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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公务员日记制度

本文转自《中国组织人事报》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6日



新加坡政府每年会发给每名公务员一个日记本,印有页码、年月日和宣誓页。宣誓页要求公务员向主管官员宣誓,宣誓日记所记内容应完全属实,否则甘受严厉处分。日记本需随身携带,并将自己每天24小时的公务活动以及与公务相关的私人活动都一一记录。每周一上班时,将日记交与主管官员检查、签名返还并承担连带责任。主管官员如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所记内容存在问题,应将日记移交贪污调查局核查。“如果发现可疑行为,可采取卧底、‘放蛇’、窃听、录音、秘密拍摄、录像等方式收集证据。”如果没有发现犯罪行为,贪污调查局会把监督跟踪公务员的记录定期送达公务员主管官员,以便其验证日记内容是否真实。如果存在不实情形,公务员将会被给予相应处罚。

新加坡公务员日记制度的主要特征:一是监督全面。监督对象的全面性,每名公务员每天都要记录日记,没有特权,没有例外;监督时间全面,覆盖工作内外。二是制度系统和协同。日记制度并不是一项孤立的制度,而是涉及多项制度的制度体系;多种具体制度协同,组织与组织、组织与具体制度的协同。三是后果倒逼。公务员日记记录不实要面临处罚,主管官员在检查日记过程中未能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也可能连坐受罚。四是由小及大。日记制度看似平凡,但影响重大,制度的建立形成了对公务员“全天候”、多方位的监督,意义远远超越一纸日记。

新加坡公务员日记制度的实践产生了一系列积极效应。一是有助于对公务员做人用权形成日常监督。既有来自公务员主管官员的监督,也有来自贪污调查局的监督;既有工作时间范围内的监督,也有工作之余的监督,通过日常监督形成了端正清廉的政风。二是有助于形成对公务员的经常提醒。每天记录日记的过程也是不断提醒自己的过程,规矩做人、规范用权,每周主管官员签阅日记的过程也是提醒公务员的过程。三是有助于培养诚信的公务员队伍。要求和督促公务员每天真实记录日记以及向主管官员宣誓记录真实性等措施,有助于公务员诚信建设。四是有助于形成对公务员考核的现实依据。每天的公务行为记录在案,干得多少、难易,主管官员一目了然,避免了考核的主观随意性,很大程度上遏制了公务员“慵懒散”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