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 - 鼓励企业国际化的双重免税计划
为鼓励企业国际化国际化,如果企业符合资格条件且未经批准,则可对自2012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费用要求自动双倍减税,直至指定的支出上限*。这是《所得税法》第14B和14K条的规定。
企业还可以向新加坡企业发展局或新加坡旅游局(STB)申请双重税收减免:
A. 符合条件的市场扩展和投资开发活动所产生的符合条件的费用超过了指定的支出上限*;要么
B. 其他符合条件的活动的支出,视具体情况而定。
*对于2012年4月1日至2018课税年的合格费用,指定的支出上限为每课税年度100,000新币,而对于2019课税年至2020年3月31日的课税费用,指定的支出上限为每课税年150,000新币。
资格活动
未经新加坡企业或STB的批准,企业可以对以下四项符合条件的活动所产生的符合条件的支出要求双重抵税,直至达到指定的支出上限:
海外业务发展旅行/考察团;
海外投资考察团
海外交易会;
和由Enterprise Singapore或STB批准的本地交易会。
企业应保留文件以证明支出和目的。超出指定支出上限的支出将需要获得新加坡企业或STB的批准。有关资格标准,合格活动列表和相应的合格费用,可以要求双倍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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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计划扩展至有待批准的合格薪金费用
为了为拓展海外业务并为新加坡人创造技能工作提供更大的支持,该计划在2015年预算中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包括2015年7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在新加坡海外机构派驻的新加坡和永久居民的合格薪金支出。
认可的公司或公司。该计划允许的合格薪金开支金额可以双重抵扣,每个YA的每个批准实体的最高限额为100万新币,但有条件限制。
从2015年7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企业必须向新加坡企业局申请享受合格薪金费用的双重税收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