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回应近期“专利狙击”热点 已起诉台达电子恶意诉讼
读创/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王海荣
12月20日,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007.SH,以下简称“光峰科技”)发布《光峰科技关于台达公司恶意诉讼的诉讼公告》,公告内容显示:光峰科技于12月17日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台达公司恶意诉讼行为,要求其停止恶意诉讼的行为,赔偿光峰科技经济损失,并要求台达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该公告引发了资本市场及媒体的关注。20日下午,光峰科技于深圳召开媒体见面会,针对“起诉台达恶意诉讼”一事介绍了相关情况,并就2021年光峰科技前三季度研发工作进展、知识产权成果进行了分享,对媒体记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回复。
创新技术加速“照亮”新赛道
在谈及今年科研和产品方面进展,以及未来研发方向上的规划时,光峰科技副总裁唐诗表示,光峰科技是一家以“技术立企”的高科技公司。公司前三季度投入研发费用近2亿元,同比去年增长6.34%,占营业收入近10%。研发的持续投入,为公司短、中、长期战略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保障光峰在核心技术方面的领先优势。
“今年双十一面向市场的峰米X1激光投影仪,采用了新一代的激光显示光机”。唐诗介绍说,该光机效率超过20流明/瓦,是目前业界能效比最高的光机类核心器件。
Δ 峰米X1激光投影仪采用了新一代的激光显示光机。
据介绍,早在2014年,光峰就在业内首创了“影院激光光源SAAS服务模式”,即通过放映设备租赁,根据使用时长缴纳费用的模式。由于光峰科技ALPD®激光放映光源具备寿命长、衰减慢、光效高等明显成本优势,对“SAAS服务模式”的市场化普及应用提供了有力支持。今年以影院放映设备为主的高流明投影设备,经过光峰科技一系列的研发工作,实现了整体能效提升20%,体积减少50%的目标。
今年光峰科技还在国内推出首款“对比度大于百万比一,峰值亮度大于1000nits”的HDR激光显示样机,“我们计划在明年实现该样机市场化量产的目标。”唐诗透露。
在创新业务方面,今年在珠海航展上,光峰与空客集团首次展出可应用于民航显示领域的激光显示产品样机。今年光峰也加大了基础技术的研发,建立起AR眼镜从理论、工艺、器件到系统的研发能力,目标在2022年内发布业界最轻、最小的AR模组样品。
激光显示技术具有体积小、能耗低的优点,能够将车内任何颜色、材质和形状的表面无损转化成显示和触控面,具有独特的优势,逐渐成为车载显示新的方向。
据悉,今年光峰科技增加对新应用、新赛道方向的研发投入,创建了创新中心,用于孵化航空显示、车载显示、机器人和智能家居等新领域的应用。
“在激光显示的赛道上,光峰始终处于领跑位置。我们将自主研发的新技术应用于不同的场景,未来也将加大‘硬科技’研发力度,覆盖更广阔的应用场景。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体验。”唐诗说。
全球专利及专利申请总量已超2300件
本月上旬,由incoPat创新指数研究中心与IPRdaily中文网联合发布了“激光显示技术专利排行榜”。其中,光峰科技以638件位列第二。光峰科技法务中心副总经理高丽晶表示,该排行榜的统计数据的来源和统计口径并不准确。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数据查询,光峰国内申请及获授权的专利已经超过1300件。“该榜单数据与事实数据不符。” 高丽晶说。
她介绍,激光显示是国家战略型新兴产业,光峰科技在该领域中不仅专利数量多,而且布局范围广,掌握着众多世界领先水平的高质量、高价值的关键核心专利技术。
首先,在数量方面,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末,光峰全球专利及专利申请总量已经超过2300件,其中,PCT国际申请200余件,境内专利及专利申请1650余件;境外专利及专利申请近470件。
Δ ALPD激光显示技术路线示意图。
其次,在布局时间和范围方面,光峰是布局时间最早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编辑的《新型显示产业专利分析报告》中指出,光峰科技在2007年最早提出激光激发稀土荧光材料技术路线并申请专利,其后2008年日本卡西欧才提出申请,而日本爱普生、德国欧司朗等行业巨头到2010年才开始跟进。光峰的专利不仅布局早而且布局范围广,覆盖了中国大陆、美国、欧洲、日本、韩国、俄罗斯、印度、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而在专利质量和价值方面,光峰全球发明专利占比约70%。其中,境外发明专利占比更是达到90%。另外,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资料显示,我国专利平均被引证次数是2.45次,而光峰专利在国内平均被引证次数是3.28次,明显高于我国平均值。
通过公开渠道可查询到,光峰被引证数超过10次的专利占光峰整体专利申请总量的10%,与高通被引证数超过10次的专利占比10.7%接近,且光峰专利被引证次数超过30次的专利有近百件。行业所熟知的光峰底层关键架构技术专利,更是被同行业巨头如荷兰飞利浦、德国欧司朗,日本爱普生、NEC等公司先后引证600余次。
“就像论文引用次数是评价学术功底的重要量化指标,引用次数指数越高,往往该论文的学术价值越大。同理,专利引证次数更是客观地体现了被引证专利的价值。”高丽晶认为,基于上述的成果,无论是专利布局时间、布局数量、布局范围、专利质量还是专利价值,光峰科技在激光显示已实现了创新引领。
不惧 “专利狙击”凸显科创硬核
有媒体关注到光峰发布了《起诉台达电子恶意诉讼》的公告,唐诗对此作出回应,并介绍了该公告的相关情况。
“光峰是一家拥有原创技术,以及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企业,作为激光显示产业化的奠基人,不仅原创发明了具有高性价比和产业化基础的ALPD®核心技术,还构筑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光峰的专利无论在数量、质量、被引证次数以及全球布局的范围,在激光显示领域都是全球领先的水平。”唐诗说
“正是因为公司的专利对于行业来说具有卓越的意义和基础性,竞争对手难以全面模仿,或无法直接绕开公司的专利布局,才会发生较为频繁的专利诉讼。”唐诗强调,近几年光峰的基础专利先后经历了25次无效宣告的考验,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无效决定仍维持专利权有效,其基础专利是非常稳定的。
唐诗介绍,台达电子曾于2010年与光峰科技商谈合作事宜,其后在未经光峰任何授权的情况下,就申请了与光峰技术一致的专利。经过诉讼,台达生产的产品已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侵犯光峰的高价值专利权;在光峰科创板IPO上市期间,台达对光峰发起“专利狙击”。
“面对台达的‘专利狙击’,我们也迅速做出了强势回击。”唐诗介绍,去年下半年这宗案件涉及的2项诉讼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了“驳回台达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在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过程中,台达撤回起诉,光峰取得“科创板专利第一案”的胜诉。
“就在‘科创板专利第一案’尘埃落定以后,台达仍然不断在各地法院以相同诉讼金额起诉光峰,导致公司被反复的触发公告。甚至出现了‘触发我们公告后,因为不缴费而撤诉’的行为”。唐诗指出,台达的上述行为对光峰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不良影响。
“我们更希望营造一个有利于激光显示行业良性健康发展的竞争环境。”唐诗说。
目前,光峰科技已经积极采取行动,聘请了律师团队积极维权,针对台达及相关方上述恶意诉讼行为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高丽晶指出,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应违反本法的规定,存在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高丽晶认为,台达针对光峰科技实施了一系列行为,已经构成了恶意诉讼的要件。
专利诉讼不影响专利稳定性
“台达电子一连串的诉讼是否影响光峰专利的稳定性?”对于这一问题,高丽晶给予了否定的回答。
据其介绍,针对台达对光峰恶意诉讼所用的专利,光峰已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程序,成功无效掉了台达的2项专利,说明这两项台达专利自始不存在,即台达已不可以再使用这2项专利对任何人提起任何诉讼。
光峰科技作为激光显示产业化的奠基人,不仅原创发明了具有高性价比和产业化基础的ALPD®核心技术,还构筑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自身的硬核科创属性保驾护航。
不同于其他法律诉讼,通过频繁的专利诉讼维护自身科研成果是科技公司的科创属性重要体现之一。此前,光峰科技的专利已历经多次无效挑战,但光峰专利的牵制力通过一次又一次的诉讼得以更好地体现出来。
“光峰的专利不断被他人‘狙击’,恰恰体现了公司的高科技属性。事实上,三星、苹果、高通等企业,也存在非常多的专利诉讼案件”高丽晶回应称。
公开资料显示,总部及研发中心位于深圳的光峰科技是一家拥有原创技术、核心专利、核心器件研发制造能力的激光显示科技企业。同时,作为首批科创板上市公司中唯一一家深圳企业,也是科创板广东省第一股、A股激光显示行业第一股。
光峰科技主营业务以ALPD®激光显示技术和架构为主导,研发、生产与销售激光显示核心器件与整机,将激光显示技术应用于不同场景,并提供激光电影放映服务。2007年公司创造性发明了ALPD®技术,创建了新的激光显示架构,形成核心知识产权,掌握核心器件的设计与制造。凭借该技术的先进性,光峰成功引领推动了激光显示的产业化应用,将激光显示从激光电影放映等高端应用领域逐步扩展至工程、商教、家用等各种显示应用领域。
审读:喻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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