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二战后,中国为啥放弃日本赔款?现在看,还是周总理看的长远

九命君作者:佳语

1945年,美、英、中发布“波茨坦公告”,第一次明确了日本战败之后的赔偿原则,即日本可以保留维持其经济运转所必须的工业设备和实物,其余的用来赔偿。这也是各国吸取了一战后对德国制裁过狠的教训,所以第一批被战胜国们分掉的是日本海军剩下的142艘驱逐舰、巡洋舰,还有运输舰。为了公平起见,分配原则美、苏、英、中四国均分,方法是抽签决定。中国得到了第二份军舰,其中包括7艘驱逐舰、4艘护航舰、13艘巡洋舰、7艘扫雷舰、3艘运输舰,合计34艘舰艇,总吨位3.5吨。很幸运的是,中国抽到的舰船是这4份舰船中保养的最好的一份。但这34艘舰船也是8年浴血抗战后,中国得到日本的唯一的战争赔偿。此后,因为种种原因,国民党和我们都“主动”放弃了日本对中国的大额战争赔款。

与之相对的是,亚洲其他的受害国基本上都得到相应的赔偿。日本向印尼赔款8亿美元,向菲律宾赔款8亿美元,向缅甸赔款2亿美元,向越南赔款3900万美元,向老挝赔款278万美元,韩国3亿美元,新加坡2500万美元,马来西亚2500万马来西亚元,泰国150亿日元。除了战胜国,还向中立国家进行了赔款,其中瑞士11亿日元,西班牙20亿日元,瑞典11亿日元,丹麦7亿日元,蒙古50亿日元。

事实求实的说,国民党政府在战后索赔这件事上是积极的,但是国民党到了台湾之后,为了得到美国人的支持,在赔款这件上一改以前的立场,转而看美国人的脸色行事。美国亚太战略的改变也源自国民党的战败这件事上,随着共产党的中国大陆上政权逐渐稳固之后,美国亟需一个在远东的反苏、反共的基地,放眼望去只有在他控制之下的日本最符合这个条件。于是,帮助日本重建,抵赖赔偿就成的美国人的基本态度。台湾当局为了迎合美国人的战略目标,同时为了谋求“中国合法政府”的形象,于1952年与日本签了一个“日华条约”,表示彻底放弃日本的所有战争赔款。

到了上个世纪70年代,中国与日本建交之前,时任日本首相田中角荣表示,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想要索要战争赔款,他们一定会如数赔偿。值得一提的是作为日本的第一位草根首相,田中角荣当时真是诚心诚意想要和新中国建交,并且日本国内还有很大的反对声音。鉴于中苏关系、中美关系等国际大环境的变化,中国也是诚心诚意的想要和日本建交,所以周总理关于日本战争赔偿提出了3点指示:

第一、中日恢复邦交以前,台湾的蒋介石已经先于我们放弃了赔偿要求,共产党的度量不能比蒋介石还要小。

第二、日本与我国恢复邦交,必须与台湾断交,在赔偿上采取宽容态度,有利于日本靠近我们。

第三、如果要求日本对华赔偿,其负担最终将落到广大日本人民头上,这不符合中央提出的与日本人民友好的愿望。

基于以上三点,中日两国建交后,中国政府放弃了对日的战争赔偿。

中日两国建交是历史的必然,任何阻挡历史潮流的行为都会被碾为粉芥,关于放弃战争赔款的深层次原因,远远没有一纸声明来的简单。

首先,日本虽然对东亚各国都进行了战争赔偿,但是其金额都是几亿美元,和中国的500亿美元可不是一个数量级的。根据亚太经济数据中心提供数据,1972年日本的GDP为94831亿日元,折合成美元不到3000亿,拿出GDP的1/6还债显然是不现实的。即使是分期付款也一定会引起日本国民的反感甚至敌意。

其次,苏联在中苏边境陈兵百万,中国亟需广交朋友对付苏联,和作为美国的盟友日本建交就等于间接与美国搭上了关系。巨额的战争赔款是阻碍两国建交最重要的一道门槛,和没有赔偿能力的日本僵持不下,不符合当时中国的根本利益,是一种丢了西瓜,捡芝麻的战略短视。

最后,日本也有自己的小算盘。日本一直就是西方反苏的桥头堡,对于制衡苏联的事他一定会做。同时,和中国建交不但可以进入中国的广大市场,还可以在中美建交前“攀上”中国这颗大树,增加日本外交的独立性。

蒋介石和我党虽然都主张放弃赔款,但是蒋介石是为了一党之私,关注的政党的“正统”问题,而我党是为了民族安危,关注的7亿中国人民的生死。另外,当时我党只是发表了一张声明,尚有回旋余地,而蒋介石却签字画押,完全出卖了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