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将会是一个大系列,记得关注加点赞啊。
1953年茅台酒厂开始向国外销售,瓶贴印有由金色齿轮、麦穗、谷穗和红色五星组成的“金轮”图案,红色五星喻意遵义会议”四渡赤水”的长征精神,金色齿轮、麦穗、谷穗、象征工农联盟,此商标即今天“五星”商标的前身,但这个金轮”图案没有在海外注册。
当时的茅台注册商标
此酒标正标内容:红底金边;左上角为金轮商标;中间为白底红字书:“貴州茅苔酒”上下附有黑白相间的斜线,使其具有立体感,其中贵字为繁体“貴”字,台字为“苔”字;斜线上方烫金部分印刷有黑色"中外馳名"四字;右下角书:“國营仁懷酒廠出品”,背标日期为印刷式“一九五三年月日”。
次年,国家外贸部门组织茅台酒到东南亚和中国香港展出,获好评。
1954年,出口外销的茅台酒为“金轮”牌。“中外馳名”前加印“ MOU - TAI CHIEW ”,正标右下角为中英文对照:“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出品”,其中汉字为繁体,顶部贴有出口标签。
1954年封口纸出口标识
到了55年时贵州茅台酒厂立授权书,将贵州茅台酒商标通化葡萄(金轮牌)在中国香港、澳门以及马来西亚、新加坡、北婆罗洲及东南亚等地注册,并委托香港德信行公司为茅台酒厂代理人。
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名产”
1955年,在广州秋季交易会期间,中国粮油食品进出ロ公司向贵州茅台酒厂赴会代表提出改进贵州茅台酒商标事宜。
封盖(左)和封底(右)
1955年,外贸部与英国驻华代表签订茅台酒购销合同,授权香港五丰行经销茅台酒(是时,茅台酒商标已在香港注册)。
关注我,更快了解一下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