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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移民途径(二)——GIP投资移民

引言

Global Investment Programme (GIP),即全球商业投资计划,是新加坡政府推出的投资移民项目,意在吸引高净值外国成功企业家到新加坡进行投资。企业家所控股的企业如达到新加坡指定要求(详细如下),并在审核通过后通过直接投资250万新币购买政府指定的基金或投资新加坡公司即有机会申请。

1

主申请人要求

至少拥有3年企业创业经验以及丰富的商业记录

提供公司近3年的审计报告(在中国成立的公司的审计报告需要由CICPA榜上的前50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特定的行业(房地产行业排除)

所控股的公司在申请前最近一年的营业额不少于5000万新币,且过去3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5000万新币

公司如果是私企,申请人必须占公司30%股权,参与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申请人在该公司的职责范围以及公司的盈利能力也作为审批的考虑因素

*可以随同申请的附属申请人:

配偶

在申请当日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儿子需要服兵役)

申请人的父母及满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可申请有效期为5年的长期探访准证(LTVP),LTVP与再入境许可证相关联,可申请续签

2

两种投资方案

方案A: 投资不少于250万新币建立新的商业实体,或扩充现有的商业实体;

方案B: 投资不少于250万新币到一支GIP首选基金,可选择的基金如下:

注:其他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基金已结束资金募集活动,不再接受投资(截止2019年1月10日更新)。

3

方案A申请人的附加评估标准

针对方案A,对申请人还有附加的评估标准,具体如下:

选择方案A(开设新加坡公司)的申请人需要附加的标准:

提供详细的5年商业或投资计划

在新加坡永久居民申请批准后完成商业计划中概述所列第3年的目标,并在5年内完成商业计划目标。

选择方案 A(扩张原有企业):

除上述(1) 两点以外,还需要:

A. 额外雇佣5名雇员

B. 每年商业支出额外增加100万新币

4

续签条件

当永久居留权生效后,申请人将获得为期5年的Re-Entry Permit (REP)签证。在首个5年后,申请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续签REP(分别有续签3年和5年的可能)。

方案 A下,5年后到期续签3年的条件:

达到上述方案A的投资条件,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其一:

a. 在新加坡建立商业实体且第3年目标增聘至少5位员工,员工总数里持新加坡国籍的员工不少于5名,全年商业经费支出额外增加100万新币或

b. 主申请人或者至少一名附属申请人已经在新加坡居住一半以上时间。

方案 A下,5年后续签5年的条件:

达到上述方案A的投资条件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a. 在新加坡建立商业实体且第3年目标增聘至少5位员工,员工总数里持新加坡国籍的员工不少于5名,全年商业经费支出额外多100万新币,以及

b. 主申请人以及附属申请人已经在新加坡居住一半以上时间。

方案B下,5年后续签3年的条件:

达到方案 B的投资条件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a. 在新加坡建立商业实体,雇佣5个或以上新加坡国籍的员工,全年的商业经费支出额至少100万新币,或

(*如果选择投资扩充现有的新加坡商业实体方式,聘用员工及商业经费支出额需要为增值数)

b. 主申请人或者至少一名附属申请人已经在新加坡居住一半以上时间。

方案 B下,5年后续签5年的条件:

达到方案 B的投资条件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a. 在新加坡建立商业实体,雇佣5个或以上新加坡国籍的员工,全年的商业经费支出额至少100万新币*以及

(*如果选择投资扩充现有的新加坡商业实体方式,聘用员工及商业经费支出额需要为增值数)

b. 主申请人和附属申请人已经在新加坡居住一半以上时间。

5

申请及批准

(1) 提交申请

(2) 面谈

(3) 申请批准后,获得 Approval-in-Principle (AIP) Permanent Residence (PR), 有效期为6个月;

(4) 6个月内落实他在申请表格里所承诺的投资;(主申请人需要在新加坡指定的银行开设单独个人账户)

(5) 完成投资后,需要邮寄纸质版的文件,包括:

A. 相关投资证明文件,如股权证书

B. 银行流水,看到投资已完成

C. 签署“Investment Undertaking”,原件(需要在被授权的新加坡大使馆或领事馆官员面前签署)。

附:GIP适用行业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