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节豪杰大厦命案中唯一仍面对纠众谋杀的陈森阳,昨早加控10项控状。(档案照)
狮城乌节豪杰大厦命案最后一名仍面对谋杀罪名的陈森阳,昨早加控10项控状,其中一项指他用爪刀划伤一名男子的脸,导致他永久性毁容。
这起轰动一时的命案发生于2019年7月2日清晨约6时25分。
《联合晚报》报道,31岁的沙迪斯在乌节豪杰大厦遭围殴,颈项中刀丧命。
事发后,共7人被控,现年30岁的陈森阳是其中一人,也是唯一还未判刑的被告。
原本面对一项纠众谋杀罪的他,今早加控10项罪状,包括两项蓄意伤人罪、三项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罪、一项持危险武器蓄意重伤他人罪、一项恐吓罪、一项鲁莽行为危害他人性命罪以及一项恶作剧罪。
根据控状,被告在豪杰大厦命案发生前的清晨6时21分至6时24分之间,在Naughty Girl Club夜店外用爪刀(kerambit)划伤30岁男子法鲁斯的脸,导致他永久性毁容。
在同一时段,他也在舞弄爪刀时割伤巴拉克利斯南右手的食指。
被告面对的新控状,还包括案命案发生的前一天凌晨3时55分,在那森路(Nassim Road)踢倒一名执法人员的摩托车,还向后者挥拳。
主控官表示,鉴于被告面对的纠众谋杀罪仍在高庭审理,而下一个审前会议在这个月的12日,因此向法官提出展期的要求。
法官下令案件展期至10月22日过堂,期间被告不得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