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节路豪杰大厦谋杀案中
七人原本被控谋杀
但其中六人陆陆续续被减控
只剩Tan Sen Yang一人面对谋杀控状
其中一名原本被控谋杀
过后改为较轻控状的男子
被法庭发出有条件警告
意味着被告没有被定罪
也不会有案底
令一些公众感到不解
新加坡专家分析表示,总检察署决定是否以谋杀罪名提控时,一般会考虑现场的客观证据例如闭路电视画面、武器、脱氧核糖核酸证据等,也会参考被告和证人和口供。
其他考量因素包括被告是否早有预谋、他的动机或意图,以及他的参与程度。是否有足够证据构成谋杀控状?
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临时控状的罪名,控状可能被撤销,或是修改为另一项符合证据的罪名。
七名被告分别面对什么控状
Tan Sen Yang:面对谋杀控状
Ang Da Yuan:面对共谋蓄意伤人和同拥有攻击性武器者为伍控状;被判监禁八个月和六下鞭刑
Natalie Siow:面对共谋蓄意伤人和同拥有攻击性武器者为伍控状;被判监禁五个月
Joel Tan Yun Sheng:面对共谋蓄意伤人控状;被判监禁四周
Tan Hong Sheng:面对同拥有攻击性武器者为伍控状;案件未完结
Loo Boon Chong:面对同拥有攻击性武器者为伍和妨碍司法公正控状;案件未完结
Chan Jia Xing:面对同拥有攻击性武器者为伍控状;获得有条件警告,一年内不能再犯刑事罪
资料参考 /联合早报,8视界,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