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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赴华行前检测要求(于2021年11月10日更新)

行前检测要求

(一)行前第一次核酸检测必须在行前第3天进行,行前双检测必须在行前第2天进行,其他时间点均为无效检测。如因医疗机构原因造成未按时检测,应由医疗机构出具有关情况说明。

健康码有效期为第一次核酸检测日期+3天确定。如4号的航班,应在1号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并在2号进行双检测,其他时间检测无效。健康码系统检测日期填写2号,健康码有效期截至4号23时59分。

(二)行前3日的核酸检测与行前2日双检测必须遵循“交叉检测”原则。

“交叉检测”指的是采样和检测均需选择不同机构,且其中一家须为莱佛士医疗集团或Parkway(百汇)医疗集团合作诊所。在同一家诊所采样分送不同检测机构检测或在同一家检测机构进行两次检测均无效。

使馆提醒,核酸检测一旦阳性即为确诊,旅客应立即自我隔离并通过https://wj.qq.com/s2/5896473/3a7f/ 向使馆报备,不得通过多次检测,瞒报检测史登机赴华,否则,将涉嫌违反中国有关防疫法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未接种疫苗,或接种科兴、国药等灭活疫苗的旅客,混合接种灭活和非灭活疫苗(必须完成其中一种疫苗的完全接种)的旅客,进行核酸(PCR)和血清IgM抗体检测。使馆将根据检测结果和疫苗接种情况综合考虑申发健康码。  

* 未完成应接种剂数的,或同一天接种两剂灭活疫苗的,或未按当地规定程序接种的,都视作未接种。

(四)接种辉瑞/复必泰、莫德纳、康希诺、智飞龙科马等非灭活疫苗的旅客,进行核酸(PCR)和血清全抗体N蛋白检测(以下简称“核酸与N蛋白抗体双检测”),无需再做血清IgM检测。核酸与N蛋白抗体双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可申请健康码。  

接种康希诺等只需接种一剂疫苗的,应在完成接种后满14天再做核酸(PCR)和N蛋白抗体检测。如,8月1日完成接种,应在8月15日再做双检测。

(五)无论做何种检测,均须提供带有可验证二维码的双检测证明。

(六)确诊新冠肺炎康复后又接种疫苗的,请提前联系使馆报备,根据使馆指导意见处理。

疫苗接种凭证要求

(一)接种疫苗的旅客,原则上应在完成接种14天后再赴华。如,9月1日完成最后一剂疫苗接种,最早可选择9月15日起飞的航班赴华。  

(二)已完成疫苗接种人员(不分疫苗类别),均需上传接种机构或官方出具的接种证明。接种证明需以中文或英文显示接种人姓名、证件号码、接种疫苗名称和类型、接种机构、接种时间和接种地点等信息。如:带可验证二维码的接种凭证,health hub中的接种记录,医院诊所接种证书,国内“健康宝”截图等。 

(三)在新加坡接种疫苗(如辉瑞、莫德纳、科兴、国药等)人员,具备办理可验证二维码接种凭证条件的,均应上传带可验证二维码的接种凭证作为接种证明。申办相关凭证需先注册Sing pass并需一定时间(目前为14天),请做好赴华行程规划。请完成接种后尽快申办并合理规划行程,上传凭证时应保证二维码完整、清晰。  

(四)对于无法通过二维码验证的疫苗接种凭证,旅客需同时上传接种证明和《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

(五)在新加坡注册Sing pass和办带有可验证二维码的疫苗接种凭证指南、查找health hub中的接种记录见以下连结文末的《常见问题集中答复》http://www.chinaembassy.org.sg/chn/lsfw/26511/t1847139.htm 

(六)对于在中国、新加坡以外国家或地区接种疫苗的,参照上述做法提供疫苗接种凭证。有关接种凭证具体要求请查阅中国驻接种地使领馆网站。对于来源不明,无法核实的疫苗接种证明,一律按未接种处置。  

进一步健康管理

旅客应严肃对待《健康防护监测和承诺书》,按照要求行前14天闭环管理及体温记录,并如实填写有关申报事项。使馆将电话抽查核实有关情况,对于不了解《承诺书》内容、不实申报或不能合理解释的疑点,将锁定申请并进一步排查。

旅客尤其应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一) 按要求开展行前健康闭环管理。行前14天不得有行前检测以外的其他非必要外出行为。

(二) 认真规范填写表格。如在申请健康码时连续两次未上传《健康防护监测和承诺书》被退回,第三次仍未上传的;或未按要求如实登记行前7天体温的;或行前有外出堂食、聚会、务工等高风险行为的,均视作未按要求完成行前健康管理,将不予通过并锁定至少7天。对于提交后又称“误填”检测阳性史、密接史人员将需要额外检测和更长排查期。

(三) 中国公民均需使用中文填写《健康防护监测和承诺书》。表格须由本人或监护人(未满18岁未成年人)填写并签字确认。

使馆再次提醒,防范疫情传播,人人有责。当前形势下,应暂缓非必要的旅行。确需赴华的,应做好行前健康管理和行前检测,如实进行申报。瞒报确诊史、检测阳性史、密接史等情况的,造成输入病例的,使馆将向国内通报有关情况,并依法依规严肃惩处。

中国驻新加坡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紧急求助电话: 

+65-64750165(24小时)

+65-81296456(疫情期间临时领保专线,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

+86-10-12308

+86-10-59913991

(网址:https://wj.qq.com/s2/6485696/57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