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CFA的全称是Chartered Financial Analyst,特许金融分析师。在证券投资领域,CFA可谓大名鼎鼎。不过很少有人知道,它的资格到底有多老。
我们都知道巴菲特。巴菲特的老师叫格雷厄姆。格雷厄姆是活跃在大萧条之前的人物。他写过一本名著叫《聪明的投资者》。在这本书中,就专门提到过CFA。
CFA的教材分三级,内容各不相同。不过有一项内容贯穿始终。那就是Ethics,道德。
据说在CFA考试中,如果道德部分不及格,那么其它部分无论得多少分,考试结果都是直接不及格。
CFA对道德的要求是非常强势的。它要求,当CFA学员进入一家公司时,应该立即采取道德行动:
1,如果他是低级职员,那么他有义务向所有部门同事和上司声明他的行为准则,也就是CFA道德规范;
2,如果他是中层管理者,那么他有义务向他的所有下属传播CFA道德规范,并且鼓励他们一并遵从;
3,如果他是高层决策者,那么他有义务争取将CFA道德规范制定为企业规章,要求全体人员一并遵守。
听起来怎么有点像强制传教呢?按我们中国人的传统思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道德上的事,有必要搞得这么兴师动众吗?
对于这个问题,CFA教材上是有解释的:主动建立一个符合CFA道德规范的工作环境,有助于CFA学员维持自身的行为准则。
用咱们中国的老话说,就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至于你是赤还是黑,取决于你是感染别人的一方,还是被别人感染的一方。
CFA教材主要讲的是职业道德。但是在个人生活方面,CFA也点名了3种不道德行为:酗酒、个人破产和离婚。
根据我自己有限的人生经验,这三种行为还真的很容易传染。
喝酒就不提了。在酒桌上,如果大家都喝了,就你一个不喝。那简直就是十恶不赦。
个人破产往往起因于奢侈攀比。行情好的时候,名牌珠宝,买车买房,滑雪屋,私人飞机,一个比一个阔气。满仓、分期、上杠杆。然后碰到大势逆转,要么纵身一跃,要么恶向胆边生。
至于找小三/当小三,那就更普遍了。如果办公室里有那么几个带头的(往往还是领导),周围的人又不与之划清界线,那么其它人很快就会有样学样,甚至也攀比起来。
华尔街有句谚语:如果你看到一个女中学生和一个妓女走进酒吧,那么酒吧里就有两个妓女。
现在很多人都喜欢鼓吹文化多样性。其实从历史上看,多种文化并存从来都是局部、偶然的现象。因为一群人生活在一块儿,天长日久,相互磨合,行为方式自然而然就会趋同。这是一个很朴素的道理。
那么在这个融合的过程中,各个文化要素就不可避免地要发生竞争。有的要素成为融合主体,有的要素留下个别遗迹,有的要素消声灭迹。正所谓: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有人说,欧洲人对宗教和意识形态,有一种特殊的扩张狂热。这话没错。不过其实不止欧洲人是这样,全世界都是这样。所以特殊的不是欧洲人,而是中国人。
为什么呢?因为在过去的3000多年里,中国文化实在太强势,只有它感染别人,极少有被别人感染的危险。所以中国人没有这种危机感。就像南极企鹅不知道怕人一样。
假如把中国人放到欧洲那种教派林立的环境里生活几百年,进化出来的结果估计也和欧洲人差不多。
再说了,如果细算起来,在南北朝佛教扩张期,中国不是也搞过灭佛运动吗?
二
对于大多数金融分析师来说,他们认识一家公司的手段几乎完全依赖于公司的管理层。
从最基本的来说,他们会研究那些由公司管理层发布的报表和公告。更进一步地,他们可以通过各种电话会议、路演、调研来认识管理层,向管理层提问,寻求答案。在最高级的状态下,分析师还要跟管理层建立私人关系,进行各种合法、不合法的勾兑活动。
那么如果管理层缺乏诚信,说假话,甚至阻挠你获得正确信息,怎么办?CFA对学员的要求是非常明确的:停止研究覆盖,剔除股票池。不认识,不往来,不交易。
这个规定,听起来颇有点“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孔子不饮盗泉之水”的意思。不过很显然,这样做只能逃避问题,而不能解决问题。
毕竟一个公司的价值,或高或低,它总在那里。你感知不到它,跟它不存在,这完全是两回事。我们不能用主观代替客观。更何况,你感知不到,未必别人也感知不到。
比如说,浑水公司和卡尔伊坎,就是两个喜欢跟管理层对着干的典型。
浑水公司喜欢做空。他们雇佣商业间谍,刺探公司的经营情况,从花边新闻里采集管理层的个人信息,无所不用其极。然后向市场公布他们发现的“真相”,指控管理层欺诈。
卡尔伊坎喜欢做多。他专门找那些没有明确大股东,由职业经理人控制的公司。大量买入这些公司的股份,获得话语权,然后威逼管理层听从他的指挥,从中获利。
如果说浑水公司和卡尔伊坎的玩法过于高端,对我们普通人没有指导意义。那么我们不妨回顾一下历史。温故而知新嘛。
1602年,世界上第一家股份有限公司诞生,至今已经有400多年的历史了。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大规模活跃交易的股票市场,也有100多年近200年的历史了。
然而直到1933年,罗斯福政府颁布《证券法》,美国上市公司才开始向公众发布年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最简单的财务信息。至今只有80多年。甚至直到21世纪初,美国法律才规定,散户有权获悉分析师电话会议的内容。距离今天不过就十几年时间。
所以说,在历史上绝大多数时间里,绝大多数的投资主体,都是在没有充分信息披露的条件下做投资的。
这就好比,我们为了吃饭方便,发明了筷子。但是假如哪天没有筷子,难道我们就不吃饭了?
现在社会上有种风气,就是把欧美国家最近几十年搞出来的新鲜玩意儿,说成是亘古不变的普世真理。且不说永恒、普世之类的概念,在哲学上是多么幼稚。至少你得“听其言,观其行”吧。要不然,还不尽被忽悠啊?
世界上第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叫荷兰东印度公司。它哪有什么信息披露?它有的就是一个从葡萄牙人那里虎口夺食的熊心豹子胆。然后公众就把钱投进来了。包括它的对手,英国东印度公司,也是这个搞法。这两家公司,后来都成了百年大牛股。
按照现在流行的说法,投资这两家公司,叫做“赌国运”。不过说到赌国运,最厉害还是咱A股大妈。
传说中A股大妈是怎么炒股的?从不研究基本面,随便看到一个名字、代码顺眼的就无脑买入。一旦被套,就地卧倒,打死也不割肉。等个十年八年,把密码找回来一看。你猜怎么着?原来的垃圾股,往往已经乌鸡变凤凰了。
我把A股上市满10年的所有股票都统计了一下。截止2017年11月底,它们的平均涨幅是5倍多。具体来看,大约有9成的股票,上市以来的年化涨幅超过10%。也就是说,如果你坚持“大妈炒股法”,在A股市场想要不赚大钱还是挺难的。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隔壁香港市场有一大类股票,叫做老千股。那些公司的大股东,千方百计地变各种花样,为的就是掏空上市公司,把利润转移出去。
转移到哪里呢?有一些是转移到表外的非上市主体。另有一些,正是转移到估值奇高的A股市场。很多卧倒的A股大妈,就是被这些“救兵”扶起来的。
上述过程看似荒诞不经。其实你仔细想想,参与各方都是完全理性的。
在大股东看来,同样的利润,能够装进高估值平台,当然要好过留在自己手里。而要是放在低估值平台,那还不如留在自己手里。所以香港市场“待我以众人,则我为众人”,A股市场“待我以国士,则我为国士”。
有些人就喜欢做静态计算。按照他们的选股思路,在欠发达地区修路造桥就等于拿钱打水漂。然而偏偏有许多地方,先筑金巢,再引凤凰,成功地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其中的秘诀就是两个字:信心。
我们知道,现代金融起源于商业银行。而商业银行的业务本质就是期限错配。无论多么优秀的商业银行,只要大家对它失去信心,一起去挤兑,百分之一百都得关门大吉。
所以说,企业价值并不是一个绝对静止的东西。它跟大股东、管理层、投资者、监管机构和宏观环境,都是互动的关系。
另外我还要为“壳”说两句。A股的壳价值奇高,这不假。但你要是以为美国、香港的壳没有价值,那就错了。连新加坡、澳大利亚的壳也至少能值个几千万。哪怕你光是在避税天堂买一个空壳公司,也要不少钱呢。
空壳公司之所以被称为壳,是因为它没有资产。但是并非只有资产才有价值。比如说存续年限,可以是价值。比如说营业范围,也可以是价值。人员配置、资格许可这些都不提了。甚至是历年亏损,如果可以抵税的话,那当然也是价值。
最后说一个八卦。
你知道史上最成功的基金经理是谁吗?他叫彼得林奇。因为巴菲特、索罗斯这些都是自己当老板,不算基金经理。所以能轮到他。
林奇掌管的基金叫麦哲伦基金。这个基金在他接手前,已经积累了巨额亏损。按照美国的资本利得税法,当年麦哲伦基金的税收减免金额大约相当于基金净值的3倍。
请注意,这个初始条件对林奇的传奇生涯具有着决定性的作用。从1增长到30,就是增长了30倍。很惊人,是吧?但如果从2增长到30,那就只有15倍了。从30倍到15倍,是不是感觉逊色不少?
三
我记得在当年的教材里,CFA道德规范的宗旨是“维护市场的自由和公正”(大意)。
这次重读2016版教材,我发现他们在后面又加了一句话,CFA道德规范的宗旨是“维护市场的自由和公正,从而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首先,我要从逻辑上肯定CFA的这个修订。因为既然要谈道德,那就必须针对一个特定的对象来谈。也就是说,你谈道德,必须明确“为了谁”。脱离了特定对象,直接谈具体内容,那肯定要漏洞百出。
对此,苏格拉底有过精辟论述。他说,大家都同意,欺骗是不道德的。但是当遇到劫匪时,欺骗劫匪却是道德的。大家也都同意,盗窃是不道德的。但是如果朋友要自杀,这时你偷走他的武器,则又是道德的了。所以不存在绝对的道德,只存在相对的道德。
既然道德必须针对特定对象,那么就算CFA不声明,我也得给它“脑补”一个对象出来。
以前,我自己脑补的对象是金融分析师。也就是说,CFA道德规范主张维护市场的自由和公正,最终是为了谁?为了我们自己,金融分析师。
相比于社会公众来说,金融分析师只是一个小圈子,就像蹦极爱好者或者爱狗人士一样。小圈子里面自己定的规矩,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怎么定都是可以的。
你就明说是为了自己,也没什么。理性人嘛!没必要一定要把社会公众挂在最高处。
但是现在CFA偏偏白纸黑字就这么写了。维护市场的自由和公正,最终是为了谁?为了社会公众的利益。
那么好,现在问题来了。自由市场和公众利益,这两者总是一致的吗?
2008年金融危机,美联储和财政部联合救市,投入巨额资金,修改交易规则,强行在金融机构之间摊派任务,后续还推出了极其严厉,并且带有明显歧视性的监管法案。这是典型的为了公众利益而破坏市场自由。
再比如高频交易。美国现在的高频交易,已经玩到了0.01秒以内。在这个层面上发生的一切,公众都是察觉不到的。因为在绝大多数走势图上,1秒种才对应1个数据点。在1秒以内发生的所有事,在图上都是看不到的。这样的市场自由,姑且不说它有害于公众,至少也是与公众利益无关,仅仅有利于部分金融玩家而已。
08年金融危机之后,整个欧美金融业界都承受着巨大的舆论压力。CFA这次向公众利益“看齐”,正是这个时代背景下的产物。
一个运行了几十年的,庞大繁杂的职业道德体系,一下子换了最高准则。那么多聪明大脑里的思维定式,能够切换得过来吗?
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