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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银行客户经理 骗7客户逾200万

(新加坡11日讯)前银行客户经理3年内失信和欺骗七名客户近200万元(约620万令吉),昨日被判坐牢7年。

被告韩德隆(译音,34岁)被控94项失信、欺骗,以及转移赃款等罪名。他早前承认其中27项罪名,余项同意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法官昨日下判前说,被告是初犯,也在第一时间选择认罪,被控后还押至今,足见他有悔过之心。

被告韩德隆3年内骗7名客户近200万元,昨日被判坐牢7年。(档案照)

主控官曾说,被告至今只吐出了62万5000元(约193万8320令吉),其中35万元(约108万5350令吉)还是用骗来的钱还给一些受害者。

由于被控多条罪名,涉及的款项高达196万9000元,法官最终判他坐牢7年。

根据案情,被告在2014年8月至2015年12月之间,被告在大华银行担任客户经理,负责销售定期存款及信托等类型的金融产品。

2015年2月,他开始挪用客户的钱,即便在2015年12月辞去大华银行的工作,到华侨银行上班之后,他还是如法炮制,继续欺骗大华银行的客户,最后连华侨银行客户的钱也挪用。

为了圆谎,他还伪造大华银行的信件,骗这些前客户说他们的钱都已经交给了大华银行,但实际上钱都存到了他自己的银行账户中。

其中一名受害者发现受骗后向警方报案。商业事务局在2017年4月11日展开调查,发现被告在3年内骗了两家银行七名客户共196万9000元。

综合控状内容,被告转走的赃款超过34万元(约105万令吉),当中有超过14万元(约43万令吉)拿去买多多和万字票。控状也显示,被告每次最低下注额为1001元(约3104令吉),最高可达2万元(约6万2000令吉)。

被告面对65项转移赃款的控状,涉及的金额约34万零499元(约105万令吉)。其中,有14万1600元(约44万令吉)转到新加坡博彩公司、12万4000元(约38万令吉)转到被告兄弟的账户、6万3000元(约20万令吉)转到被告与前女友的联名账户。

他也曾开一张1万1899元(约3万6800令吉)的银行本票(cashier’s order)给一家车行,并拿其中35万元(约108万令吉)给其中一些受害人做出赔偿。

根据案情,被告最后自掏腰包赔了27万5000元(约85万25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