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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江苏省消保委点名营养成分不符实,李锦记回应称产品合格

近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下称江苏省消保委)在一份报告中点名李锦记锦珍生抽的营养成分表中明示数值与实际检测数值不符,李锦记昨日回应称,此次涉及的锦珍生抽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为合格产品。

10月12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了一份酱油产品比较试验报告称,从南京、徐州、扬州、苏州4个城市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和网络平台,抽查了48个品牌56个生产(代理)企业的120个酱油产品,发现李锦记的锦珍生抽等23款产品的营养成分数据与其产品标识明示的营养成分表数据不符。

江苏省消保委的报告显示,被抽查的李锦记锦珍生抽样品生产日期为2016年12月5日,等级属于三级,其中不符合标准情况的是产品中的钠含量,标准是≤7536.00mg/100ml,而实际监测到的含量高达8748.75mg/100ml,含量超标。

10月14日,李锦记中国通过官方微博和微信发布了一份声明,一年前就知晓此事,并否认江苏省消保委的这一结论。

李锦记表示,2017年9月17日,曾收到江苏省消保委的信息,告知在其所做的一项比较试验中,抽检样品——2016年12月5日生产的锦珍生抽,钠含量检测数值不符合相关标准。李锦记对此次检验结果有异议,多次沟通江苏省消保委,希望对抽样产品进行复检,但江苏省消保委并未同意进行复检。李锦记希望能带些抽样样品另行复检,并且回公司进行内部分析,也并未得到允许。

2017年9月26日,李锦记将抽样样品的同批产品留样送到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进行检测,结果也显示钠含量合格。

一年后,江苏省消保委发布本次比较试验报告。

李锦记还表示,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对2017年和2018年生产的李锦记锦珍生抽所做的检测报告,同样显示产品的钠含量为合格。

截止发稿时,江苏省消保委对此未有进一步回应。

不过,从江苏省消保委的这份报告来看,目前市场上的酱油产品质量堪忧。除了李锦记,还有B.B.儿童酱油、蟹园红烧老抽、味美思本酿鲜特级生抽酱油等一共9个品牌的钠含量超标。研究证明,过多摄入钠盐会对人体造成危害,患有心血管疾病、高血压、脑中风等疾病。

酱油标签明示的营养成分表不仅要符合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标注要求,同时还要确保标示值与实际测定值具有一致性,在GB28050-2011标准的6.4条款的表2中就清楚列明了对标示值与实际测定值的要求,即能量、脂肪和钠三种成分实测值不得高于明示值的120%,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质两种成分不得低于明示值的80%。

此外,海天生抽酱油等29个样品,被指存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况,主要集中在标签标识、营养成分标注(明示)和品质指标方面。海天样品的问题在于营养成分表标识内容中蛋白质NRV值计算有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要求。

还有数家企业被指在酱油的关键指标上犯错。氨基酸态氮含量直接关联酱油味道鲜美与否,决定着酱油的质量等级,范围一般在0.4-1.3g/100mL,可以用以区分酿造酱油与勾兑酱油,含量越高,通常酱油的质量等级也相应越高,滋味越鲜美。

宿迁市泗洪县华美调味品厂生产的商标为蟹园的红烧老抽、滕州市华凤秀色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商标为华凤伊俐家的草菇老抽、新加坡广祥泰私人有限公司生产的商标为廣祥泰的鸡饭老抽、罗定市佳得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商标为冠威的白酱油,在氨基酸态氮含量上未达到国家最低标准,有的含量甚至低到不能称之为酱油。

由于中国目前并不限制增鲜剂在酱油中的使用,120个酱油样品中,仅有34个样品没有添加增鲜剂,所占比例不足30%。目前市场销售的酱油产品很多都添加了增鲜剂,主要含量是谷氨酸钠(味精的主要成分)、5’-肌苷酸二钠和5’-鸟苷酸二钠。

目前中国也还没有儿童酱油的相关产品标准,市场上标注“儿童酱油”的产品良莠不齐,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样品被指总体指标甚至不如大多数的普通酱油。

在进口酱油部分,价格并不直接决定产品质量。报告显示,进口酱油的售价是明显高于国产酱油的,相同等级的两个酱油样品在全氮和氨基酸态氮这两个关键品质指标没有显著差异的情况下,价格高出10倍到138倍之多。江苏省消保委表示,进口酱油的价格普遍偏高,很多二级、三级的进口酱油和进口的配制酱油价格甚至比国产特级的酿造酱油还要高出不少,在品质指标方面进口酱油不能与其价格成正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