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义务替死囚上诉 男毒贩逃鬼门关
被告因涉嫌企图带入18.62克的海洛因,在企图贩毒的罪名下被控。(受访者提供)
(新加坡3日讯)律师得知毒贩死囚在企图贩毒罪下被判死刑,主动义务替他上诉,三点否定控方论点,成功让他被判无罪,逃过绞刑。
本案被告是59岁男子韩方冠(译音),他被指向外号“阿忠”或“老板”的马国毒贩购买毒品,之后“阿忠”派了一名送货员前去交易。
法网恢恢,送货员在2016年3月2日入境我国时,被肃毒局人员截查,搜出毒品,当场被捕。
肃毒局人员要他合作一同揪出买家,并录下交易安排的对话。
送货员约了被告到大巴窑7巷第5座组屋交易,肃毒局人员到场,将被告逮捕。
之后,被告因涉嫌企图带入18.62克的海洛因,在企图贩毒的罪名下被控。
他不认罪,经六天审讯后,于2018年7月3日被判死刑。
律师刘宗耀
代表他上诉的是一组三人律师团,由律师刘宗耀(53岁)带领,刘宗耀受访时表示,获知此案及判决时感到惊讶,决定挺身而出协助被告。
“这或许是本地首起在企图贩毒下被判死刑的个案,非常罕见。
被告被逮捕时身上并没有毒品;一个未完成的企图罪,竟被判最高的刑罚,令我讶异。
这是具挑战性的案件,我始终认为有些不寻常的疑点,因此决定接手。”
刘宗耀主要以三点提出上诉。三司认同韩方冠的说法,上周五判被告无罪,免除死刑。
但控方必须在21天内决定是否改控,因此被告目前仍被收押。
货不对办没买成
律师以三点否定控方论点:
他指法官没有考虑到被告要购买的是克他命与冰毒,但送货员身上只有海洛因,毒品根本“货不对办”。
被告在通话中的安排,只能说他企图购买海洛因,无法构成贩毒的罪名。
没有足够证据显示被告有贩毒意图。
三司下判时表示,同意律师所言,当时克他命与冰毒并不存在,被告面对“不可能企图犯罪”(impossible attempt)的情况,当时不能构成犯罪行为,要求控方斟酌,考虑是否改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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