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艺人黄奕良今早上庭,继续自行抗辩。(海峡时报)
(新加坡讯)前艺人黄奕良涉持刮刀伤人,他在庭上指调查人员事发当下未给予机会解释,而是像军官一样使唤他,把他当成狗来对待。
被告黄奕良(59岁)面对一项持武器蓄意伤人及一项滋事打架的控状。针对伤害员工的罪名昨天(7月27日)开审,他选择自行抗辩,滋事打架罪则待日后审理。
根据控状,他被指在2018年12月11日下午4时20分左右,在新加坡回教综合大厦(Singapore Islamic Hub)的食堂里,手持一把刮刀打伤他的工人贾西度(Jahidul)。
控方昨午传召另外三名证人出庭供证,其中一人是当时负责这起案件的高级调查人员哈菲兹。
哈菲兹绘述,他抵达现场后向被告和受害人了解情况,并指当时被告的情绪十分激动,称只是和受害人吵架,没发生什么事。哈菲兹也表示,被告否认攻击受害人,指对方在演戏,他最后逮捕了被告。
被告昨天在盘问哈菲兹时反驳道,对方不给他机会解释,还像军官一样地使唤他,要他回答“是”或“不是”,让他感觉自己如同狗一样被对待,并称在被扣押的第二天才有机会解释。
对此,哈菲兹否认,表示一定会给对方说明事件的机会。他说,由于被告当时情绪激动,他或许在语气上十分严厉,但不认为有把对方当狗对待。
另一方面,控方昨午在庭上也将涉案的金属刮刀呈堂,被告则说,虽然刮刀看起来十分坚固,但其实并不重。
称有逾20年演戏经验 当时是“打假拳”
黄奕良称自己有20多年的演戏经验,当时仅在打“假拳”。
控方昨天在庭上播放电眼画面,并表示受害人在事发后显得十分焦虑。
被告则称自己当时仅是打“假拳”,并没有真的攻击对方。
被告表示,受害人视他为导师,赋予他权力动手教训他,还称这样能让他更快开窍。
他也指受害人在演戏,称根据电眼画面,对方在事后仍能走动,但却在警员面前喊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