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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叔交5万“女友”保管 “女友”不认账:追不到我就诋毁我

阿叔申诉,将5万元(约16万令吉)储蓄交托“女友”保管,岂料对方不认账,报警、找律师、甚至是追债公司也讨不回。“女友”否认关系,反指阿叔伪造协议。

谢顺安(62岁)告诉《新明日报》记者,他1996年在船厂上班,与上司洪女士(62岁)结识,双方共事多年。

“后来,我另谋高就,期间来往并不多。”

谢顺安指自己目前失业,5万元也讨不回。

直到2014年,两人机缘巧合下再碰面,单身的谢先生对洪女士产生好感,开始追求对方。他表示,两人相处不久后,自己就租下对方公寓的一间卧室,每月交600元(约1900令吉)房租。

谢先生表示,由于金钱管理没概念,为了妥善存放现金,就将5万元交给洪女士暂时保管。

“我们在共同好友的见证下签署协议,当需要时,对方就需归还我这笔钱。”

不过,两人相处了三个月,因矛盾频频,关系因此告吹。谢先生想要回5万元,对方却不归还。

“我相信她,才让她保管钱,没想到她不认账。”

随后,谢先生多次上门讨债,打电话和发信息,对方都不理。“我报警、找律师、甚至咨询追债公司,但都因当时签署的协议原件丢失,只有复印件,加上追债公司的收费昂贵,因此8年来都没能解决此事。”

记者联系上洪女士,她否认替谢先生保管钱,也称没有签协议。另外,洪女士表示,两人只是上下级关系,没出租房间给对方。

她也指,谢先生多次在工作期间喝酒被“开除”,尽管对方追求,但自己从没答应。“他头脑简单,还自作多情,我根本不喜欢他,他追不到我就诋毁我,我对他很失望。我会考虑申请个人保护令,以防他再来骚扰。”

记者联系上两人的共同同事,对方称曾目睹谢先生给洪女士钱,后者也在协议上签名,但不清楚数额和协议是否是原件。

谢顺安的面子书头像仍是双方早前的“亲密”合照,他称为了时刻提醒自己对方欠钱。

阿叔赌光百万身家 失业

曾月赚5000元(约1万6000令吉),阿叔赌光百万身家,如今又失业。

谢先生表示,他年轻时当领班,每月能赚约5000元,每次出海还能赚1万多元。

“当时,我存下一大笔积蓄,但这些钱却被我赌光,估计输了100多万元(约300多万令吉)。”

如今,谢先生刚刚失业,加上年纪大了,没有存款,才想尽快要回5万元。

曾和对方妹妹谈恋爱

阿叔揭露,曾和洪女士的妹妹谈恋爱。

谢先生受访时也指出,他曾在2000年初与洪女士的妹妹谈过恋爱,对方患有忧郁症,为感激自己的照顾,送了一块劳力士手表。不过他指出,对方在2002年的某天晚上,独自驾驶马赛地轿车出门时,车子突然着火狂烧,不幸命丧火海。

“我追讨5万元,对方还说我得归还一块两万多元的劳力士手表。”

对此,洪女士表示,妹妹和谢先生的感情与她无关,自己也不是因那块手表才和对方产生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