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注册小知识】赶紧收藏!新加坡公司未抵消的亏损、津贴和捐款如何抵扣税款
在新加坡经营公司,在许多方面可以享受税款的减免。如果在一个估税年(YA),公司出现的亏损及资本津贴和慈善捐款都是可以用来抵消调整后的利润。
今天智霖姐将和大家一起来分享新加坡公司未抵消的亏损、津贴和捐款如何抵扣税款。绝对干货,您值得收藏~~
在新加坡,任何亏损或津贴和捐款在财政年度内没有完全用于抵消收入的部分可视为“未抵消”或“未消耗”部分,是可以将这些款项转至下一个财政年或未来的财政年申请税款的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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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抵消的亏损、津贴和捐款
未抵消的亏损:是指在特定的估税年,公司没有足够收入或没有其他收入来抵消公司亏损时,这笔亏损在该估税年可被认为是没有被抵消的减税款项。
未抵消的津贴:在新加坡,当公司在购买固定资产,如办公设备等是可以向政府申请津贴的。如果公司申请的这笔津贴在特定的估税年由于公司亏损不能被完全利用,就被称为未被抵消的津贴。
未抵消的捐款:在特定的估税年,如果公司被承认符合减税的捐款超过公司的收入,那么这笔捐款也被认为是未被抵消的捐款。
如果公司出现了这几样未抵消的款项,公司是可以:
1 )使用这些款项用于抵扣将来的估税年的收入
2 )将这些未抵消的款项立即用于接下来的估税年的收入
3 )可以将这些款项在集团内部公司之间转让,用来抵扣相关分公司的估税年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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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抵消的款项结转
(亏损,津贴和捐款)
如果公司这些未抵消的款项(亏损,津贴和捐款)符合条件,那么未抵消的津贴和亏损是可以无限期用于将来的抵扣,但未抵消的捐赠则最多5年内要抵扣完毕。
如果公司满足股权测试(即公司在有关日期股东及持股比例未发生重大变动),那么这些未抵消的津贴和亏损及捐赠只能用于抵扣公司将来的收入。
此外,如果在有关日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有未抵消的津贴可以用于抵扣公司将来的收入。如果主要业务发生变化,未抵消的亏损和捐赠是不可以用于公司未来的收入抵扣的。
未抵消的津贴的相关日期
第一个日期:产生津贴的估税年的最后一天。
第二个日期:抵扣津贴的估税年的第一天。
未抵消的亏损和捐款的相关日期
第一个日期:产生亏损和捐款的当年的最后一天。
第二个日期:抵扣亏损和捐款的估税年的第一天。
如何界定股东“重大变更”
步骤1:确定两个相关日期(如上所述)。
步骤2:确定在两个相关日期拥有股权的股东。
步骤3:确定这些股东在每个相关日期持有的股份总数。
步骤4:确定这些股东在每个相关日期的占总股数的股权百分比。
备注:如果股东在上述两个相关日期持股比例超过50%或以上,那么股东的持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否则,将视为股东持股发生了重大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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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可以豁免股权测试?
如果公司股东发生重大变动,公司可以申请豁免股权测试。为获得豁免权,所得税审计官必须确信,股东的重大变动不是为了获得任何税收优惠。
申报抵扣未抵消的款项(亏损、津贴和捐款)
如果公司符合前述条件解释的资格条件,可以申报这些过往财政年没有抵消的项目(亏损,津贴和捐赠)来抵扣公司未来的税收款项。不过公司在申报时需要满足下面两个条件:
1 )需要填写过往财政年未抵消款项的金额和要用来抵扣税收的额度。
2 )在税收计算中,要显示未抵消款项(亏损,津贴和捐赠)的金额,及要用来抵扣接下来的财政年里的金额。
申报的顺序,在做申报时,必须按照以下顺序来抵扣本年度收入的金额:
未抵消的津贴*(从最早的估税年的津贴开始)
本年度津贴*
前几年未抵消的亏损*(从最早的估税年的亏损开始)
前几年的未抵消的捐款(从最早的估税年捐款开始,至目前的估税年前5年)
本年度的捐款
先申报抵扣营业收入,然后才是申报抵扣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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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扣过往税年款项
从 2006年估税年开始,公司还可以用当年估税年所产生的未抵消的津贴和亏损来抵扣刚过去的估税年的税款,不过上限为10万新元。
例如, 2017年估税年产生的津贴和亏损可以用来抵扣2016年估税年的收入,上限为10万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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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之间转换
从2003年估税年起,公司可能将本年度未抵消的亏损、津贴及捐款,从一家分公司转到集团内的另一家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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