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最近我们收到一位新移民妈妈的投稿,她10岁的女儿在新加坡公立医院做手术,竟遇到“默认规定”:
新加坡公民在公立医院做手术,如果主动不要政府补贴,就是大医生做;如果要政府补贴,就是有可能变成“大医生指导普通医生甚至是实习生做”。而且,这条规定,是默认的,在办理手续过程中完全没有任何提示。
由于时间和条件限制,狮城辣妈未能来得及与医院核实,原文照登粉丝提供的内容。
叙述 I Vivian
整理 | 牛油果冰沙
上个月的时候,犹豫了2年多,我还是带着10岁的大女儿到新加坡国大医院做了倒睫手术。
孩子有倒睫这个问题,是在2年多前发现的,初期的时候医生给开了眼药水,但效果不大。因为眼睫毛会摩擦眼球,眼球的表面有严重磨损,所以医生强烈建议要做这个手术。
做手术之前,下眼睑是平滑对称的。
我给孩子们买的保险是私立医院最高等级的,无论在哪里做这个手术,都能够报完。选择公立医院给孩子做这个倒睫手术,是因为他们比较权威,我当时想着效果应该会比私立医院的美容科做得好。
带着女儿看眼科医生的时候,我就告诉医生,医药费多少我们不介意,我们更在乎手术的安全和成功性,一定要帮我们找一位技术好的医生做手术。
倒睫
因为先天睫毛生长方向或者外伤、感染等原因,引起睫毛倒向眼球,长期刺激会损伤眼球,引起刺痛、影响视力。
后来一路看诊和预备手术,确实都是一位很有经验的大医生,在挑选手术日期的时候要是也著大医生的时间表挑选的,直到把孩子送进手术室,都一直看到有大医生的“存在”。
因为我一直跟医生强调要大医生做手术,而这位大医生也一直在,虽然没有白底黑字写下来,我以为医院确实是按照我说的“大医生给孩子做手术”这样执行的。
刚做完手术
后来孩子眼睛消肿了,两边下眼睑的伤口缝合根本不像是出自同一人之手,我觉得很奇怪。
我妈是位全科医师,以她的经验告诉我:手术缝合成这样,基本上算是失败了。
刚做完和拆线前
左眼的缝合很不整齐。
我很震惊,新加坡的大医生做手术做成这样?不至于吧!
手术后复诊一次,拆线都没有再看到那位大医生,直到现在,一个月后再一次复诊,才见到他。
我把心中的疑惑问了出来:
孩子两只眼睛下边的伤口看起来不像一个人缝的,现在她往下看,眼皮下都是褶皱,而且还有一段睫毛没长出来,是不是下眼皮以后就有缺陷了?上次拆线的那位医生说,如果恢复不好的话可以重做的。这是在开玩笑吗?孩子到底能恢复好吗?
这位大医生回答我,没有切到睫毛毛孔,以后会长出来,眼皮恢复了还是不满意的话,可以使用填充剂。在我看来,这样的说法太不负责任了!
我心里急了,孩子才10岁!我们做倒睫手术,是不想孩子损伤眼球,可是也不能一次次遭罪做手术啊!
想到完全不像一个人缝出来的伤口,我就问,到底是谁做的手术?
大医生的第一次回复我说,那天你看到的人。
我追问,是你做的吗?他又一次重复,是你看到那天在场的人。
经不住我刨根问底,他才进一步解释说,是当天主刀的医生在他的指导下完成手术的,因为我们有政府补贴。如果我们拿自己付费的私人套餐(Private Package),那就是他主刀。
我当场就愣住了,新加坡公立医院竟然还有这种“默认规则”?!在这之前为什么没有医护人员和我讲?
我不敢想像现场是多少个人拿着我女儿的眼皮做练习!而且,大医生在旁边指导的话,缝合成这样也能通过吗?
孩子第一次做手术,我们也不是土生土长的新加坡人,怎么会懂得那么多流程跟默认规则呢?
医院办理手续的护士,看我们是公民就自动放去了政府补助那一栏,根本没有给我们说拿不拿补贴还关系到谁给孩子做手术。
我给孩子们买的保险是私人医院最高级别的,完全可以报到完,根本也用不到政府的补贴。(目前也是保险报完了,把用到的政府补贴也补了进去。)
如果我早知道还有这种默认规则,肯定会跟医院讲,我们不要补贴,只要大医生主刀。知情权和选择权,是病人和家属的基本权利,也是医院的必须有的告知职责吧。
可是,直到我复诊有机会见到大医生,并且再三追问才知道“真相”。
目前我家这种情况,没有白底黑字的要求谁做手术的确据,只能确认手术效果不好,等专门处理术后病人关系的部门打给我。
每次看到孩子的眼睛,我心里都很难过,眼皮不像我们身体的部位,割多了眼皮会往外翻,修复很困难。
10岁的女孩已经很懂事了,
最近一段时间心情不好很少笑。
跟外婆发信息和照片,说自己不漂亮了。
希望我家的这次经历,可以给大家提个醒,如果比较介意手术效果,一定要跟医院确认大医生“主刀”。如果拿补贴,更要问清楚是谁去主刀做这个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