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讯)口罩比面罩更有效阻挡冠状病毒透过飞沫散播,从今天起,除非是在一些特殊情况,否则公众都必须戴上口罩。
如果只戴面罩,可面对相当于没戴口罩的惩罚。
卫生部长颜金勇昨天(6月1日)在抗疫跨部门工作小组记者会上,做出这项宣布。
病毒阻断期间,公众仍可选择戴上口罩或面罩,但从今天起,随着社区人群的互动增加,公众都必须戴上口罩,包括小贩中心的摊贩。只有一些特定人群仍可选择戴面罩,他们是12岁及以下孩童、因健康状况不适合长时间戴口罩者,以及在教室或讲堂上授课者。
口罩比面罩更有效阻挡冠状病毒透过飞沫散播,从今天起,除非是在一些特殊情况,否则公众都应戴上口罩。(档案照)
电视广播可不必戴口罩或面罩卫生部长颜金勇指出,戴面罩固然能起到一些防护作用,但与口罩不同的是,面罩和脸部之间留有一定距离,因此飞沫仍有可能溅出。
病毒阻断措施期间,公众可选择戴口罩或面罩。然而,随着我国今天进入重启经济的首个阶段,社区人群之间的互动逐渐恢复,公众不仅必须继续戴口罩,而且不可再以面罩作为替代品。无论是公共运输工具上的乘客,还是小贩中心的摊贩,都须遵守这项规定。
只有一些特定人群仍可获准戴面罩,包括难以长时间戴着口罩的12岁及以下孩童,以及因健康状况不适合长时间戴口罩,否则或会引起呼吸困难或其他症状的人。在教室或讲座场合面向人群授课者,若主要站在同个位置发言,并且能与其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也可继续戴面罩。
此外,目前在做电视广播时可不必戴口罩或面罩,下来也继续获豁免,但前提是这类活动能在安全和受控制的环境下进行,也得遵守安全管理措施。
若在上述不得已的情况下须戴面罩,人们应确保面罩妥善覆盖整张脸。
初犯罚300新元重犯罚1000新元
卫生部日前原本让公众外出时,可选择戴口罩或塑料面罩。但卫生部医药服务总监麦锡威副教授昨天指出,小组持续在评估针对口罩使用的指导方针。随着外出人潮即将增多,在继续落实一些安全距离措施之际,小组认为有必要采取更谨慎态度来评估指导方针。
“经此次评估,我们决定不再将面罩视为等同于口罩。在多数场合,面罩都无法取代口罩,我们必须做好脸部防护,避免在受感染但无症状的情况下,将病毒传给其他人。”
为起到额外防护作用,公众仍可选择同时佩戴口罩和面罩。不过,若只戴面罩而没有戴口罩,则可被视作没戴口罩而触法。初犯者罚款300元(约900令吉),重犯者则罚款1000新元(约3000令吉)或被控上法庭。
在新要求生效初期,执法人员将酌情处理,劝导人们采取正确做法。颜金勇表示,政府理解要人们全天候戴着口罩非常不舒服,但这么做是为了起到防护效果,因此吁请大家谅解配合,保护自己的同时也保护身边人。
他说:“我们必须理解这项规定的精神实质,而不只是遵守法律字面条文,并且设法钻漏洞。我们并不乐于惩罚没戴口罩的人,因为最终的代价是当事人受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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