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昨日公布行政长官、三名司长、三名副司长、15名局长、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以及行政会议成员就任后的首份个人利益申报资料。特首李家超的申报资料显示,他与太太共同持有油尖旺区一住宅物业及车位作自住用途。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申报七个物业,在问责局长中最多;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中,继续是申报拥有逾40物业的李国章最多。
3名司长中,政务司司长陈国基申报与配偶共同持有3个物业,在沙田、黄大仙的住宅物业分别作自住及出租用途,而在港岛东的商用物业预备作出租用途。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申报,太太与家人持有一个湾仔住宅单位连同两个车位,作出租之用;此外,其太太在中山亦持有一个自用住宅,此单位陈茂波亦会使用。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申报3个住宅单位及两个车位,其中,与妻子透过一间公司共同拥有的东区住宅单位,间中自用;荃湾区的住宅单位供家人自住;湾仔一个住宅单位连两个车位,由妻子拥有并作自住。杨润雄名下无物业3名副司长包括政务司副司长卓永兴、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申报,都是与各自配偶共同持有自住物业,分别位于中西区、大埔及沙田。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叶文娟申报3个住宅单位,其中,湾仔区一个住宅单位自用,中西区一个住宅单位出租,西贡一个住宅单位由配偶拥有并已出租。
问责局长方面,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申报全资拥有及与太太或家人共同拥有7个物业,包括4个在香港,另3个分别在内地杭州、新加坡以及澳洲等。另外,房屋局局长何永贤、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局长孙东及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都分别拥有4个物业。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杨润雄并无持有物业。
15名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利益申报方面,李国章申报拥有逾40物业;身兼新界乡议区主席的刘业强在新界持有逾400幅土地,有出租用途亦有空置。另有部分行会成员持有海外或内地物业。《政治委任制度官员守则》订明,政治委任官员在委任之初及其后每年须申报其投资及利益,并把申报资料上载相关办公室或政策局的网页。行政长官自愿跟从上述申报安排。行政会议成员也须作同类申报,资料上载至行会网页。来源:大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