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讯)一名投资公司董事前后从公司户头里失信46万1152元(逾143万令吉),将部分款项拿去买跑车,今早(8月5日)被判坐牢18个月。
《新明日报》报导,被告是32岁的罗志祥,他面对6项包括失信、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以及证券与期货法令的控状。
被告罗志祥(译音)。(《海峡时报》)
据案情显示,被告案发时是Prive投资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公司在2013年4月2日注册,公司创办者还包括白伟翔以及锺金泉(33岁)。
被告身为公司董事,是公司银行户头的唯一签署人(signatory)。他在2013年9月9日,将户头里的20万零700元提走,并失信当中的13万8100元,将款项存进自己与母亲的联名户头里。他之后开面值11万7052元的支票,购买一辆奥迪A6轿车为私用。被告在2014年第三季把轿车卖掉套现,并私吞这笔款项。
被告从户头里提走的20万零700元,有20万元来自一名投资者。被告在商业事务局介入调查后,同意将款项归还。
调查也显示,被告与锺金泉接受白伟翔的建议,于2013年8月30日设立另一间名为的Zabel Global Investments的投资公司。被告同样是这间公司的董事,负责行政工作。
被告在2014年5月至6月间,与锺金泉共谋失信32万3052元公款,当中13万3500元进入被告口袋,锺金泉获得3万7875元,公司一名女营销代表则获15万1677元。被告在商业事务局介入调查后,也把这笔13万3500元款项归还。
被告在认罪后,今早被判坐牢18个月。(人名译音)
来源:《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