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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化命案视讯面审 · 母见儿消瘦当场泪崩

(新加坡11日讯)立化中学命案昨天过堂,16岁被告通过视讯面审。三周未见儿子的母亲,见到儿子出现在屏幕上后当场泪崩。

《联合早报》报道,律师苏尼尔此前接手案件时,请求法官破例让家人通过视讯与被告说话,惟控方反对要求,指调查还未完成,而且被告涉及的是严重罪行。

法官最终驳回律师的申请,指她虽然能够理解被告家人的心情,但她不能让他们在这个时候见被告。法官下令被告还押在樟宜监狱医疗中心继续接受精神评估,将案件展期至8月24日过堂。

这起轰动全国的事件发生于今年7月19日上午11时16分至11时44分之间。

被告涉嫌学校厕所内杀害同学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在立化中学的四楼厕所内杀害一名中学生。就读中四的被告未满18岁,根据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媒体不得公开他的身份。

被告在案发隔天被控谋杀后,法官下令让他在樟宜监狱医疗中心接受精神评估。

案件昨午过堂,包括被告的父母在内,有不少亲友到庭上旁听,个个忧心忡忡。被告通过视讯面审,他被剪了一头短发,换上一般囚犯穿的白色T恤。当被告出现在屏幕上,见到儿子消瘦样子的母亲紧抓住身边人的手,忍不住流下泪水,低声啜泣。

在狱里通过视讯过堂,被告能从屏幕上看见法官、律师和检察官,但看不到旁听席上的家人。对律师的询问他只平静地看着镜头,以“嗯”一声来回应。

被告的代表律师原本是彼得弗兰度,目前已改由律师苏尼尔和严贤婷律师代表。

被告续还押樟宜监狱医疗中心

控方表示,被告须继续还押樟宜监狱医疗中心,完成精神评估以及接受更详细的法证精神评估,请求法官将案件展期两周。

苏尼尔在庭上指出,他明白任何被告一般上在完成精神评估之前不能见任何人,但是他希望法官能够破例让被告的父母通过视讯见他五分钟就好,指他们只想确认儿子的情况良好,绝对不会谈论与案件相关的事。

此外,律师说被告有“家庭病史”,但他的父母不知道该如何将资料交给医生。

控方反对申请,指被告涉及的罪行严重,警方并未完成调查,父母无论如何都只能在调查完成后才能与他会面。

谋杀罪一旦成立一般将面对死刑,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14条文,被告犯案时如果未满18岁,不会判死刑,只能判终身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