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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信托公司牌照申请的基本要求

i.公司法律实体的要求

信托业务许可证只发给以下公司

(a)根据《公司法》设立的新加坡公司

(b)在新加坡从事业务的外国公司(信托业务申请人需要在新加坡设立实体机构)

ii.最低资本要求

只有申请人的实缴资本或合格资产(视情况而定)达到25万新元,才能获得信托营业执照。

iii.常驻经理。

该规例第八条规定,持牌信托公司至少需要两名常驻经理。所有常驻经理必须具备可接受的高等学历或专业资格。至少一位常驻经理必须有至少5年的相关工作经验。其他常驻经理要至少有3年的相关工作经验。

iv.申请人自身也必须符合以下规定能力:

a.具备开展信托服务所需的能力和专业知识

b.确保对MAS提供信息的有效、诚实、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