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点错相”,18岁少年无辜遭攻击,颈部被酒瓶划伤送院,三阿叔被判入狱。
被告是蔡德成(61岁)、许志明(58岁)和蔡德明(65岁),三人皆抵触一项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罪,前天认罪,分别被判入狱7个月、6个月和9个月。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事件发生在去年3月10日晚上8时40分,地点是淡滨尼4道第802座组屋楼下。
案情显示,被告三人当时都是同一公司的清洁工,蔡德成和许志明都是清洁工主管。
18岁少年被“点错相”,无辜遭攻击,事发地点是在淡滨尼4道第802座组屋楼下。
事发当天,三人在淡滨尼中心1第506座组屋咖啡店喝酒,当时许志明在电话上与一名清洁工起争执,由于不满对方工作散漫,打算终止他的工作,要求在地铁站附近见面。
许志明也叫上该清洁工的直属主管蔡德成,蔡德明刚好也在,所以三人一同前往。
蔡德成和蔡德明也不满该清洁工的态度,两人于是带着空酒瓶,打算攻击对方,此时三人也已经喝得醉醺醺。
清洁工在前往事发地点时,收到许志明多封语音讯息和电话,让他快点到约定的地点,语音听起来口齿不清,像是已经喝醉了。
当清洁工抵达时,他看见蔡德成和许志明走向他,前者的手放在包包里,清洁工害怕之下马上躲开,随后又看到蔡德明拿着酒瓶走来,但突然间又掉头走向另外两人。
被告三人当时已经喝醉,随后误把一名18岁少年当做清洁工,进而攻击对方,清洁工不想介入,因而离开现场。
庭上公开了事发视频,少年独自走在路上,许志明先抓住对方脖子,蔡德成砸了酒瓶就要捅向少年,所幸后者成功挣脱,躲避了蔡德成的攻击,这时许志明也跌倒在地。
蔡德明听见声响后,从厕所出来,砸了酒瓶就捅向少年颈部,当时有一名38岁好心男见状,当下出面制止。
少年被诊断两处撕裂伤,右背侧也有擦伤,手术后住院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