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3日 星期六

陆家嘴论坛首次金融司法环境专题国际研讨会举行

为进一步加强金融司法国际交流,提升金融审判的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优化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天(6月19日)下午,陆家嘴论坛金融司法环境专题国际研讨会在沪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法院金融审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承办、上海金融法院协办,是“陆家嘴论坛”举办以来首次将金融司法作为全体大会议题,也是中国法院金融审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成立以后的首次国际研讨会。

陆家嘴论坛首次金融司法环境专题国际研讨会举行

全国政协常委、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上海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茆荣华,上海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出席研讨会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贵祥以录播方式作演讲。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首席大法官Zaki AZMI、新加坡高等法院资深法官Aedit ABDULLAH、阿布扎比国际金融中心金融服务监管局首席执行官Richard TENG、德勤全球主席Sharon THORNE、年利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理事会主席Charles JACOBS通过视频进行了在线交流。研讨会由中国商业文明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秦朔主持。

从2008年开始,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共同主办“陆家嘴论坛”,截至今年已经是第十二届。目前,该论坛已成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国际性高端对话平台,是我国金融领域最具影响力的论坛,也是世界上少数几个最有影响力的经济金融论坛之一。考虑到2020年是上海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之年,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有着承上启下的重要意义,今年的“陆家嘴论坛”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2020:新起点、新使命、新愿景”为主题,旨在通过集思广益、博采众长,梳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经验、成绩和不足,为下一步的建设目标、路径提供新的思路。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陆家嘴论坛”由七场全体大会和一场浦江夜话组成。其中,全体大会七的议题为“金融司法环境与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是论坛首次将金融司法作为全体大会议题。研讨会上,来自国际金融业界、司法界、监管机构的专家,全国政协和最高人民法院、上海法院的代表汇聚一堂,聚焦金融司法环境在营商环境和金融生态环境中的地位功能,深入探讨金融司法在金融改革发展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作用,交流分享国际金融中心城市在法治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自2009年明确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目标以来,上海法院共受理一审金融商事案件90多万件,标的总额7300多亿元。审理了雷曼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案、光大“乌龙指”内幕交易案件、“伊士顿公司”期货高频交易案等一批重大金融案件,对加强上海金融法治环境建设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特别是针对金融纠纷的国际性、涉众性、专业性不断增强,上海法院率先探索建立金融审判专业组织体系。


2008年

在浦东新区法院成立全国首家金融审判庭。

2009年

建立了三级法院金融商事审判专项组织体系。

2018年

上海金融法院挂牌成立,广受世界关注,去年被世界银行评定为营商环境全球最佳实践。目前已形成“基层法院金融审判庭或专项审判团队+上海金融法院+市高院金融审判庭”的金融审判专项组织体系格局。

在此基础上,上海法院建立健全证券纠纷支持诉讼机制、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金融专家辅助审判机制等符合金融审判规律的诉讼机制,研究开发金融审判大数据系统和金融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加快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确保了快速化解纠纷。

与此同时,上海法院加强金融法律人才培养,每年与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上海交大高级金融学院合作,对法官进行金融知识培训;先后成立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金融审判专业委员会、上海司法智库学会金融研究分会等平台,加强金融审判理论研究;在最高人民法院支持下,在上海高院设立中国法院金融审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积极开展金融司法对外交流,以切实行动打造了一支体现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水平的金融法律人才队伍。据悉,本次研讨会就是中国法院金融审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成立以后的首次国际研讨会。

2019年,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这是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力度最大、影响最深的一次改革。一年来,为保障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上海高院发布了专项服务保障意见上海金融法院制定了实施细则,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试点集中管辖涉科创板企业的五类证券案件,回应了市场主体对资本市场重大改革加强司法保障的需求。此外,上海法院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通过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平稳处置重大金融案件以及债券违约、P2P网贷、违规交易场所等涉众性纠纷,并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出台了针对性的司法保障意见和法律适用问答,预防疫情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

作为全国首家金融法院,近两年来,上海金融法院充分发挥专门法院集中管辖、专业审判、专业队伍的制度和资源优势,从立审执整个诉讼流程进行机制创新,为中外当事人量身定做中英文双语智助立案系统,智能诉讼风险提示系统,中小投资者保护舱,打造智能化“一站式”诉讼服务新模式;在全国首创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制定全国首个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的规定,开创在证券交易所协助下的大宗股票拍卖执行新机制,创新科创板注册制的司法保障机制,不断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着力构建裁判公正、程序便捷、维权高效的金融司法保障体系,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营造更加公正、高效、便利的司法环境。

茆荣华指出,金融业深化改革和进一步扩大开放将对金融审判不断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今年,上海法院将针对金融业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出台专项司法服务保障意见,也将坚持专业化、国际化发展道路,以优质高效的金融司法,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高质量发展。

刘晓云表示,当前国际金融形势复杂多变,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金融风险和不确定性不断增加。上海法院将不断完善金融审判体制机制,依法打击金融犯罪,健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提升金融审判的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为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刘贵祥强调,随着国家重大金融战略不断实施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持续发展,人民法院要建立健全高效的金融纠纷解决体系,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源头化解,并构建符合金融纠纷特点的诉讼机制,广泛适用要素式庭审、示范性裁判等,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要依法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色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有效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场秩序,稳定金融市场主体的合理预期,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事审判工作的要求,统一民事法律适用标准,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公信力,为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周汉民认为,衡量一个好的国际金融中心有三大指标,即创新最佳、监管最优、效率最高。最佳的金融创新呼唤法治,建议整合上海自贸区新的金融创新条例,并使其成为恒定的法律,支持崭新的金融创新。最佳的体制创新呼唤法治,上海制定的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具有诸多新意和亮点,但单有市级的金融监管条例是不够的,希望上海16个区中尤其是金融业高度发达的区率先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最强的金融效率也呼唤法治,上海金融法院在2018年8月20日正式成立,成就包括在上万件案件中,也包括在到去年年底实现的1864.4亿诉讼标的当中,实属不易,另外建议上海应当建设国际仲裁中心,建立更多的具有国际水准的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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