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往往会创制一些残酷的刑罚,让人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商纣王的虿盆之刑。根据《封神演义》的记载,妲己在铲除姜皇后和两位皇子后,心情大好,一日在鹿台上与众大臣饮酒作乐。纣王为了讨妲己欢心,将数百名舞女脱去衣服,命其在庭院中翩翩起舞,众人忿忿不敢言,只得照做。唯独原先伺候姜皇后的72名宫女,站在庭院中哭泣,久久不想脱下衣服,为妲己献舞。
妲己于是对纣王说道:“这七十二名宫女怨恨臣妾,有朝一日必然会谋害大王与我,希望大王将这72人处死,以绝后患。”商纣王也没多想,就准备让武士拿下这些宫女。妲己在旁边冷笑道,然后劝商纣王道:“臣妾有个主意,以后定然能够以儆效尤,让其他宫女再也没有异心。”纣王于是按照妲己的要求,在庭院中挖了个大坑,将蛇蝎蜂虿与这些宫女一同丢入坑内,从此朝歌王宫内,再也没人敢违抗妲己的旨意。
秦朝法律严酷,发明了连坐,一人犯罪,全家遭殃。汉朝汉文帝为了减轻刑罚,将原先的黔刑(脸上刺字)等废除,发明了杖刑。因为屁股上的穴道少,肉很厚,所以一般不会出现人命。但是实施杖刑需要脱裤子,这对女犯人来说完全是一种羞辱。援引《右台仙馆笔记》,河南一少妇给丈夫戴了绿帽子,夫家人将她押解到县衙,县令为了平息民怒,但又不想因此将少妇落下残疾,毕竟她还有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就给她判了杖刑。
可县令却没有考虑她的女性身份,行刑当天,前来观看的人数高达上千人。少妇的父母为了女儿的尊严,在行刑结束后,想要将衣服重新给她穿上,可衣服却被好事者哄抢。女子受不了屈辱,于是跳河自尽。虽然这种刑罚不太受女犯人的欢喜,但在男犯人中很受欢喜,甚至很多男犯人花钱也要“享受”这种刑罚,毕竟和砍首,充军,流放比起来,这种刑罚算是最轻的了。如今这种刑罚仍旧在新加坡存在,只是从杖刑改成了鞭刑。各位小伙伴,你认为这种刑罚还有存在的必要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