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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玲玉自杀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她的“人言可畏”遗书是假的吗?

(说历史的女人——第1008期)

阮玲玉是近百年来,中国演艺界最具有天才,又是最令人惋惜的一位,以至于在她去世70年之后,中国人又为她“颁”了一次奖:2005年,第14届金鸡百花电影节上,阮玲玉被评为中国百年电影史上最出色的100位电影演员之一。可惜,佳人远去,她听不到这个消息了。

在上期(“说历史的女人”第1006期),笔者曾专文介绍了阮玲玉的事迹。做为中国默片时代最耀眼的一代影星,她的早逝,许多年来一直让人痛惜不已;而痛定思痛,人们曾无数次地追问,阮玲玉自杀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她的“人言可畏”的遗书是假的吗?然她既然出身寒门,经历了那么多苦难坎坷,怎么就轻易被别人的风言风语打垮了呢?难道其中潜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原因?

阮玲玉死后,前后一共出现了4封遗书,到底哪封是真的?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

(一)阮玲玉因何而自杀?

1935年3月5日,阮玲玉从容地拍完了由著名导演朱石麟执导的电影《国风》的最后几组镜头。走出摄影棚的她显得很平静,只是她眉宇之间的那丝惯常的幽怨之气比平素稍显浓厚。这没有引起人们对她过多的注意。因为,不到一周前,阮玲玉刚经历了一场永远的羞辱,她一生都不会忘记。

2月27日,阮玲玉接到法院发来的传票。是她前男友张达民起诉她的。这已经是张达民对她和新男友唐季珊的第二次起诉了。

仅在两个月前时,即1934年12月27日,阮玲玉就被张达民告了一次。当时唐季珊收到张达民委托律师写来的信,声称阮玲玉“窃取财物,侵占衣饰,共值三千余元”……

事情是这样的。阮玲玉曾经因避战火,从上海携家来到香港,张达民和阮玲玉的母亲也一同前往。后来张达民在香港的一家公司供职,因贪污公款被开除,阮玲玉托人在福建给他找了个美差,在一个税务所当所长。

张达民一走,阮玲玉便被茶商唐季珊缠上了,当然唐季珊也是阮玲玉所在电影公司的大股东。他甩掉当时跟他同居的情人,号称中国第一个影后的张织云,对阮玲玉紧追不舍。阮玲玉因为对花花公子张达民已经绝望,所以在唐季珊的甜言蜜语中屈服。

1933年3月,阮玲玉随唐季珊回上海后,二人便同居了。她还带着母亲何阿英和养女小玉,住进了唐季珊为她买的一栋三层洋楼里。开始唐季珊对她们母女都还不错,以至于唐季珊的前情人张织云对她的警告,她都不在意。张织云曾告诫她:“今天的我,就是未来的你”,让她远离唐季珊,可是阮玲玉陷入唐季珊的温柔陷阱不能自拔。这也是她心软之故,正如她后来对一个好友所说的:

“我太软弱了,我这个人经不起别人对我好。要是有人对我好,我也真会像疯了似的爱他!”

当时著名的剧作家田汉曾不解地说,阮玲玉怎么会爱上一个西门庆这样的人?他确实不理解当时阮玲玉的处境;还有,西门庆必然是有些手段的。

后来,张达民回到上海,发现阮玲玉跟了唐季珊,就发誓要进行报复。阮玲玉通过律师,协议解除了与张达民的同居关系。双方还签订了一份协议书,解除同居关系的条件是,阮玲玉每月支付给张达民生活费100元,期限2年。这样,似乎没有什么事了,阮玲玉想以后便可以彻底摆脱张达民,跟唐季珊过日子了。

可没曾想,张达民对阮玲玉和唐季珊十分嫉恨。你唐季珊夺了我的妻子,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就想敲诈他们。不久,他就告阮玲玉和唐季珊,说阮玲玉偷窃了他的价值3000元钱的财物交给了唐季珊,要他们还钱,不然就起诉。唐季珊当然不认账,你以为你是谁啊?

于是就来了张达民的一纸诉状。当时阮玲玉不想把事情闹大,她是非常珍惜自己的名誉的。但唐季珊不吃这一套,这不是敲诈嘛,简直岂有此理!唐季珊反戈一击,又控告张达民诽谤。

1935年1月10日,上海第一特区地方法院受理此案并开庭审理。在之前,报纸上已将此事弄得沸沸扬扬,人们都巴望着开庭时看阮玲玉的笑话。阮玲玉实在没有勇气面对这样尴尬的局面,所以那次她称病没有出庭。

在法庭上,张达民说阮玲玉是自己的“妻子”,而将唐季珊诉其“虚构事实,妨害名誉”一笔带过。唐季珊因为准备不足,没有进行有力地辩驳,结果败诉。

张达民占了个便宜,就想再捞一把。于是半个月之后,再次把阮玲玉和唐季珊告上法庭。这次他更狠,居然是诉唐季珊妨害家庭罪,告二人通奸。而且刑事诉讼中规定,被告包括阮玲玉必须到庭听诉。

当时的法庭,被告是站进审判台右角一个方形木桶内,接受听证和答辩的。这天,法院门前人山人海,挤满了前来看热闹的人。阮玲玉这次不能再称病不到了。她就是这样站在一个大木桶里被人围观,被人议论,她简直无地自容。这是她永远的羞辱!

因为这次唐季珊也是有备而来,张达民也拿不出什么有力的证据,证明唐季珊的罪证。因为他本来就没有同阮玲玉结婚,而且阮玲玉跟他已经解除了同居关系,所以这次开庭也没有什么结果,但舆论已经形成。

上海各大报纸连篇累牍报道此事,那些不负责任的小报更是大肆渲染阮玲玉和两个男人的“风流”韵事,什么《阮玲玉通奸案发》、《背张嫁唐都是为了财产》、《三角恋爱纠纷未了,继以通奸罪起诉》等等,这些绘声绘色的描述,带来了一片嘲讽和谩骂,形成一串串流言蜚语,如一盆盆脏水向阮玲玉无情地泼来。

其实形成这种局面,当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蔡楚生导演,阮玲玉主演的电影《新女性》还在热映,片中有无耻的小报记者利用舆论逼死女主人公的情节。影片中对一些以造谣为能事的记者进行了批判和嘲讽。此事当然引起当时报界的某些记者的强烈不满,为此,电影在上映时,导演还进行了一些情节的删节。但是报界还是进行了疯狂的报复,借阮玲玉出庭的机会,把这件事大肆渲染,不惜添油加醋,对阮玲玉落井下石。

在法庭上,阮玲玉被羞辱了一番,事后,她再次被舆论无情地戏弄和羞辱,她真的很痛苦。人活于世,应该有自己的尊严,名誉对于一个人很重要,对于阮玲玉,一个公众人物,尤其如此。她经受不了如此打击。她真的想死。

于是,1935年的妇女节这天,阮玲玉留下两封遗书,吞下了30粒安眠药,很决绝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于是6天以后,上海出现了一次规模隆重的葬礼,30万人送葬,包括著名导演蔡楚生在内的12位文化界名流为阮玲玉抬棺。从殡仪馆到联义山庄墓地有10公里之远,灵车所经之处,出现万人空巷,人们争睹阮玲玉遗容的情景。

更有甚者,当天仅上海就有7人为阮玲玉殉情自杀。其中包括,上海戏剧电影研究所的项福珍吞下鸦片自尽。还有远在绍兴的夏陈氏当天吞也服毒自杀。他们留下遗言说:“阮玲玉死了,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活着?”

美国《纽约时报》也称,“这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哀礼”。

(二)唐季珊提供的两封遗书

阮玲玉去世后的第三天,即3月11日,在万国殡仪馆为阮玲玉举行入殓仪式时,在人们的追问下,唐季珊拿出了阮玲玉写的遗书。后来人们从4月1日的《联华画报》上,读到了这两份遗书的全文。

第一封这样写道:

我现在一死,人们一定以为我是畏罪,其是(实)我何罪可畏?因为我对于张达民没有一样有对他不住的地方,别的姑且勿论,就拿我和他临别脱离同居的时候,还每月给他一百元。这不是空口说的话,是有凭据和收条的。可是他恩将仇报,以冤(怨)报德,更加以外界不明,还以为我对他不住。唉,那有什么法子想呢?想了又想,惟有以一死了之罢。唉,我一死何足惜,不过,还是怕人言可畏,人言可畏罢了。

第二封内容是:

季珊:我真做梦也想不到这样快,就和你死别,但是不要悲哀,因为天下无不散的宴席,请代千万节哀为要。我很对你不住,令你为我受罪。现在他虽这样百般的诬害你我,但终有水落石出的一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看他又怎样活着呢。鸟之将死,其鸣也悲,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死而有灵,将永永远远保护你的。

我死之后,请代拿我之余资,来养活我母亲和囡囡(阮玲玉养女),如果不够的话,那就请你费力罢!而且刻刻提防,免她老人家步我后尘,那是我所指望你的。你如果真的爱我,那就请你千万不要负我之所望才好。好了,有缘来生再会!另有公司欠我之人工,请向之收回,用来供养阿妈和囡囡,共二千零五元,至要至要。另有一封信,如果外界知我自杀,即登报发表,如不知请即不宣为要。

阮玲玉绝笔(民国)廿四年、三月七日午夜

遗书中着重提出了“人言可畏”,似乎阮玲玉的死是被舆论杀死的,是被人们的唾沫星子淹死的。鉴于阮玲玉死前的舆论导向,似乎就是事实。为此鲁迅先生还在病床上写了一篇杂文《论人言可畏》,对阮玲玉的自杀表示痛惜,对舆论进行了批判。似乎阮玲玉的死已经定论,人们大多把她的死因归于人们不责任的言论造成的。

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阮玲玉尽管饱受舆论的伤害,难道她真的如此脆弱,只能以死明志吗?事实并非这么简单。

遗书刊出后不久,就有人提出疑问。因为遗书中,阮玲玉只是对张达民进行斥责,而对唐季珊并没有一点怨恨,还充满依恋和感恩,显然不符合常情。因为大家已经知道,唐季珊也是个经常玩弄女性的人,他还曾在街头当众殴打过阮玲玉,还曾逼迫阮玲玉服毒自杀过。显然遗书有假。

在遗书发表出来后,张达民也激烈反对。因为遗书中,阮玲玉显然对他是谴责的,而把唐季珊说成是无辜者,甚至是好人。所以他十分气愤,就直接出来指出遗书是伪造的。他对记者说,那字迹就不是阮玲玉的,况且阮玲玉文化不深,不可能写出那么长的逻辑很严密的文字,肯定是唐季珊伪造的。他想把枪口引向唐季珊,是他逼阮玲玉自杀的。但他也没有证据。

那么,这两封遗书是真的吗?

(三)两封真正的遗书

时隔不久,两封新的遗书又出现在报端。

阮玲玉自杀一个多月后,即4月26日,在《思明商学报》上登载了一篇题为《真相大白:唐季珊伪造遗书》一文。文中揭露,阮玲玉自杀当晚,确实写了两封遗书,但不是唐季珊拿出来的两封。发表在《联华画报》上的两封遗书,是他伪造的。并刊出了两封新的遗书,内容是这样的:

第一封:

达民:我已被你迫死的,哪个人肯相信呢?你不想想我和你分离后,每月又贴你100元吗?你真无良心,现在我死了,你大概心满意足啊!人们一定以为我畏罪,其实我何罪可畏,我不过很悔误(悟)不应该做你们两人的争夺品,但是,太迟了!不必哭啊!我不会活了,也不用悔改,因为事情已经到了这种地步。

第二封:

季珊:没有你迷恋“XXX”(指唐季珊的新情人),没有你那晚打我,今晚又打我,我大约不会这样吧!我死之后,将来一定会有人说你是玩弄女性的恶魔,更加要说我是没有灵魂的女性,但,那时,我不在人世了,你自己去受吧!过去的织云(即张织云,唐季珊曾玩弄过的女影星),今日的我,明日是谁,我想你自己知道了就是。

我死了,我并不敢恨你,希望你好好待妈妈和小囡囡(阮玲玉养女),还有联华欠我的人工2050元,请作抚养她们的费用,还请你细心看顾她们,因为她们唯有你可以靠了!没有我,你可以做你喜欢的事了,我很快乐。

玲玉绝笔

这两封遗书很明显,阮玲玉控诉的是两个人,除张达民外还有唐季珊,唐季珊还打了阮玲玉,她是被这两个男人逼迫自杀的!他们才是杀害阮玲玉的元凶!而且遗书上根本就没有“人言可畏”字样。所以说,即便阮玲玉受到了舆论的攻击,让她十分痛苦,甚至有自杀的倾向,但这不是根本的原因。

那么既然这两份遗书在4月份就公开了,为什么后来人们仍然认定阮玲玉是死于“人言可畏”的呢?而且鲁迅先生写那篇文章是在5月份,难道他没有看到这两份新发出的遗书吗?

还真没有看到,不但鲁迅先生没有看到,当时大家基本都没有看到。为何?因为《思明商学报》是一份内部机关刊物,发行量很小,仅1500份。社会上的人基本上看不到的。

那么这两封遗书是如何到《思明商学报》的呢?这还得从唐季珊的新情人说起。即遗书中提到的“没有你迷恋“XXX”,这个“XXX”就是指唐季珊找的新情人,即歌舞明星梁赛珍。

梁赛珍,广东人,1926年从影,主演《火烧红莲寺》等出名。她和三个妹妹梁赛珠、梁赛珊、梁赛瑚皆善歌舞,也都是当时的电影明星。她们和唐季珊住邻居。

阮玲玉跟随唐季珊以后,没有幸福多久,就被唐季珊厌弃了,他经常责骂甚至殴打阮玲玉。比如有次他们在杏花楼吃饭,唐季珊就当众殴打了她。

一天晚上,阮玲玉外出拍电影《香雪海》回来晚了,唐季珊把她关在门外,她在门外哭了两个小时,唐季珊也不开门。这时梁赛珍姐妹从舞场回来,让阮玲玉跟她们住了一夜,从此她们成了朋友。但后来唐季珊又跟梁赛珍混到了一起。这让阮玲玉非常痛心。

阮玲玉自尽后,唐季珊为了开脱自己,就把阮玲玉留下的遗书送给梁赛珍姐妹,让她们模仿阮玲玉的字迹,重新写了遗书。于是才有了“人言可畏”的传说。

而阮玲玉的死跟“人言可畏”有没有关系呢?显然是有的。那次开庭,让她当众出丑,她是真有死的想法。因为在她看来,生命的意义就在于是名誉、爱情和事业。名誉非常重要。但做为一个女人,她是把爱情放在第一位的。两个男人让她绝望,没有了爱情,又名誉扫地,事业又有什么意义呢?她绝望了。所以她的自杀也不是一时冲动。

阮玲玉自杀前的那天,即3月7日晚上,她参加了联华公司总经理黎民伟,招待美国音响师史坚纳的家宴。宴席上,她也频频举杯,谈笑风生。散席后,她深情地吻别了黎民伟的两个小孩,谁也看不出有什么异常。

当晚离开黎宅之后,阮玲玉又与唐季珊等人一起跳了舞。

不过他们是一路争吵着回到家的。两人议论诉讼的事情,唐季珊责骂阮玲玉“害人害己”,对不起他。很可能,回家后唐季珊又打了阮玲玉,这就是遗书中说的“没有你那晚打我,今晚又打我,我不会这样吧!(指自杀)”。  

如此看来,阮玲玉自杀虽有“人言可畏”之嫌,但直接原因绝对同唐季珊动手打她有关。也就是说,她本来已对张达民绝望了,如今又对唐季珊彻底绝望了。

还有,当时唐季珊在发现阮玲玉服毒后,舍近求远,不将她送到离家很近的广仁医院,却送往四川路日本人开设的福民医院。但那里夜间没有值班医生,又送到蒲石路中西疗养院,耽误了有效抢救时机。可见,是唐季珊最终导致了阮玲玉的死。

梁赛珍姐妹在阮玲玉葬礼之后,就对自己受唐季珊指示篡改遗书之事感到惭愧,于是就把真正的遗书交给了《思明商报》的记者,说出了实情。之后她们离开了唐季珊,继续从事演艺事业。后来到1937年抗战爆发,梁赛珍曾积极参与抗日,当过红十字队的护士。后来去了新加坡。

恶人恶报。张达民和唐季珊则没有好下场。

唐季珊后来在生意上惨败,被迫卖掉了别墅,自己捧着茶叶沿街叫卖,最终潦倒而死。

阮玲玉去世后,张达民仍以阮玲玉“前夫”的身份来消费她。然而不学无术的他最终穷困潦倒,36岁在香港死于肺炎。

而在1935年3月14日,当阮玲玉被12位名人台上灵车的时候,报纸上曾如此描写:

“他们含泪将一个美丽的灵魂托举到天堂之上,空中的白云宛如天使的翅膀,远远地踏着春风来迎接她”……

(文/说历史的女人·冰岛啖冰)

参考资料:《阮玲玉传》《阮玲玉传:你是无声的离歌》《一代影星阮玲玉》《文史精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