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那是英国、美国和苏联政府共同商定的,应该发生在他们身上。
该决定是在 1945 年 7 月德国投降三个月后在柏林举行的波茨坦国家元首会议上作出的决定。
双方同意,这三个国家将各自拿走 10 在投降的德国 U 型潜艇,用于“实验和技术目的”——换句话说,研究它们的技术和设计——而其余的则应销毁。
8 月至 10 期间,英国、美国和苏联代表成立了一个三方海军委员会,以选择将由三个大国保留的 30 艘 U 型潜艇。完成工作后,委员会在 1945 年 10 月 29 日的一次会议上同意,所有剩余的潜艇都应该以一种防止任何人打捞和重新使用它们的方式被摧毁:将它们带到公海,更多地在水中超过100米深,并沉没它们。
由于大部分潜艇都在英国人手中——在欧洲各个港口投降后,它们被拖到苏格兰和北爱尔兰的锚地进行保管——人们同意皇家海军将负责摧毁它们。为完成这项工作设定了 1946 年 2 月 15 日的最后期限。
1945 年 6 月在北爱尔兰的 Lisahally 投降的 U 艇
英国人立即开始了他们所谓的“死光行动”,因为他们想在冬季风暴开始之前完成它。双方同意,从 11 月 25 日开始,在国际航线上,Loch Ryan 的 86 艘 U 艇和 Lisahally 的 30 艘 U 艇将被拖入 180 英里外的大西洋,到达苏格兰西部和爱尔兰西北部的一个点。水域。
一些潜艇将被英国轰炸机中队用于目标练习,而潜艇则将使用爆破炸药将其凿沉。
然而,事情并没有按计划进行。很多潜艇半年没有维护就在锚泊处锈迹斑斑,状况不佳。当它们被拖入大西洋波涛汹涌的水域时,其中大约一半在被拖曳时沉没了。只有两个被拆除费用打沉;携带炸药的团队在恶劣天气下尝试登上不适航的U艇被认为太危险了。取而代之的是,英国军舰(以及至少一艘波兰驱逐舰)站了起来,用炮火击沉了漂流的潜艇。潜艇沉没 7 艘,飞机沉没 13 (而不是计划的 36 艘)。
分几批击沉所有潜艇大约需要六周时间。 1946 年 1 月 8 日前,苏格兰罗赛斯海军基地的指挥官报告说,有 114 艘 U 型潜艇被击沉;其余两艘在截止日期前的 2 月 10 日和 12 日沉没。 (关于这两个是否应该包括在要保留的 30 个中存在一些争论,但最终决定取消它们。)
皇家海军还击沉了四艘在远东、新加坡和爪哇投降的德国潜艇。美国海军又击沉了四艘受其控制的潜艇,两艘在美国东海岸,两艘在被占领的德国。
还有三艘德国U艇在日本港口被美军俘获;关于这些是否应包含在波茨坦的决定中存在一些争论,因为可以说它们是德国给他们的日本潜艇,而不是德国潜艇本身。但最终,在 1946 年 4 月,美国还是决定销毁它们。
总之,应该指出的是,1945 年轻的盟军中没有一个特别需要由外国制造的、使用不兼容的备件和消耗品的大型新潜艇部队,他们自己的船员没有接受过操作训练,而且其中大部分都处于贫困状态。维修状态。因此,他们更关心的是确保他们的对手没有找到使用它们的方法,而不是试图自己使用它们。将它们击沉被视为更可取的选择。
2022 年 3 月 19 日本编辑:因为多个人在评论中提出了同样的问题。我将在这里复制,并提出一些额外的想法。我在那里给出的答案:
出于多种原因,他们决定摧毁潜艇而不是报废它们:
报废潜艇的人力和资源成本几乎肯定会超过他们从中回收的钢材的价值。
还要考虑一下(a)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实际上有数百万吨剩余的战争装备闲置着;废钢市场供过于求 (b) 拆卸潜艇远比报废汽车困难得多。它必须被带到干船坞,然后由人用手工具慢慢切割。金属经常会生锈,而且船上有各种危险的污染物,例如燃油,更不用说压缩空气和烈性炸药了。 很多肮脏、不安全和昂贵的工作,回报很少。
其次,潜艇将沉入深水中,以确保没有人能够从中获利。 西方和东方之间的猜疑和竞争的冷战已经开始; 即使苏联政府理性地知道英国或美国人不会从保留潜艇而不是摧毁它们中获得特别好处,他们也不想冒这个风险。 当然,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