拍于广东省蕉岭县蓝坊镇大地村
罗福星(1886—1914)烈士,字东亚,号国权,中葡血统,祖籍广东嘉应州镇平县(今蕉岭县)蓝坊乡,生于印尼雅加达,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家,广东蕉岭“抗日三英杰”(丘逢甲、罗福星、谢晋元)之一。
父亲罗经邦,母亲为印度尼西亚女子,有欧洲荷兰或葡萄牙血统,是以罗福星肤色黝黑,相貌酷似西方人,故当时有同志戏称为“俄国佬”。祖父在雅加达为荷属铁路公司工作,并曾到台湾争取建筑铁路工作,可谓事业有成,生活富裕,罗福星受祖父的影响甚巨,少年时期始终怀着为国雪耻、振兴中华的抱负。
罗福星于周岁时随祖父返回广东蕉岭家乡,接受中华文化的熏陶,六岁启蒙,诵读中国经籍诗文。10岁时,因其孪生兄弟过世,于是再回印度尼西亚侨居地,进入中华学校就读,除了学习汉学,也学习荷、英文等外国语文,一直到中学毕业。
1903年,罗福星18岁随祖父到台湾,定居在苗栗一堡的牛栏湖庄,并进入苗栗公学就读,接受以学习日语为目的的教育。在台居住期间,深感台湾同胞被殖民的悲痛,甚于荷兰殖民之印度尼西亚。
1907年从台湾返回广东蕉岭家乡时,在厦门加入中国同盟会,投身民主革命事业。返乡后在大地中学任教,受当时两广教育总长丘逢甲赏识,奉派至南洋从事海外华侨教育,曾任新加坡华文学校校长。后来参加黄花岗之役,幸免于难。在这段时间内,罗福星接触了革命思潮,对日后思想行动影响深远。
1912年,罗福星受孙中山先生委派回到台湾成立中国同盟会支部,筹划抗击日寇、光复台湾的革命事业。罗福星主张以革命推翻日本殖民统治,结束台湾遭受异族统治的命运。1913年4月中国同盟会台湾支部大会在苗栗县召开。会议明确提出以武装起义斗争形式进行抗日复台的方针。
因为罗福星的抗日革命活动,引起日本在台殖民当局的注意,从而进行大搜查,罗福星在1913年12月不幸被捕,关进台北监狱。罗福星在狱中写下《致爱妻》《致爱卿书》等四封遗书,书中表现他对革命的忠贞:“不死于家,永为子孙纪念;而死于台湾,永为台民纪念耳。”1914年,罗福星在台北监狱受绞刑而亡,实践了他生前的豪言壮语:“大好头颅谁取去,何须马革裹尸还”,牺牲时年仅28岁。
拍于广东省蕉岭县蓝坊镇大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