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动不动就说高薪养廉,仿佛一有高薪,贪腐就销声匿迹了,每每还举例说新加坡高薪养廉,那么新加坡的廉政真是高薪养出来的吗?
其实,我们国家的公务员的薪资及福利待遇已经超过普通工人数倍十数倍,比起普通农民更是有上百倍的差距,难道还不算高薪吗?每每查出一个贪官,都可以说是巨贪,几千万的是普通的,上亿,上十几亿的也常见,更有几十亿、上百亿的,也不鲜见,难道他们贪到几千万的时候还不够多吗?为什么不抓不罢休呢?这是靠高薪能养得出的廉政吗?多高才算高薪呢?
联合国曾对各国政府的公务员廉政指数进行排名,其中新加坡排第五名,是亚洲排名第一的国家。然而,难以相信的是,过去新加坡的贪腐现象泛滥,可以说遍地都是,贪官层出不穷,屡禁不止。那么新加坡的廉政是怎么建立起来的呢?真是因为高薪养廉养出来的吗?
新加坡高薪不假,但廉政绝不是高薪养出来的,而是严厉的反贪政策、强力的反腐力度反出来的。
他们的反贪有哪些措施呢?第一、成立反贪污局。《反贪污法》赋予反贪污调查局极大权限。反贪局既是行政机构,又是执法机关。有权在没有逮捕证的情况下逮捕嫌疑人;有权没收贪污罪犯的全部受贿财物;有权检查和冻结嫌疑人的银行账户,甚至可以查其家人账目;有权入室搜查、检查和扣押认为可以作为证据的任何物品;有权进入各部门、机构,要求其官员和雇员提供调查人员认为需要的任何物品、文件和内部资料。此外,反贪局甚至有权对所有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跟踪,暗地调查其活动。犯罪人职位越高,处罚越重;第二、签署廉政合同。如果公务员出现贪腐行为,不仅会解除公职,还会被严厉制裁,同时行贿者也会受到制裁,甚至不亚于贪腐人员;第三、群众监督。新加坡鼓励群众加入到反贪的行列中来,全方位监督公务员;第四、严厉制裁。他们的口号是“让腐败者在政治上身败名裂,在经济上倾家荡产”,他们的贪腐没有起刑点,贪腐一元就是犯罪了;
新加坡总理李光耀曾说过,治理贪腐很容易,一个官员一旦拥有巨额财富,而又解释不了,就抓你。
具体的有多严厉呢?在网上查到一个例子:在新加坡引起震动的事件,是对郑章远的惩处。郑章远是李光耀的老朋友,曾经为争取独立并肩战斗,创建了新加坡共和国。从1979年起,郑章远担任国家发展部部长,在实施“居者有其屋”政策过程中做出很大贡献,是李光耀得力的内阁成员。
然而,1986年11月,郑章远的一个老朋友在反贪污调查局盘问下,承认曾经前后给过郑两笔各为40万新元的现款。这两次贿赂行为先后发生在1981和1982年。反贪污调查局很快就找郑章远调查。郑章远不仅否认拿了钱,还企图跟反贪污调查局高级助理局长讨价还价,要求他不再查下去。内阁秘书向总理李光耀报告了事态的发展,并告知郑章远要求见一见他。李光耀答复说,必须等调查结束之后才能见。郑章远眼见无望,后服药自尽。
从新加坡的反贪措施及实施情况可以看出,高薪并不是廉政的原因,廉政的主要原因是严厉的反贪措施。如果没有严厉的反贪措施,一样会该贪就贪,该腐就腐。那么,我们有什么可以借鉴的呢?
我认为,主要的有三点:第一点:成立独立的反贪机构,属于中央,而不是象现在一样,由当地政府或上级部门领导;第二点:发动群众监督公务员。其实这原本是我们的强项,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群众监督没有了;第三点:严惩贪腐,要“让腐败者在政治上身败名裂,在经济上倾家荡产”,贪污一定数额以上的,一律死刑,立即执行。只要能做到这三点,实现廉政是很简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