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韩国餐馆经理失信近3万2000元(约10万2200)公款,东窗事发后潜逃大马7年,他去年在牛车水地铁站被捕并被当局以失信罪提控上庭后,昨早认罪时被判坐牢12个月。
《联合早报》报导,57岁的被告林明川(译音)昨早在新加坡法庭承认1项失信罪。
控状指他在2014年2月19日至3月24日之间中饱私囊,私吞公款约3万1964元。
林明川承认犯下失信罪,被判坐牢12个月。(取自《海峡时报》)
据案情,被告在韩国餐馆“本家”(Bornga)当经理,工作包括每周一、三、五把餐馆的营业额存入公司银行户头。
不料,餐馆老板在2014年3月11日,发现被告自同年2月19日起就没把钱存入公司户头,质问被告时,他承认私吞那笔钱,理由是家人面对经济困难。
老板于2014年3月26日晚上报警,指被告私吞公司的钱,并怀疑被告有意逃出国,而被告也在他报案的11分钟后,即当晚10时39分出境逃到大马。
被告潜逃7年后,最终于去年12月14日在牛车水地铁站被捕,事后也把私吞的3万多元全数归还。
法官在庭上问被告为何潜逃时,代表律师称被告当时面对经济问题,一时不知所措才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