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可以说有合法执照的除外,其他任何形式的淫色活动都是属于违法的。
说是这么说,淫色活动的灰色地带貌似还有好些利润,这也让个别的人蠢蠢欲动的,想要去掺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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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租借房子或是从中拉线等等。
不过,一般会做这些事的人年龄大多三四十以上。像那种20岁以下的小青年,在新加坡还真比较少见。
但也不是没有。。。 性服务骗局
新加坡警察部队发布了一个消息,他们在上个月就接到好一些人的报案,而且报案时间都集中在7月12日到15日之间。
说起来还真有点难以启齿。
这些报案的人描述说他们在分类网站Locanto上,有看到一些提供性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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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会就有点心痒。
然后就被勾著点开,像正常操作那样付款,还很期待,但结果。。。之后就没消息了?!
不管用什么方式,都没办法联系上的刊登人。
这种收钱不管事,甚至是给你玩失踪的套路,让他们当下就反应过来应该是碰上骗子了。
之后纷纷报警。 警察接到报案后,估计也是很无语,但案子还是得继续调查的。
很快警方就找到了登收钱玩失踪的人,而且才发现不是一个,是一伙。
这一伙4个,全都是那种年龄在15岁到20岁之间的青少年。
也不知道他们是抱着什么想法做的这个骗局,是觉得这种性服务买卖的亏一般人都会不好意思说,还是觉得纯粹好玩?
目前这个骗局是还在调查,但如果欺诈罪成立,要面临的刑罚就是坐牢10年和罚款!
想想一下,10年的光阴,对于他们之中年纪最大的20岁来说,到时也就30岁。
虽然仍旧年轻,但人生最好的10年,还是荒废了。
租借屋子卖淫
租借屋子给别人从事卖淫活动,简单来说就是住宅变淫窝。这种事情在新加坡不算多,但也不算少见。
特别是这个事件里边,还不是单纯的租房子给人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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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名叫阿炳的49岁男子,在2018年2月曾到过马来西亚新山。在那里他认识了一个名叫做“方允”的男人。
这个男人讲话讲的很好听,说是自己想要给一些“国际学生”找住的地方。
但是因为不方便过去新加坡,所以拜托阿炳帮忙租房子,之后他会再转租给那些“国际学生”。
而且这也不是白干的活,方允承诺阿炳,每租下一个单位,每个月就能拿到500新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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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找房子租就能有500新的外快可以赚,阿炳当下就心动了。
而且,关键是阿炳自己本身也有负债在身。
早些时候他找过新加坡本土的阿窿借钱买泰国护身符,分别欠下5600新和2800新,但没钱还了。
阿窿相信大家也有所耳闻,就是放贷的。
关键是,传说中的阿窿竟然还找上他合作了。阿窿让阿炳帮忙找房子,说是要租给“客工”,而阿炳每次租下一个单位,就可以扣掉280新的债务。
阿炳自己心里盘算了下,发现这买卖还真划得来。
于是从2018年7月到2019年6月,他总共在新加坡租了21个单位。其中13个变成了淫窝,1个变成赌窟。
剩下的没等到警察就已经终止了租约。
而阿炳也算是小有进账,从方允手中拿到10800新元。
可能有不少人会奇怪阿炳是怎么被抓到的。
事实上,扫黄扫赌的行动一直都有继续。警察在突袭时发现其中一个屋子有好几个卖淫的女人。
之后顺藤摸瓜就找到了阿炳。
进一步发现阿炳为了租房子,简直就是无借口不用。
比如说什么自家老爸重病,不适合住在一起,或者要跟泰国女友搬出来同居,老爸要出院了很急找房子,要做电子零件生意需要办公室等等。
就想问阿炳的父亲知道自己“被进了好几次医院”吗。。。
阿炳的行为是经典的助纣为虐,并且明知故犯。法官在判刑的时候就得斟酌斟酌了。
如果判轻了,导致人家不以为意继续效仿那就糟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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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租给阿炳的房东心理阴影面积都不知道要有多大。好好的房子被拿来当淫窝,想想。。。很难不膈应吧。
于是阿炳的刑罚,算是帮凶里边较严重的了。
他被判处坐牢45周,罚款10750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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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罚款差不多就让阿炳拿一年的收益给抵了,然后顺便让他白赚“约11月”的牢饭。。。
这么总结起来,这两件案子都属于知法犯法的类型。
果然金钱的诱惑能让人丧心病狂,大家还是以此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