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讯)马国情侣在新加坡租房,给了1000元(约3000令吉)订金后房东却不让入住,情侣称房东一下子说老婆快要生小孩,一下又说当局不让出租房间,让两人又气又急,最后入禀小额赔偿法庭索偿。
32岁的黄先生(业)日前致电《联合晚报》,申诉自己租房子时的不愉快经历。
来自马六甲的他与27岁的未婚妻之前住在菜市路,今年1月底两人想搬走便上网搜索,找到勿洛南有房子出租,于是联系屋主。
不愿透露名字的他解释,他们与前屋主因生活习惯不同而不时有摩擦,所以想换个地方住。况且勿洛南的房间只需500元(1500令吉)租金,之前菜市路的房租要800元(2400令吉)。
与新屋主谈妥后,黄先生在2月交了1000元订金,对方也说好让他在3月1日入住。
他说,怎知到了2月中旬,房东那边开始出状况。对方起初说建屋局不批准他和未婚妻入住,但对方说会向建屋局沟通,尽快解决问题。
到了2月27日,房东跟黄先生说,建屋局还是没批准他的申请,因此要求黄先生迟点入住。
最令他生气的是,3月前对方突然跟他说,屋子的“人头”满了,政府不批准出租房间的申请。
黄先生这时开始慌了,他说:“他一早答应我们可以在3月入住,我已通知菜市路屋主说了会搬,对方给我住到3月3日,如今新屋主又跟我说不能住。”
好在黄先生找到热心的房屋经纪,他3月1日在勿洛北找到另一间房,并在当晚入住。
之后,黄先生一直向房东追讨千元订金,不料勿洛南的屋主这时又说妻子快生小孩了,过一些日子后才还余额,目前只退还给他350元(1050令吉),气得他入禀法庭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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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洛房东受访解释,当初他向当局申请后,才得知若让黄先生与未婚妻迁入,会超过四房式组屋的住户人数顶限,只好拒绝租房给他们。
记者周六晚联系上房东马克(洋名Marc,29岁),他受访时坚称,无意欺瞒情侣。只是他在跟建屋局提交文件,申请让两人搬进来时,才知道当局规定,四房式的组屋单位,不可住超过6人。
“我和太太有3个孩子,加上黄先生和他未婚妻就已经7个人,超过人数了。”
根据马克提供的资料,他曾电邮建屋局,向当局申请批准黄先生和未婚妻入住,但遭当局拒绝。
至于尚未退款给黄先生,马克则称因太太刚刚住院待产,他过去几天得在公司和医院两边跑,忙不过来。
“我知道给他们造成麻烦,他们除了要求我退回千元订金,也须赔偿150元(450令吉),我已经答应并会尽快处理。”
黄先生不满勿洛房东收了租金后却不让他们入住,并认为对方诸多借口,为他增添不少麻烦。
黄先生与未婚妻之前在网上搜寻到勿洛南有房间出租,每个月只需500元租金,但最后却因屋主单位的居住人数超过顶限而无法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