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交局前副总署长符永泰面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等36项控状,他昨天认罪,案展9月2日下判。(海峡时报)
(新加坡27日讯)声称因嗜赌成瘾而欠下巨额债务,陆路交通管理局前副总署长符永泰昨天(8月26日)承认以贷款的方式,在5年内向多名承包商和分包商受贿124万新元(下同·约385万令吉),并在11年内欺骗同事逾72万元(约223万令吉)。
控方表示,这起案件是近年来最大宗的公共机构贪污案,吁请法官判被告坐牢63三个月并缴付罚金115万6250元(逾358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金,被告须坐牢两年代替。
代表律师林克雄则要求法官让被告坐牢3年10个月,被告也没钱缴付罚金,恳请法官让他额外坐牢一年。
现年47岁的符永泰面对36项控状,包括23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和13项欺骗控状。他昨天承认其中7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庭上揭露,被告于1999年8月加入陆交局,案发时主要管理汤东线和跨岛线的工程项目,也是招标评估委员会主席和招标指导委员会成员。
根据案情,被告从2014年至2019年,谎称家庭经济困难以及要偿还母亲的赌债等理由,向多名承包商和分包商董事或高层贷款。
有些人起初拒绝被告的要求,但被告仍不死心多次开口,而这些承包商和分包商与陆交局共签下价值8.15亿元的合同,且皆由被告负责监督,他们因此相信被告在陆交局有一定的影响力,可以促进公司与陆交局的未来合作项目,因此答应被告的贷款要求。
调查显示,被告前后受贿124万元,只偿还了8万3750元。被告以在陆交局的会议中替行贿的公司说好话,或向他们泄露一些有关招标的机密资料并提供建议,作为回报。
另外,被告也在2008年至2019年间,欺骗约13名陆交局同事借出72万6500元给他。
贪污调查局后来接到匿名举报指被告涉嫌贪污,随后展开调查,被告于2019年9月19日离职。
控方:被告行为打击陆交局名誉控方表示,这起案件涉及金额高、行贿人数多,加上被告是陆交局高官,他的行为明显背弃信任,也打击了陆交局的名誉,影响了公众对陆交局的信任度。
律师林克雄无偿代表被告求情时表示,被告被捕后第一时间选择认罪,私人诊所的精神报告也显示他当时有病态赌博(Pathological Gambling)的症状,病情影响他犯案,他因一时走投无路才会向他人贷款,犯下受贿罪行。
律师也说,陆交局有公开且透明的监督系统,被告几乎无法影响招标结果,他的行为也没有对陆交局造成金钱上的损失。
另外,被告育有两个分别就读小学和中学的儿子,他的姐妹和家人也给予他很大的支持,让他下定决心改过自新,恳求法官轻判。
被告目前以24万元保释在外,案展9月2日下判。
除了被告,一家公司和来自4家公司的6名高层,早前也在行贿的罪名下被控。其中,韩国承包商项目总监金杨圭(52岁)和项目经理罗成英(49岁)已分别被判坐牢8个月,其他人的案件则另外审理。(部分人名译音)
(联合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