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样年华》的灵感之源-刘以鬯与他的对倒时空丨连载(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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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倒的时空
——刘以鬯与他的文学世界
作者 唐冬眉
已获作者授权发表
第四章 在荆棘丛里走出一条路
它是一粒珠。……它是天堂。……它是购物者的天堂。……它是”匪市”。……它是一棵无根的树。……它的时间是借来的。……它是一只躺在帆船甲板上的睡狗。……——刘以鬯《对倒》
那时的香港是从二十年前的八十万人口,急剧增长到四百万人口的“膨胀”速度向着国际化发展的一个都市。
刘以鬯在1957年秋从新加坡回到香港,马上进入《香港时报》编副刊。但是,仅仅靠副刊编辑的薪水维持不了一家人的生计。于是,为了生存刘以鬯不得不走写流行小说的道路。
“那时的香港,‘人求事’多过‘事求人’,粥少僧多,一个从外地来到香港的人,找工作绝非易事。我的处境越来越窘迫,粗工不会做,细工找不到,几乎无路可走,想到那家报馆高级职员对我说过的话:可以写些稿子……我立即拿起笔写了几篇短文,试图将写作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我将这几篇短文章寄去另外一家报馆,被采用了。从那时起,我开始‘煮字疗饥’的生活。”(见《刘以鬯卷·自序》)
工商社会的特点大体是一致的,尤其是五十年代初的香港正处在百废待兴的发展时期,而这个城市一下子又要面对着从大陆涌来的那么多的“人口”,尤其是那些文化人,他们一无厚实的家底,二无一技之长,就业成了生存的第一问题。
文学在香港过去不是人们趋之若骛的“维纳斯”,五十年代依然不是。文学在这里不是殿堂的必需品,它是香港市民用来休闲、取乐的奢侈的“商品”,写作人,不管你曾经有过多么崇高的美好理想,在香港,都必须与大多数人一样,面对的第一个问题是生存。
“文化既不值钱,文化人就无事可做了。……在这种情况下,失望多过希望的文化人,对文学的功能与定义产生与前不同的看法和解释,是极其自然的事。煮字既可以疗饥,为了免于沦为“港瘪”,没有理由不放弃对文学的执着。”(见刘以鬯《五十年代初期的香港文学》,原载《香港文学》月刊第六期,1985年6月出版)
香港是一个高度商业化的城市,为了生计匆匆忙忙的读者只求作品有趣,将文学视作都市人消闲的“调味品”,并不重视作品的艺术价值。因此,刘以鬯为了生存不得不写那些“娱乐他人”的作品,这无疑与他在心灵追求的严肃文学是矛盾的,因而其痛苦应是不言而喻的。
这种痛苦,实际上并不仅仅是刘以鬯所独有的,五十年代香港文坛的许多作家,特别是那批从大陆来到香港的作家,他们面对着这个生疏而复杂的商业化社会,以文赚钱成了唯一能做的事。
卖文必须把自己的追求放在一边,首先要接受文学被商业操作的事实,向低级趣味投降。
刘以鬯先生
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刘以鬯每天要为报刊写七、八个甚至十二、三个专栏连载小说稿,还要写“三毫子小说”。因此,刘以鬯每天都要写一万字左右,少则写七、八千字,最多要写一万三千字,这样的生活,刘以鬯过了三十年之久。
刘以鬯把写流行小说比喻为“和尚敲木鱼”、“写稿机器”。他曾如此描述过当时他的处境和感受:
做“写稿机器”未必没有好处,最低限度,生活是可以维持的。不过,人终归是人,与机器不同。机器生产,加些油就可以了。人要是每天写十段八段连载的话,写几天,甚至几个月,还不算什么,像我这样连写二三十年,就不是有趣的事了。事实上即使机器,也有需要修理的时候,但在香港卖文,连病的权利也没有。这种痛苦,决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的。(见《刘以鬯谈创作生活》,原载1980年10月香港《开卷》杂志第三卷第五期)
虽然刘以鬯谈到他写作流行小说的选择,“悔意倒是一点也没有的”,但那也是无可奈何,仅仅是为了生存,写流行小说毕竟可以维持了生计。
然而,一个从小就立志将文学创作为终生理想的写作人来说,其中的忧郁、失落、烦闷和厌倦不能不在他内心滋生、成长。刘以鬯把写作流行小说比喻为大量生产的“行货”,并称之为垃圾,而认为自己只是“一名稿匠”,每当别人称他为作家他必脸红。
写作大量的流行小说,刘以鬯实际上在心里是在“忘掉自己和失去自己”的努力中挣扎:“售字卖文的人企图用稿子换取稿费,在很大程度上需要背叛自己,甚至忘掉自己。”(见《刘以鬯卷·自序》)
选择写流行小说,就无法再保持自己的思想和创作审美标准了,一切都要围绕市场需求。
如果多数读者喜欢看公式化流行小说,卖文者就要写这一类的小说。
如果报馆老板娘要卖文者将她在外地的生活经历写成小说,卖文者就要将她的经历写成小说。
如果报馆老板规定小说不可分段,卖文者就要写不分段的小说。
如果编辑认为读者喜欢看职业女性的故事,卖文者就要写职业女性的故事。
如果杂志负责人要卖文者将缠绵悱恻的电影情节改写为小说,卖文者就要将那部电影的情节改写为小说。
如果‘三毫子小说’出版人要求卖文者在小说中加插政治宣传,卖文者就要在小说中将出版人的政治观点作为自己的观点。
如果副刊编辑要卖文者在三日之内将已在连载的小说结束,卖文者就要在三日之内结束正在连载的小说……”
(见《刘以鬯卷·自序》)
没有自主性,完全成为了一部“写稿机器”,失去了自己。
“我年轻时,身体不好,近一二十年健康情形良好。不过,稿写得太多也会生病,你一停,编辑就找别人写。我全靠写稿生活,不想失去地盘,曾请太太或朋友写过两三次。这都是辛酸事。……那时和太太到海运大厦兜个圈,喝杯茶,就叫做‘娱乐’了。‘娱乐’完马上又要乘搭渡轮、坐的士赶回家去‘开工’。” (见《刘以鬯卷·自序》)
六十年代后期,刘以鬯家住在北角宏安阁,在一天为七、八家甚至最多时达十二、三家报馆写连载小说时,写好的稿如何送达报馆?在现在居住于城市、享受着因特网快捷准确的“伊妹儿”的人们是无法想象的。
那时,刘以鬯为了解决“投递”问题,特地包了一辆白牌车,这是当年流行的私人出租车,每天由它专门向报馆送稿子。汽车驶到一家报馆前,将稿子递给门房的工友后,又转向另一家报馆。
在这二三十年间,刘以鬯到底写了多少流行小说?
三十多年来,刘以鬯所写的流行小说总共有六七千万字,剪存的报纸堆了两大柜。他曾经谈过写流行小说最大的痛苦:
“只有在精疲力竭的时候才能写自己想写的东西。现在,想到小时候的愿望,只会叹息。为了生活,我已写了六七千万字的‘垃圾’。” (见《刘以鬯研究专集》收录的《刘以鬯谈创作生活》一文,四川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必须将时间当作竞赛的对手,争分夺秒,除了动脑筋写得快外,不可能有多余的时间去建构、推敲、斟酌。香港报刊的副刊,版式固定,作者占据‘地盘’后,需要‘坚守’,写完一个连载,接着就要写第二个,即使连模糊的结构观念也没有,也要随便定个题目,边写边想情节,这种情形,等于砍柴不磨刀,相当辛苦。虽然辛苦,我却很少在疲劳时产生挫败感,因为这是谋生之道。”(见《刘以鬯卷·自序》),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1991年4月香港第一版)
在那些浩如烟海的香港流行小说中,刘以鬯的流行小说应该是独树一帜的,虽然同样在迎合读者的口味,但因为起点不同,创作者的人生观也不同,写出的小说也不同于其它的流行小说。
刘以鬯的流行小说,从内容上说,有反映过去年代的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人物,更多的则是描写香港商业社会人物命运。这些小说大部分是为报纸连载而写作的。其中有的小说被改编拍摄成电影。如在香港《星岛晚报》连载的小说《私恋》,于1958年底至1959年初,由香港新华公司拍摄成国语片,导演是王天林,上宫牧改编,钟情主演,影片上映后,反应良好。《私恋》后来又改编成电视剧,由汪明荃主演。
长篇小说《围墙》曾经由香港海滨图书公司于1964年4月出了单行本。
中篇连载小说《四舞女》,描写四个性格不同的舞女的遭遇,反映了香港社会下层一角小人物的悲惨命运。香港南天书业公司曾出版单行本时改题为《天堂一角》。
刘以鬯还写过大量的“三毫子”小说。何谓“三毫子”小说?它是五十年代畅销的一种流行小说,每一本售价都是三毫子。
这种三毫子小说不同于一般小说的单行本,它有半版报纸那样大,每本只有六张十二页,大约容纳五万字左右。第一页是彩色封面、大字标题和作者姓名,并标明期数,还有一些“一份报纸的价钱,一本名作家的小说”宣传性字样。
“三毫子”小说,按期出版,售价固定,与报纸售价相同,也同报纸一起在报摊上出售。这类小说迎合了小市民的趣味,不同于报纸的连载,因此读者很多,而付给作家的稿酬也相应高些。
值得一提的是《蓝色星期六》,它是刘以鬯写过的“三毫子小说”中的上乘之作。它具有传奇的色彩,都市的节奏,简洁的文笔,又有极高的可读性,具有“三毫子小说”所有的长处和特点。
其实,刘以鬯的流行小说尽管是为了稻粱谋,但他小说中对情节的处理及采取的一些技巧,还是让人关注,并值得后人研究的。
刘以鬯的小说很注重情节,这和他是为了在报纸上连载,为了读者阅读的兴趣不无关系。因为生活所迫,小说将读者永远放在了第一位,客观上的需要成全了他的这些小说文字流畅,情节跌宕起伏的特点。而且,情节取材永远是来自于现实。
所以,写作大量的流行小说奠定了刘以鬯在今后的实验小说创作中,无论采取什么样的现代主义形式,但现实主义的创作态度一直如影随形地追随着刘以鬯的艺术探索之中。
刘以鬯的第一本处女作单行本中篇小说《失去的爱情》是1948年10月由上海桐叶书屋出版。他自认:“这是一篇三万多字的小说,灵感得自一本奥国小说,不能算是创作,虽然曾搬上跟幕,却是十分幼稚的。”(见《刘以鬯研究专集》中《刘以鬯谈创作生活》,四川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天堂与地狱》是刘以鬯四十年代末五十年代初,在编辑杂志和报纸副刊之外创作的短篇小说的选集。本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这个时期的创作状况和水准。这本书由香港海滨书屋于1951年9月初版,1956年6月再版。其中收入二十三篇小说,除了一篇有一点重庆生活背景而外,其它小说全部都是以香港社会为背景创作的。
书中有由于各种原因沦落风尘的舞女的遭遇和妓女的困境,尔虞我诈的人际关系和现实生活的畸形现象。
奇情小说自然会有一个不同寻常的结局,在《天堂与地狱》小说集中,有许多小说的结局是耐人寻味的,刘以鬯曾经说过:“用惊奇结局(Supse ending)的小说技巧,目的在使读者重看一遍。我个人很喜欢这种手法”(《刘以鬯的一席话》,原载《香港文学》双月刊创刊号,1979年5月出版)。
从这本小说集中的大部分小说里,可以验证刘以鬯确实是如此。
《静静的雾夜》的主人公在雾夜的海边,打算自杀时,被一个独眼强盗抢劫。因为他口袋里没有钱,强盗放了他,在骂他自杀是懦夫行为的同时,悄悄地在他的口袋里放了两张十元的钞票。他在返家的途中,发现一个女人摔伤在地,他救助了女人并送她回家,女人回到家中,发觉病重的儿子已经死去,放声痛哭,而他不知如何劝慰,只好把那独眼强盗放在他口袋里的两张十元的钞票放在桌上,这时,他发觉墙上挂着的男子照片,原来是那个独眼强盗。小说的结尾让人更为惊奇,在第二天早晨看到报上的一则新闻:“今晨发生警匪格斗,悍匪独眼龙遭击毙。”
小说是为了让人看的,那么首先要做到好读,有故事性。刘以鬯的这本小说集《天堂与地狱》正是基于这一点,采用了这种奇情描写与惊奇结局的艺术手法,对读者产生强烈的震动,对社会有一种更深刻的认识。
而用《天堂与地狱》这部小说为小说集之集名,是有道理的,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上看,这篇短篇小说,不仅是这本小说集的代表作品,而且也可视作刘以鬯五十年代初期短篇小说所达到的创作水准,同时,也显示了刘以鬯在小说中艺术创作探索的一个趋向,也是他今后致力于实验小说探索的可贵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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