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最牛钉子户,一户断一路。
国内关于钉子户的报道我们见多了,他们就像是城市化进程中的“拦路虎”,协商不成,这一区域的整个规划都要进行全面调整。
新加坡居然也有“钉子户”?
最近,某开发商在芽笼基里玛路Guillemard Road与芽笼28巷交界处建公寓,就遇上了两个“钉子户”。
从现场照片来看,两栋旧私宅就矗立在已经开建的工地正中央,场面十分尴尬。
(新明日报)
屋主表示:
不愿意放弃“世外桃源” 为什么不搬呢?
两栋私宅中,其中一栋的居民吴先生(60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房子是已故母亲留下来的,目前是他和大姐两人再次居住。
几年前就有人来询问是否有意出售房子,但他坚决拒绝。
吴先生表示,自己很喜欢现在的住处,平时花了很多精力打理屋子。
房前的空气被打造成了一座小花园,种植了盆栽,养鱼养鸟,犹如一个世外桃源,早上还可以坐在家里看到一个城市苏醒的模样~
而且永久地契房产在新加坡非常稀缺,已经是绝版的了,增值保值方面也是杠杠的,不差钱的都宁愿多加20%的价格,也要选择永久产权!
(新明日报)
另一栋不愿搬迁的屋主也有自己的理由,她表示,自家一楼是佛堂,二楼是住宅,为了看护佛堂,她不愿意搬迁。
房屋属永久地契产权 屋主有权“不配合”
火龙妹咨询了本地资深房产经纪人,她表示: 新加坡的旧屋拆迁,如果是公寓Cando的话,只要有达到80%的业主同意,整个项目就可以敲定了。
有个别业主不同意的,也可以通过走法律程序解决,基本上难度不大。
(示意图)
但是,芽笼的这两栋独栋住宅是永久地契产权。
永久地契,顾名思义,所有权无限期地完全属于屋主,连政府都无法收回,这是受法律保护的公民私有财产。
就算屋主百年以后,产权也会由子孙后代来继承。
所以,这个事件中,两户屋主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钉子户。
开发商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只能与他们好好协商。要不要出售,决定权完全在屋主。
协商不成 双方利益都要受损?
道理是这样,屋主不卖,开发商也没办法。
但冷静下来分析,如果协商不成,这样的尴尬局面一直持续,其实开发商和屋主,双方的利益都受影响。
事实上,这个公寓的项目目前已经获批,并在数月前开始销售,建公寓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不可能因为两户人家而搁置整个项目。
对于开发商而言, 两栋旧私宅就不偏不倚地杵在项目的正中间,显得非常格格不入,影响整个小区的品质和美观,这样有“残缺”的项目,尺价还能卖得高吗...
对于私宅屋主而言, 虽可以保留住往日情怀,但等项目建成后,就要被高耸的住宅包围住,就四四方方一片天,采光通风都不好,自住特别压抑。
虽然屋主现在表示“给多少钱也不卖”,但随着周围环境发生变化,随时有可能转念。到时再想要转售,价格就不会太好看了。
(示意图)
所以,单从双方经济利益来看,火龙妹觉得双方还是尽快协商,促成搬迁比较合适。
椰友们,你们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