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讯)当铺职员为了“赚快钱”去买马票,4个月内偷走当铺柜台里总值超过4万5000新元(约13万5000令吉)的28件首饰,再拿去变卖,直到顾客想赎回当物时才被揭发,最终被判坐牢10个月。
被告冯翟昌(66岁,音译)面对2项失信和1项偷窃的控状,昨日认罪。
案情披露,被告在2001年10月加入易通当,在巴弗罗路(Buffalo Road)分店担任管工,2016年退休后又被重聘,在同家店担任评估员,也负责收银和售卖二手珠宝,月薪为3250新元(约9750令吉)。
事发时,被告是易通当的职员。(取自面子书)
不过,被告认为薪水无法应付个人支出和贷款,便起了偷珠宝的邪念。由于店内柜台不上锁,被告在2018年3月16日到7月10日期间,偷走店里总值3万9522新元的27件二手首饰。
为掩人耳目,被告每次只偷少数,再把柜台里剩下的首饰重新摆设。被告把偷来的首饰放入裤兜,再把上面的标签撕掉,趁午餐或下班后,去附近店铺当掉。
一名顾客想赎回当物,却发现物品已被卖掉,随后向店家举报。
当铺董事调查发现,除了27件首饰外,被告还偷了一个24克拉的金手镯,导致当铺赔偿失主5977新元,董事质问被告后报警。
调查显示,被告把这些不义之财用于买马票,就是为了“赚快钱”。
法官表示,虽然被告及时认罪,但涉及金额巨大,并未赔偿,因此同意控方要求,判被告坐牢10个月,刑期从去年12月17日还押时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