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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官司赢了以后律师费能赔么

一场官司打完了。律师费少则上万,多则上百万,难道就这样算了?

通常不会。

在新加坡,所有的民事官司都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律师费(Legal Costs)和为打官司产生的成本(Disbursement)。前者就是律师收取你的律师费啦,后者包括所有律师帮你代垫的费用,包括法院的费用啦,传真费啦,复印费啦,请专家证人的费用啦等等。我在这里统称费用。

费用需要考虑两个大问题:1. 谁付给谁,2. 付多少。

前一个问题,按照新加坡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总共有9种规则。其中常用的主要是3种:

1. Costs in the cause。就是谁最后官司的结果输谁付费,这是绝大多数情况;

2. Costs following event。某个申请谁赢了谁付费(例如强制对方提供某份证据的申请),而不受最后结果的影响;

3. No order as to costs。双方各自承担相关费用。

后一个问题,只有三种规则。

1. Standard Basis, 这就是中国人都知道的“合理费用”。法院有一个指导原则。绝大多数情况下法庭都会判这个,金额通常在实际发生费用的2/3左右(有各种例外,不保证准确性)。

2. Indemnity Basis, “实际费用"。Disbursement通常都是按照实际费用支付。律师费只有例外情况才会按照实际费用支付。

3. Compensation Basis,”适当补偿“。这种方法专用于不请律师自己辩护的人。法庭认为即使不请律师,当事人也花了相当的时间准备和进行这个案子,理应有一定的补偿。

那么既然有那么多种不同的类型和组合,实际情况法官怎么处理呢?说起来其实特别复杂。简而言之法律有一些具体的规定,例如在庭审期间,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一个可以和解的条件。如果另一方拒绝这个条件,但是最后法官判决的数额还没有当初这个条件好的时候,拒绝和解的这一方,哪怕赢了官司,都要按照实际费用支付对方的所有费用。

其他情况下,基本上都是法官自由裁量。当然,因为新加坡是英美法国家,这个所谓的自由裁量也不能随心所欲乱来,而有一定的判例原则。基本上浪费法庭时间的,胡搅蛮缠的,证据造假的,出伪证的,对法官不礼貌的,都没有好下场。

但是.....每当但是出来的时候都不会是什么好话....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新加坡打官司就会比较便宜。首先,在法庭判决之前,你自己的律师费杂费都是要自己承担的。原告更要承担诉讼费用。第二,不管判决出来你赢还是输,你应该付给自己律师的费用一分钱都不会少。所以如果你输了官司的话,你不仅仅需要赔给对方他的律师费,也同时要负担自己的律师费。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几率其实不低的。没有人可以保证自己一定能赢下官司。第三,律师费的执行和判决执行的难度其实相同。对方本来就是一个穷光蛋的话,你一样拿不到赔偿。

所以我还是那句话:官司该打打;但是能和解的话,还是该谈判谈判,该调解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