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加坡眼收到网友咨询,询问自己和丈夫离婚后,丈夫有没有权利取消他担保的家属准证事宜。
按照新加坡政府规定,丈夫是有权利取消帮配偶担保拿的家属准证(Dependant’s Pass,以下简称DP)的。
DP是由符合上述要求的准证持有人的雇主出面担保的。所以雇主、授权的雇佣中介公司(EA)是可以取消DP的。另外,PEP(个人就业准证)也可以取消其家庭成员的DP。
DP的一些相关规定如下:
一、适合申请DP的人群
1.PEP的配偶/21岁以下的小孩
2.创业准证(Entrepass)的配偶/21岁以下未成婚的小孩(包括法定养子/女),申请Entrepass的条件如下:
公司运作一年聘请3名本地普通员工,或者聘请1名PME(专业人士、经理、执行人员等。)开销达到10万新币3.就业准证(Employment Pass)的配偶/21岁以下未成婚的小孩(包括法定养子/女),要求拿EP的人员的月薪超过6000新币
4.S Pass的配偶/21岁以下未成婚的小孩(包括法定养子/女),要求拿SP的人员的月薪超过6000新币
二、DP的有效期
1.最多两年,需要更新
2.有效期与所附属的EP/SP等准证有效期挂钩
那么,如果遇到网友类似情况,有什么解决办法呢?
第一,如果离婚程序还在进行中,可以向新加坡家庭司法法院提出申请,在离婚未定前阻止丈夫先行取消家属准证。
第二,确定离婚,家属准证被政府取消后。政府会给当事人一个30天的居留准证,在此期间可以尝试找工作,以工作准证的形式留下来。如果当事人有年满21岁的子女,是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或者是学生证持有者,也可为她申请长期居留准证(LTV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