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这帮妇女呼吁:缩短“离婚冷静期”,三年周期实在太长了!
去年,国内推行“离婚冷静期”30天,被传的言之凿凿...
不过,新加坡的“冷静期”放在全球都属于“修罗”级别滴!
在新加坡,判定可以离婚的理由、夫妻财产分配、女方的赡养费、孩子抚养费,每个环节都折腾得你精疲力竭...
所以,有帮妇女就呼吁:缩短“离婚冷静期”三年周期实在太长了!
(图:来源自网络)
近日,新加坡妇女行动及研究协会建议,把目前夫妻结婚首三年内不能提出离婚的期限,缩短到一年或最长两年。
这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加拿大的作法一致。
这是协会针对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同离婚相关的意见征询书,提出的其中一项建议,以便让陷入不幸福婚姻或家暴的一方能尽快申请离婚,减轻痛苦。
(图:来源自网络)
妇女协会指出,理解新加坡政府要保障婚姻制度的用意,不要让人们能轻易离婚,但由于更多人晚婚,离婚时年龄也更大,缩短期限将能让他们有机会尽早组织另一个家庭。
其他建议包括:法庭应当授权另一个机构来执行赡养费庭令和相关事宜,并在决定赡养费方面,定下明确准则。而男性也应享有申请赡养费的同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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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如果夫妻双方,想要离婚的话必须在结婚3年后才能提出申请。并且需要过3年“完全分居”的生活,此外不能有其他显示双方尚有感情的行为,如果有任意一方不同意离婚,则必须要分居满4年,才能完成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