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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奶”:新加坡 vs 香港 vs 马来西亚



在看港剧的时候

经常能看到一个家庭中

存在着“大妈”,“二妈”......

其实就是“小老婆”


▲emmmm

也不是这么久远的事啦

伦家说的是在现代作品里,好么?


这让很多大陆地区小伙伴

感觉灰常陌生和奇怪

尤其是北方地区的椰友

这,不就是“小三”吗?

感觉还是有点区别的

毕竟小三是人人喊打的




但是所谓“小老婆”

貌似是可以“和平共存”的

看好了是共存,不是共处

(打架时你没看到而已啦)



不过,据说现在的香港地区

此种文化也是今非昔比了

香港男人早就不/少包“二奶”啦

今天我们就来唠唠这个

香港 VS 马来西亚 VS 新加坡


香港



这种文化在香港地区

一度都是非常盛行的

但是,现在常见于“大富人家”

随着社会的发展

女性地位的提高

这种文化在市井中貌似

“销声匿迹”


▲ 四房太太,17个儿女,700亿身家


旧时代在香港

华人婚制一直是延用了

《大清律例》中一夫多妾制度

不过早在1969年7月18日

当时的港府就确立了

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纳妾并不合乎法律


1971年10月7日正式开始实施

《修订婚姻制度条例》

旧式、新式以及纳妾等

婚姻形式全部被废止

但条例实施前的

旧式婚姻可获豁免权




那么现在港岛一些家庭中

“二太,三太”都不合法了吗?

那也不一定的哦~

现在在香港

还“残存”一夫多妻之例



就还拿赌王来说

据说,他的「三太」和「四太」

是没有合法的婚约的

不过,40年代所娶的元配黎婉华

与50年代迎娶的二太蓝琼璎

获得了立法前的豁免权


何家四女何超仪还表示:

“何太太只有一位(就是我妈蓝琼璎)

那些(三太太、四太太)

都是我父亲的女朋友”



于情,“二奶”终归难得普世认同

于理,法律又不受到认可

自然在港岛呈现“销声匿迹”的势头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是允许一夫多妻的

不过仅限于当地的穆斯林男子

还要在取得回教法庭许可后

跟最多四名女子结婚

每个州规定不同

一些州也会要求男子纳妾前

必须先取得元配同意


图源:BBC

大马华人并不适用

然而,在马来西亚的怡保

有一条“二奶巷”

这里可不是你想的那种

风花雪月的温柔乡

更不是灯红酒绿的红灯区


传说这里是富商姚德胜

送给二老婆用于收租的店铺

现在变成了小清新打卡地

不过这条巷子

也正说明“二奶文化”在马来西亚

华人中存在的痕迹


还记得很久以前去大马

导游的爷爷是华人

却有3个老婆

12个孙子、孙女

今年年初一位大马华人组织领袖的

一项提议就震惊了新马地区!

让当地华人跟穆斯林一样

可以奉行一夫多妻制


这都什么年月了?

怎么想起来说这个

主要是为了扭转华人人口

比率下降的趋势


那么大马华人生育率

真的在下降吗?

去年,据统计大马

全国人口是3200万人

当中有23.2%是华人

跟以前相比确实在下跌

不过,网友表示这提议太扯了

华人不生孩子主要因为,

可不是一夫多妻

就可以解决的


新加坡


看过《小娘惹》的椰友都知道

月娘的母亲菊香

就是大家族二姨太的女儿

土生华人文化中

是有一夫多妻的存在的


新加坡是1961立法

禁止一夫多妻的

但是在1970s,甚至1980s

还是有这种家庭形式延续

不过是小规模了


现在,新加坡没有一夫多妻了

就连“小三”也绝非普遍存在

跟这个1961年颁发的

“一夫多妻终结令”也有关系

那就是《妇女宪章》

不光是禁止一夫多妻

将一夫一妻制合法化

还表示妇女可以提诉丈夫通奸

重婚等不合法行为

离婚后还享有赡养费等


这宪章也真是让男人“闻风丧胆”

“包二奶?想离婚都难”


在新加坡,一般离婚至少耗时3-4年

而且,审查和过程非常麻烦

很多人扛不住,表示不离了

而且好不容易离婚了

麻烦事后面还有

比如共同的房子要卖掉

双方也要各自买自己的房子

手续和过程也很繁复


还有对孩子教育和未来的安排

也听说过有人没安排明白

法庭认为这样不利于孩子的发展

驳回了离婚申请




“包二奶?赡养费给到哭”


宪章规定离婚后男方有义务

支付女方赡养费

直到对方结婚为止


女人却不需要付男人赡养费

挣得比男人多也不用给


而且不给的话

法院可能会判决强制

从男方银行账户里扣钱

还可能会被判监


这部保护女性的法令一出台

新加坡女性的地位得到了

相当大的提高

有报告指出在亚洲地区

新加坡女性地位第一

受教育程度也是遥遥领先的



法律废止了一夫多妻

女性受教程度高

自然罕有甘于做二奶/小三的女性

自然而然

这种文化就在新加坡

不那么的普遍了


椰子知道很多人觉得

齐人之福是美事

但是现在年代不一样了

大家还是遵守《妇女宪章》

尊敬广大女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