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3日 星期三

中国保险史(二):民国初期的短暂春天

上期我们说到,在李鸿章的主持下,“官督民办”的保险招商局成立了。

为了让保险招商局更好地运行,李鸿章找了当时的“海归”职业经理人唐廷枢作为总办。

在唐延枢的主持下,保险招商局的第一批保险业务地区就包含了镇江、九江、汉口、宁波、天津、烟台、 营口、广州、上海、福州、香港、厦门、汕头等在内的13个国内口岸;第二批继续开放台北、淡水、基隆、打狗这 4 个中国台湾口岸,以及新加坡、吕宋(菲律宾)、西贡、长崎、横滨、神户、 大阪等国外口岸。

到了1876年7月,保险招商局的总办唐廷枢再次筹集了25万两白银创办仁和保险公司,一年就获得了30%-40%的盈利。

1878年,唐廷枢再次创办济和船栈保险局,后来改名为“济和水火险公司”。

而除了有官方背景的这3家保险公司外,华商自己也成立了不少保险公司。

民国初期的春天

朝廷已经表明了振兴民族保险业的态度,我辈岂能坐等?从1875年开始,一直到1911年,光上海就成立了33家华商保险公司。不过,当时的保险依旧以水火险为主,这33家华商保险中,专营人寿保险的只有5家,其中1家还是兼营。

而到了民国初期,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欧美列强卷入战争,无暇东顾,加上1919年“五四运动”后国民对民族工商业的支持与对洋商的抵制,我国的民族保险业迎来了春天。

中国保险史(二):民国初期的短暂春天

1912年到 1925年,我国陆续设立了39家华商保险公司,其中经营寿险的有 19 家。这一比重,相比于清末来说已经提高了不少。

不过,那时候我国保险业缺乏人才与技术,经营风险巨大,先后停业的公司约占2/3。

但是,民国时期依旧出现了对我国后来保险业影响较大的几家公司,比如华安合群保寿公司,比如如今太平保险的前身太平水火保险公司。

太平水火保险公司

民国期间,银行业投资办保险蔚然成风。1926年到1936年间,我国由银行设立的保险公司就有12家。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私营的金诚银行于1929年投资100万元(实收50万元)开设了太平水火保险公司。

这之后,太平一路高歌,慢慢发展成了一个包含财产险、人寿险的大集团。

1933年,交通、大陆、中南、国华4家银行加入金诚银行,太平水火保险公司资本额扩大为500万,并开办人寿、意外等保险业务。同时,太平水火保险公司更名为太平保险公司,太平保险从此步入大型华商保险公司之列。

在1934年至1936年的3年间,太平保险公司陆续收购了几家华商公司,开始向集团化迈进。

1937年1月11日,民国政府修正颁布《保险业法》及《保险业法施行法》,规定同一家保险公司不得兼营损失保险与人身保险。于是,太平保险将人寿保险业务独立开来,1938年成立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史(二):民国初期的短暂春天

△太平保险添设人寿保险部时在申报上刊登的整版广告

太平保险公司一路顺风顺水发展,到1941年底,有效保额达3500余万元。可以说是当时华商保险中的龙头。

但是,1949年成为我国保险行业的一道分水岭。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学习苏联成立了财政部单一资本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进入计划经济时代。

1951年,在对私营保险公司“限制、利用、改造”的政策主导下,上海的25私营华商和天津的3家私营保险公司合并,分别组成了太平和新丰两家保险公司。

1956年,太平和新丰两家公司在上海《解放日报》刊登联合启事,宣布合并成公私合营太平保险公司,机构迁入北京,停办国内业务。

为了“加强对国外分支公司的领导,积极开展国外业务,继续为侨胞服务和替国家积累外汇资金。”太平保险公司自此移师海外,这一去就是45年。

也是从这一时期开始,一直到改革开放前夕,中国保险业陷入了20多年的停滞状态。

在各种内外因的作用下,我国保险业在民国时期蓬勃发展。但是随着抗日战争的结束,解放战争的开始,国民政府军费支出巨大,又没什么收入,于是就开始了这样一场作死的恶性循环:印钱——钱贬值——发金圆券——钱接着贬值——通货膨胀。

经济不好,不少资质不足的小保险公司纷纷倒闭。

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我国的保险行业渐渐停下发展的脚步。一直到1978年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保险业才逐渐复苏,并迎来了高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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