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指月
7月20日,央视曝网络低俗动漫,点名批评B站动漫内容低俗,有涉兄妹乱伦内容。在长达6分多钟的报道中,央视对哔哩哔哩以及部分漫画网站进行考察批评,新闻画面中出现的《任性HighSpec》《腹黑妹妹控兄记》《密会》《终末的后宫》等动画、漫画内容均被指为网络低俗动漫。
而这几家网络平台也反应奇快,20日晚间,笔者发现上述作品就已经下架,哔哩哔哩官方微博于深夜回应称已于第一时间下架了疑似不良内容视频,并启动复查,将进一步加强举报反馈机制,对站内内容全面清查。其他漫画平台也下架了央视提及的相关漫画内容。
在直播、短视频等领域的一轮整治过后,动漫内容似乎成为了下一个监督重点,B站作为在“Z世代”中最流行的内容平台之一自然是首当其冲。然而对动漫内容的审查究竟该如何操作才能合情合理?
笔者试图从日本的审查分级制度以及中国当下的实情综合分析——动漫产业如何避免低俗化,平台各方承担了哪些责任?
ACG发源地——日本如何审查动漫内容?
日本的犯罪率其实非常低:2016年,全球最大的城市数据库网站Numbeo的数据显示,中国排名第88名,在全球属于犯罪率非常低的地区之一,日本则比中国还高出数十名,位列韩国、新加坡之后成为犯罪率第三低的国家。显然,日本开放的内容产业并未带来犯罪率的提升。
日本作为ACGN文化发达的起源地,已经形成了一套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政府、家长相辅相成的内容审查模式。与多数人印象里的分级制度不同,日本的审查较为复杂,对应电影、小说杂志、动漫番剧、出版物等等不同载体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电影方面是较为出名的四档分级制度,由日本映画伦理委员会(映伦)进行分级:
一般:没有任何限制。
PG-12:12岁以下的人要有家长陪同才可观看剧情包含性、暴力、恐怖、以及儿童可能会模仿的不良行为的电影。
R-15:15岁以下禁止入场剧情包含比较深度的性、暴力、恐怖、集团排挤、以及青少年可能会模仿的不良行为的电影。
R-18:18岁以下禁止入场剧情包含比较深度的性、暴力、恐怖、青少年可能会模仿的不良行为、鼓励使用毒品的表现、反社会行为的电影。
动漫作品中的“剧场版”以及“动画电影”会归入电影分级的审查范围,未通过映伦审查的作品是无法在影院上映的。
《进击的巨人剧场版》分级为R-15
小说、杂志、漫画等则归为出版业管理。在日本出版业有两大行业组织:出版伦理协议会和出版伦理恳话会来对出版物进行监督审查,提出相应标准。两大行业协会作为组织团体并不具有法律强制意义。
在电视上播出的动漫则属于广播行业,不受上述电影和出版物行业管理。但广播业同样有类似出版行业组织的审查组织“日本放送伦理·番组向上机构(简称BPO)”,由日本民间放送联盟以及日本放送协会设置,是为了确保节目放送的正当性以及提高放送伦理道德而成立的非盈利非政府团体。BPO会对投诉进行处理,给电视台提出整改意见。
同时,日本还存在着不止一家的第三方审查机构,为片商提供内容审查、版权保护等一系列服务。
BPO架构
在法规方面,日本有一项《青少年健康培养条例》对出版物进行规范监督,但各地标准不一。2010年12月15日,日本东京推出的《东京都修正案》曾经引发轩然大波,该法例禁止出版商、书店及商店向未成年人出售或租赁内容涉及描述未成年性行为、犯罪等“不恰当的美化或夸张”的漫画作品,其修正案同时强调,漫画作品应该谨慎表达作品的“艺术性以及社会性”,防止“有害材料”向未成年人渗透。
《青少年健康培养条例》基本包括书籍、杂志、录像带、光盘、电影、广告等所有的出版物,作品内容被划分为“成人”后,会被贴上标签、封装、在指定专门区域内销售。
除了上述由政府、第三方机构、制作方自审等方式审查外,日本的播出平台也会作对应处理:比如电视平台上播出的动漫通常分为“晨间档”“黄金档”“深夜档”三个不同档次,内容尺度逐步加大,用时间分级配合家长监督。
《东京食尸鬼》——深夜档
可见,日本的审查制度经过多年运行,已经形成了独立化、产业化架构。政府法规、制作商、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播出平台、家长都在其中承担了责任。
无分级制度下 播出平台需承担更多审查义务
日本试图通过这种复杂且多方参与的审查体系来尽力达到一种——既保证青少年难以通过一般途径接触成人内容,又不至于过多介入创作来伤害内容产业的状态。
回到国内现状来看,并不存在第三方审核机构,行业内部也并未形成行之有效的自律组织,作品没有分级提示,国内家长似乎也很难真正为孩子甄选内容。对动漫产业的审查显然是规则制定、实施,责任全部系于政府部门和官方媒体的身上。
播出平台为何成了监管的重点?因为在目前不成熟的内容体系中,作为内容进出口的播出平台就成为影响力最大的一环,很大程度上对播出平台严格要求后,“平台自查”就取代了日本审查体系中“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的作用。
在对B站进行点名批评时,央视记者提到了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在2017年发布的《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其中对网络剧、微电影、网络电影、影视类动画片、纪录片,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网络视听节目都做出了规定。
家长在无提示的情况下很难自行把控内容是否适合儿童,儿童也基本能够无障碍接触到所有公开内容,这样一来监管必然趋严。
但随之而来的另一个问题就是:显然市面上的所有文学、漫画、视频作品有很大一部分原本的受众就不是儿童群体。即使是《三国演义》《红楼梦》《水浒传》《西游记》等古典四大名著,照样有许多血腥、性相关内容,单以“能给孩子看”来决定作品的生死,一刀切显然不合理。
就以此次被点名批评“乱伦”的两部作品来说,主人公都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本质上明显不是“乱伦”,但如果考虑到儿童的分辨能力有限,带来消极影响也是很有可能的。
其实分级制度就是为了解决这一矛盾而出现的事物。但分级行为从机构的搭建,内容规则的制定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也不是目前国内可见的发展方向。去年的动画电影《大护法》有暴力血腥色彩,制作方则采用了自行分级的方式,在海报预告片等载体上提醒学龄前儿童需在家长陪同下观看。
无论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是刻不容缓的大事。在目前相关规则尚未成熟的内容市场里,仅仅依靠政府监管显然是不够的,没有分级制度的情况下,平台方、内容制作方甚至是家长们都需要承担起更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