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新加坡红灯区”合法,政府也是劳心劳力
图是阿姆斯特丹红灯区
在不少报道与口口相传中,红灯区在新加坡是合法的,甚至被政府肯定和欢迎。但事实并非如此,对于这件事,他们也是绝口不提。在新加坡,红灯区是很晚近才出现的,早期只有一些分散的妓院,诞生于英国殖民时期。
19世纪20年代,新加坡被纳入大英帝国的版图,起先隶属于英属印度殖民政府,到60年代末升格为直辖于英国的殖民地。
直辖后不久,新加坡的航运业和橡胶业蓬勃发展起来,导致国外男性劳动力(俗称“外劳”)大量输入。这一巨大变化催生了卖淫产业,妓院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散落于新加坡河沿岸。
新加坡政府的管控目标及相应政策,华商韬略总结为以下五条:
一、控制艾滋病和性病的传播。具体办法是对自愿从事卖淫工作的女性进行登记,然后向其颁发工作证(俗称“黄卡”),并对其进行定期体检。这些女性绝大部分来自海外,包括泰国、印度、中国、越南和菲律宾等,他们一进新加坡就被带到警方登记,然后到指定医疗中心体检,同时被教育有关艾滋病和性病的知识、“执业”安全守则,以及相关建议和指导,体检合格后获得一张“健康卡”,之后便可以工作了。在体检方面,政府要求入境新人在前六个月每个月体检一次,六个月之后改为每三个月一次。登记妓女执业后,一旦被发现患有艾滋病或性病,会被要求停止工作,乃至遣返回国,而即便他们一直健康,最多也只能工作两年,期满后必须离开新加坡,且不得以同一身份再度入境。
二、控制诱发性嫖娼。具体来讲,政府反对妓院公开拉客,并要求他们在自家门内交易,也反对按摩房、酒吧、KTV等经营场所涉足卖淫业务,政府对卖淫行为的态度是容忍而非鼓励。
不过,这一目标在芽笼很难真正实现,拉客现象普遍存在。于是政府只能退而求其次,将其限制在一定程度内。办法通常有两种:一种是指派片区警察定期巡街,驱散站街的流莺;另一种是偶尔实施一次扫荡行动,以震慑相关从业者。比如,警方在2012年逮捕了大约5300名外国流莺,2013年则逮捕了大约4000名,对其进行罚款、起诉、监禁、遣返以及拉黑。
警方的重点目标就是打击站街的流莺,而对于咖啡店、按摩房、酒吧、KTV等场所也查,但不频密,对于酒店则基本是有报案才去查。
三、控制卖淫群体对外界的影响。具体方法是将原来分散的妓院集中到政府指定的红灯区,并对区内的持证卖淫行为予以容忍。政府的构想是,通过设立红灯区将这些妓女隔离起来,规定他们除了进行体检和身体不舒服的几天外,不准外出,不准外宿,只能在红灯区待着。
四、控制红灯区的治安状况,包括打击非法聚赌、售酒、贩卖毒品、禁药和私烟,以及组织秘密社团。这些问题也是当地居民和议员最常抱怨的,警方非常重视,这也是他们巡街的任务之一。
五、控制相关执法行为对旅游业的冲击。有人曾建议政府加强针对外国女性的入境检查,以堵住流莺的源头,政府对此表示很为难,因为这样做会增加执法成本和延误游客行程,影响到政府所推行的旅游经济。此外,警方平时巡街和查房也不能太影响当地生意,不然会接到大量“水清无鱼”的抱怨。
以上就是新加坡政府管控卖淫的具体目标和政策,具有鲜明的实用主义色彩。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