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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骗10女131万 “情圣”出狱再骗近百万

(新加坡25日讯)爱情骗子出狱后再行骗,通过交友网站,两个月内以投资、还债和设立“卜基账号”回本等借口,骗受害人脱售银条、向三家银行贷款和申请保险贷款,共卷走逾32万元(约96万令吉)。

被告是49岁的永久居民欧武忠,来自马来西亚,案发时无业。受害人则是一名42岁女郎。被告一共面对8项欺骗控状,控方以其中3项提控,其余的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2015年12月,被告通过交友网站与受害人结识。两人发展成恋人,但被告以假名“丹尼尔”自称。

被告欧武忠。(档案照)

被告将自己塑造成一名可信赖、掌握投资内幕消息又为她利益着想的人。实际上,被告从不是交易者。

在赢得受害人的信任后,被告便开始向受害人拿钱,谎称需要付款给客人,甚至声称投资失利,蒙受损失,要设立“卜基账号”回本。

然而,受害人信以为真,拿出自己的储蓄、脱售银条和卖掉股票,共筹了大约11万元(约33万令吉)。她也向3家银行贷款,利用人寿保单向保险公司借钱,共贷款大约18万9000元(约57万令吉)。

被告在2016年1月至2月间,一共欺骗受害者32万零300元。受害人在去年2月报案,称8次把钱交给被告后,就音讯全无。

与6女郎交往

控方指被告有类似案底,据早前报道,被告2016年通过交友网站和应用程序寻找猎物,与至少6名女郎交往,骗走她们43万6968元(约131万令吉)。

他也曾在2013年因欺骗4名女性5万5000元(约16万5000令吉)被判入狱14个月。也就是说,被告以同样手法,曾骗走至少10名女子约逾49万元( 逾147万令吉)。

另外,被告欺骗的款项数额不小,有预谋干案,利用受害者对他的好感,欺骗对方的钱,这是他惯用的手法。以被告的罪行,必须判监至少12个月。

法官最后判他坐牢12个月,刑期从之前60个月刑期满后算起。

钱转到家人户头

根据案情,被告叫受害者把钱转账到家人的银行户头,然后由家人把钱提出来给他。

由于受害者向银行贷款,必须偿还银行贷款和利息,她因无法偿还保险公司贷款和利息,结果必须退保,虽然退保可获得2万9000余元款项,但扣除贷款额和利息后,她最后只得2800多元。

被告欺骗受害人后,把钱用作个人开销,包括到赌场赌博和偿还赌债,至今未偿还一分钱。

因金钱闹翻

被告求情称这次对受害人动了“真情”,不幸两人的感情因金钱问题闹翻。

律师求情时声称,被告是真心想与受害人发展感情,他甚至还与对方的家人见面,希望能和她进一步发展,怎料最后因金钱问题,导致今天的下场。

原名为“彼得”的被告也称,在社交网站使用假名“丹尼尔”并不是为了欺骗受害人,而是因为他不喜欢自己的英文名“彼得”,才会以“丹尼尔”自称。事实上,他身边的友人也是这样称呼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