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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商界: 期待中国《外商投资法》 营造更稳定经商环境


中国政府已启动细化《外商投资法》的配套法则与规章制定工作,具体操作细则将于今年底前完成,明年1月1日与《外商投资法》同步实施。

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经济商务公使衔参赞钟曼英,在4月17日早上举行的中国营商环境及《外商投资法》介绍会上,如此回应了该法缺乏细节的顾虑。

注重内资与外资一视同仁的《外商投资法》,在今年3月15日的中国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以高票表决通过。但一些在华外商组织指出,新法目前仅有笼统框架,欠缺具体执行细节。

另有分析认为,该法在中美贸易纠纷的笼罩下迅速通过,以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完成立法程序,并在表决前新增了“有关官员不得泄露外国公司机密”的条款,是希望借此带动中美贸易谈判的突破。

钟曼英在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回应表示,中美贸易关系的发展并非催生新法或为其提速的主要及直接原因,中国一向关切外商投资,新的相关法律也酝酿多年。

这场由中国大使馆支持、新加坡工商联合总会举办的本地首场《外商投资法》公共介绍会,吸引了约200多名政府部门、商业与法律界代表报名出席。

新加坡工商联合总会主席张松声致辞时表示,新出台的《外商投资法》,连同去年11月新中两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议定书,对本地商界的正面影响意义非凡。他说:“我们期待一个更加稳定、透明、法制健全的营商环境。”

钟曼英在致辞中表示,《外商投资法》具有“更多强调遵循规律规则、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与国际规则接轨、强化外商投资保护”四大特点。新法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很多外国投资者、商会、投资企业的意见,很大程度上得到了外商投资者的参与和认同。

在华企业有五年缓冲期

可保留原企业形式

新法明年1月1日实施后,将取代原有的“外资三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成为中国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

中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代表李响透露,为提供在华企业缓冲时间,依照“外资三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新法实行后的五年内可以继续保留原企业形式。

劲升逻辑(CrimsonLogic)首席财务执行官李兴福受访时表示,外商投资法能优化中国的经商环境,并鼓励更多海外投资者进入这个庞大的市场。

中新天津生态城新加坡办公室主任(产业发展)陈忠坚则表示,对于前往中国投资的外商而言,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外商投资法》的出台是一颗定心丸。它能让外商得到更好的法律保障,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信任也会增强。(来源于《联合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