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马来西亚男子在地铁纠缠女子,还两次向她裸露下体,最终难逃牢狱之灾,被判入狱四周,罚款500元。
TODAY报道,马国男子Makesvaran前天(11日)承认对一名女子暴露下体和侮辱女子,被判入狱四周和罚款500元。
根据法庭资料,30岁马国女子在去年5月2日早上7时50分,从莱佛士坊地铁站搭乘地铁。当时,女子坐在角落的位子,而Makesvaran则坐在他的左边。她感觉到男子用手肘碰她的腰,她以为男子是不小心碰到就没有理会他。
数秒后,她再次感觉到男子用右手肘触碰到她的腋下和腰之间,男子也给她看他的手机,问她是否知道给她看的那个地方,并告知女子他在地铁上睡着,以致上班迟到了。
随后,女子再次感觉到男子的右手肘再次碰到她的上半身,男子还问女子还有多少站才抵达裕廊东站。
女子回应表示,还有七个站,之后便起身向另一个车厢走去。当她坐下后,男子也尾随他,并再次坐在她的旁边。
他再次问女子几时下车以及还有多少站抵达裕廊东站。在回答男子后,女子也再次走开。
在进行猥亵行为时,Makesvaran向受害者暴露下体。
这时,女子向地铁门走去,男子也站起来站在她身旁的玻璃板旁,再次裸露下体。
当地铁抵达裕廊东站时,Makesvaran比受害者先下车。当他们在自动扶梯时,Makesvaran就在受害者前面,然后他转身面向受害者,将手放在下体部位,隔着衣物摩擦下体,并继续看着受害者。
女子高喊,并抓着他的衬衫,不让他逃跑。地铁站的工作人员随后联系警方以寻求协助,最终男子被警方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