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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涉外律师与改革开放相伴相生|《中国律师》专题报道

(本文首发于《中国律师》杂志2018年第10期,跨国律师——律师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专题。)

9月28日,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陈方乘坐一周前刚刚开通的广深港高铁前往香港,参加香港律师会主办的第二届“一带一路”法律论坛。

1998年开始执业、长期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陈方律师,对粤港律师行业之间越来越紧密的交流合作深有感触。陈方既是广东律协分管涉外事务和国际业务的副会长,也是广东星辰(前海)律师事务所的主任,经常往返于深圳、广州和香港之间。广深港高铁的开通,让陈方在三个城市之间的往来更加便利。

今年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第40个年头,而广东一直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1978年以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广东已成为中国经济最发达、最具市场活力和投资吸引力的地区之一。根据国家统计局今年初发布的2017年全国经济运行数据可以看到,广东GDP总量将近9万亿元,连续29年居全国第一位。

与广东经济同步发展,广东律师行业与改革开放同行。截至今年8月31日,广东律师执业机构3369家,律师41671名,律师执业机构、律师人数均居全国首位。与此同时,广东外向型经济的蓬勃发展为广东涉外律师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形成了一支高素质的涉外律师队伍。

人才建设是涉外法律服务的重中之重

9月28日,与陈方一起前往香港参加第二届“一带一路”法律论坛的还有广东律协国际业务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韩俊,广东敬海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赵淑洲等多位广东涉外律师。

1997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的韩俊,于2013年10月入选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今年8月她再次入选司法部涉外律师人才库。与韩俊一同入选司法部涉外律师人才库的还有陈方、赵淑洲,以及北京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贾红卫、北京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钟瑜、广东恒福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林翠珠等律师。

近年来,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以及“一带一路”建设的持续升温,涉外律师人才建设不仅成为律师行业补齐发展短板、提升服务能力的题中之义,也成为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服务保障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重大战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强化涉外法律服务。201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

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高度重视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工作,要求各级司法机关和各律师协会采取多种扶持措施,培养储备一批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更好地为“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为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为我国重大涉外经贸活动和外交工作大局提供法律服务。

2016年8月,全国律协启动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建立涉外律师人才库,举办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训班,并选拔涉外律师赴境外接受培训。

今年4月,司法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涉外律师人才库的通知》,决定建立全国及各省(区、市)涉外律师人才库。各省(区、市)司法厅(局)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各省(区、市)涉外律师人才库,并在其中择优选取律师20至100人上报司法部;司法部会同全国律协对各省(区、市)司法厅(局)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查后,形成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名单。该名单将在司法部官方网站上公布,并印制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名册,供有关部门和企业查询使用。

全国及各省(区、市)涉外律师人才库建设,一方面摸清了涉外律师的底数,另一方面也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提供了思路。

广东律协举办“走在‘一带一路’上”第三站——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投资环境分享会

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的广东经验

2018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指出广东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对广东提出了“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在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的明确要求。

广东省司法厅和广东律协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谨记要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不断提高站位,以更宽广的视野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曾祥陆高度重视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尤其是涉外律师人才建设。2016年6月,司法部、外交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同年9月,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设定了广东省涉外法律服务业的中长期目标:到2020年,进一步健全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相适应的涉外法律服务业体制机制,有效拓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明显提升服务质量,发展壮大服务队伍,显著提高国际竞争力。实施意见明确了涉外法律服务队伍的要求,即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人才,意见还要求打造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服务水平高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

广东律协会长肖胜方表示,从中央到地方意见的出台,为广东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指明了方向,也为广东律师行业实现全面开放新格局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在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的积极推动下,广东省财政厅每年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广东涉外律师人才建设。

去年以来,广东律协重点开展针对涉外法律服务项目的培训,力求全面打响符合广东实际、体现广东特色的涉外法律服务品牌。先后建立了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228名律师)和后备人才库(215名律师),并评出20家律师事务所入选涉外律师事务所库。此外,还评出涉外知识产权律师36名,涉外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10家。在今年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评选中,广东有98名律师入选,入选律师数量位列全国第三。

广东得天独厚的经济优势为广东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工作奠定了基础,也为涉外律师的发展注入了活力。

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服务涉外律师

2013年以来,“一带一路”倡议的发出,特别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使得广东成为中国沟通东南亚、非洲、欧洲的重要窗口。

去年7月1日,在国家主席习近平见证下,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广东省省长马兴瑞共同在香港签署了《深化粤港澳合作 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正式成为国家战略。

“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广东经济的转型升级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使广东律师行业创新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去年2月,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广东省司法厅和广东省律师协会紧抓机遇,率先成立了广东省“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积极打造广东省涉外法律服务论坛品牌,收集整合粤港澳优秀涉外律师资源,着手撰写律师服务指引,搭建律企交流合作平台等,为推进 “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建设夯实了基础。

去年10月以来,广东律协为广东律师提供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律师及专业人士交流的平台,为广东律师“走出去”建立了更多的跨境联动纽带。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梁震认为,广东律协充分发挥了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在 “一带一路”建设、自贸区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与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商会共同搭建平台,推动了广东律师与商事主体直接对接,把广东涉外律师人才和法律服务产品更好地提供给企业,更好服务企业“走出去”。2017年12月,广东律协举办了首届中国(广东)“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论坛,今年1月,广东律协联合东莞市工商业联合会举办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与企业代表交流活动”,律师与企业双方就广东企业“走出去”所面临的问题和需求有了更深的了解。

广东律协组织开展广东省企业“走出去”涉外法律服务需求调研工作,收集广东企业“走出去”的现状特点、所涉及的法律风险、涉外法律服务现状等,分析广东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对政府和法律服务的需求,探讨如何发挥涉外律师对“走出去”企业的保驾护航作用。广东律协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围绕“律师如何为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这一主题展开课题研究。调研报告在深入了解法律服务需求并对重点国家法律风险加以分析的基础上,站在政府、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等不同主体的角度,对涉外法律服务水平的提升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

同时,广东律协还委托涉外律师事务所撰写了《“一带一路”建设律师服务指引》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领域律师服务指引》,为律师参与“一带一路”法律服务提供参考和指引,推动广大律师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法律服务。

据广东律协副秘书长邓捷介绍,过去一年,广东律协共组织18批次律师赴境外考察交流、组织律师参加国际性研讨活动22场次、接待境外律师协会交流4批次、与3家境外律师协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促成13家律师所与境外律师所建立合作关系、支持6家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推动了境内外律师行业的交流与发展。

去年10月,广东律协首次组团赴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三国考察;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在今年4月到访广东律协时,双方就律师行业发展、定期沟通机制、互惠服务安排等内容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在此期间,双方在广州举办了交流活动并为13对广东涉外律师事务所与马来西亚律师事务所举办了签约仪式。

今年7月,在新加坡举办的第13届东盟法律协会大会暨东盟法律大会前夕,广东律协代表团列席了东盟成员国律师协会会长会议,陈方副会长在会上作发言。这是广东律协首次受邀在东盟成员国律师协会会长会议上发言,对于东盟律师协会会长会议亦属首创。

据广东律协秘书长叶港介绍,在广东省司法厅的支持下,广东省律师协会、广东省“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共同开发了中国广东“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网、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服务网以及粤港澳律师人才报名系统,将于今年第四季度上线,推动法律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条龙服务,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务求使涉外法律服务供给方式更加便捷高效。

2016年底,贾红卫律师参加中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三期(英国班)培训期间在英国伦敦马克思墓前留影。

广东涉外律师与改革开放同行

1992年邓小平南巡之后,中国加快了对外开放的步伐;大量外资涌入,广东是承接外商投资最多的省份之一。而那时涉外律师的主要工作,是协助外国律师事务所做好外商投资的国内法律调查工作。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外国律师事务所占据主导地位,我们只是协助他们工作。”1996年,赵淑洲从当时的交通部广州海上救助打捞局辞职,加入广东海事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广东敬海律师事务所),开始了律师生涯。

近年来,特别是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地“走出去”,到境外投资兴业。赵淑洲明显地感觉到,基于企业对中国律师的信任,以及维护国家利益的需要,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中国律师为他们“走出去”保驾护航。

“我们的身份从‘分包’变成了‘总包’,中国的律师事务所在企业对外投资、贸易、仲裁中开始居于主导地位。”这种身份的转变,让赵淑洲体会到国家实力的增强带来的自豪感。

在20多年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中,赵淑洲与英国、美国、新加坡、香港特区及其他不同法域的律师事务所不断加强互信合作,为客户寻求专业、高效统筹规划和建议。他代表中国企业参与了在伦敦、纽约、新加坡、香港特区等地的400多宗仲裁或诉讼案件,这些案件涉及大型工程装备建造、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基础设施、能源工程等争议,部分案件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编著的《“一带一路”司法理论与实务纵览海事海商案例精选》。其中,赵淑洲受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处理其与PETROFAC (JSD6000) LIMITED之间涉案金额超过2亿美元的铺管船建造销售合同纠纷案,与英国大律师及技术专家组成法律和专家团队,共同处理该案在伦敦国际仲裁院的仲裁。

正当赵淑洲在国际仲裁的舞台上为中国企业据理力争的时候,陈方却在广东先行先试的另外一个舞台上施展着自己的才华。

2014年中国(广东)自贸区成立之际,陈方便带领律师团队来到深圳蛇口自贸区,创立了首家进驻前海的内资律师事务所——广东星辰(前海)律师事务所。

通过近一年的探索,陈方研究了包括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美国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调解规则和模式,在前海大胆探索设立与国际接轨的律师调解模式、机制和规范,设立了广东星辰(前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中心,该中心成立后即成为前海法院首批合作调解单位。2017年,陈方成为前海法院特聘调解员,主持调解了大量案件。今年5月,陈方在香港为一起双方当事人均为香港公司的纠纷案件进行了调解,实现了内地律师首次在域外主持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前海法院对此进行了司法确认。

2013年11月,与陈方同在深圳执业的韩俊律师接受浙江某公司委托,代理该公司在意大利被起诉不正当竞争案。韩俊飞赴意大利米兰,与三十多家当地知名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会面、磋商,最终确定并委托了令客户满意的当地律师,并与意大利律师配合,促成了该案的快速办理和最终胜诉。

陈方表示,广东涉外律师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呈现出队伍不断壮大、作用充分发挥、发展更加有序的良好态势。

贾红卫律师多次参加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的培训班,涉外业务培训的效果令其深深体会到提高广东律师涉外法律服务水平的紧迫性。贾红卫律师同时担任广东律协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培训组组长。他借鉴全国律协涉外律师培训经验,牵头制定广东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训计划,采取“大班加小班”、“网络在线直播”等培训模式让更多律师接受这类培训,并通过与境外国家和地区的律师协会、仲裁机构、大学院校深度合作,将境外优秀讲师“请进来”授课、每年有计划地安排20-30名涉外律师“走出去”培训。目前,广东律协已举办三期(共五场)涉外律师人才培训班,培训涉外律师553名,培训效果得到参训律师的充分认可。

而这些变化,尤其是司法机关和律师协会对涉外律师的培养和支持,则让钟瑜律师充满了感慨。

在马达加斯加项目尽调期间,钟瑜律师拜访中国驻塔马塔夫领事馆。

早在2005年,钟瑜接受委托,担任广东某省属国有企业投资非洲马达加斯加锆英砂矿产项目的主办律师。为了做好尽职调查,钟瑜律师团队查阅了大量的中外文网站、走访了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拜访了相关领域专家、从图书馆借阅了大量书籍,最后将资料进行汇总、翻译;前往马达加斯加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核实,详细研究了当地的公司法、环保法、税法、劳动法,会同当地律师最终形成了律师尽职调查商业投资意见书。

“接受委托前,我们对东道国的相关法律、投资政策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状况一无所知,没有现成的资料可以参考,完全要靠我们自己去实地调查,难度可想而知。”钟瑜回想起当年的情景,不胜唏嘘。如果是现在,全国律协和广东律协组织编写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法律环境国别报告将为涉外律师提供巨大的帮助,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将大大减少。

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法律环境国别报告的汇编、翻译工作,也是由涉外律师完成的。从2016年开始,林翠珠律师就积极参与了全国律协“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中俄罗斯和阿根廷两国法律环境国别报告的翻译与汇编工作。从2018年开始,林翠珠又参与了阿根廷国别投资法律环境研究的翻译和汇编工作。

与此同时,林翠珠还参与到广东律协“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投资环境分享会的工作当中,先后承办了“走在一带一路上”第一站——泰国投资环境分享会,第三站——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投资环境分享会,第四站——荷兰投资环境分享会,以及第五站——香港投资环境分享会。

陈方、韩俊、赵淑洲、贾红卫、钟瑜、林翠珠,他们只是广东涉外律师的典型代表,他们的经历也只是广东涉外律师发展的一个缩影。更多知名或不知名的广东涉外律师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地工作着,为国家的法治建设默默地奉献着……

非洲大地上的北上广律师

9月28日,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2017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1582.9亿美元,其中流向非洲41亿美元,同比增长70.8%;截至2017年底,中国对非洲各类投资存量超过1000亿美元,对非洲直接投资覆盖率仅次于欧洲。

在9月3日举行的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上,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中国愿以政府援助、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融资等方式,向非洲提供600亿美元支持,其中包括推动中国企业未来3年对非洲投资不少于100亿美元。

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深入推进,特别是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对外投资规模不断增长。截至2017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已连续3年高于吸引外资。从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可以看出,近年来,中国企业对非洲的直接投资流量和存量更是快速增长,投资目的国几乎遍布非洲各国。

伴随着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地到非洲这片热土投资兴业,中国涉外律师的足迹也踏遍了非洲各地。他们发挥专业优势,努力做好尽职调查,帮助企业规避风险,维护企业合法利益,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上海

吉布提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项目在非洲落地。在这个过程中,也有越来越多的律师事务所参与其中,从对法律环境和项目内容的尽职调查,到项目合同的签订和项目投资的实施,中国涉外律师事务所在中国企业投资过程中成为了不可或缺的角色。

据上海瀚元律师事务所主任朱薛峰介绍,该所在为中国企业投资非洲提供法律服务方面进行了开拓性的探索。

目前,上海瀚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钱钧和曹丹正在为上海达之路控股集团在吉布提建设经济特区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据了解,达之路吉布提经济特区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工业园区或自贸区,而是一座功能完整的城市。而达之路集团在这个特区所扮演的角色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投资者,而是管理者和运营者。

钱钧律师和曹丹律师除了协助达之路集团完成经济特区的投资外,还将帮助该公司运营和管理该经济特区,为该项目提供全流程的法律服务。

广州

赞比亚

中国企业跨出国门进行境外投资,对投资目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制度和经营策略缺乏足够了解,对如何构建投资结构、进行跨境并购和并购之后项目的成功运作缺乏经验。如果中国企业不熟悉投资目的国的法律环境,又缺乏通晓两国法律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话,那么投资交易和投资后运营将会面临很大的风险和不可预见性。

2016年,北京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钟瑜受洛阳一家园林公司的委托,为其通过股权投资或其他方式收购赞比亚Luosongwa Forest Reserve林业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钟瑜律师团队前往赞比亚进行深入考察,了解东道国的相关法律和行业政策,拜访了当地的政府部门、中国大使馆、华人企业,还现场勘察了投资项目涉及的树种储量。

在赞比亚的考察中,钟瑜律师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赞比亚的法律规定不断与委托人协商沟通,对投资过程中的法律障碍和法律风险向企业进行详细的分析说明。钟瑜律师团队从赞比亚政府林业部门和木材行业协会负责人的访谈中了解到,赞比亚已实行新的林业投资政策,只允许外国投资者以合伙的方式进行共同开发,股权投资的方式已行不通。另外,钟瑜律师还了解到,赞比亚林业部门颁发的林权证只允许采伐某一种或几种的树木,这一政策导致项目所涉林地中该树种储量无法厘定,因此采用资产收购的方式也将存在着巨大的风险。

最终,钟瑜律师通过细致的考察走访,出具了详细的尽职调查报告,最终客户根据钟瑜律师提出的法律建议,做出了停止林业投资的计划。

虽然客户终止投资最终让钟瑜丢掉了后续的法律服务机会,但她并不因此惋惜,因为她为客户规避了法律风险,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客户的利益,她的严谨和理性也赢得了客户的认可。

北京

刚果(金)

2017年9月,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当年8月2日,国际商会(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CC)国际仲裁院就刚果民主共和国(刚果(金))手工采矿公司(EXACO公司) (以下简称“申请人”)诉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以下简称“被申请人”)刚果(金)投资争端案作出裁决,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并裁决由申请人承担被申请人80%的律师费。

中国中铁公告显示,EXACO公司原为中国中铁间接控股子公司MKM矿业有限责任公司(MKM公司)股东之一,但截至2011年8月30日,EXACO公司已不再持有MKM公司任何股权。2015年9月1日,EXACO公司以未履行合同为由向国际商会国际仲裁员提请仲裁,要求MKM公司赔偿EXACO公司5477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56亿元)作为EXACO公司在其43.5%股权转让过程中遭受的损失和11.5%的股权被强制拍卖所造成的损失,以及自2012年11月开始诉讼以来相关款项支付延期所产生的利息,并支付所有仲裁费用及EXACO公司为该仲裁程序已支付的费用,KMK公司控股股东中铁资源环球有限公司(中铁环球)及中铁环球母公司中铁资源承担上述赔偿的连带责任。

在这起投资争端案中,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程军律师牵头组建的律师团队全程参与了该起国际仲裁案。

据程军律师介绍,中伦律师团队负责协调刚果(金)、直布罗陀以及瑞士的律师,分析申请人的诉求、设计被申请人的答辩方案、收集被申请人的主要证据并最终整理和形成被申请人的论据和答辩理由等。在整个仲裁过程中,中伦律师团队充分发挥了中国律师与中国企业沟通更顺畅更深入、更了解中国企业意图、取证更加便捷的优势,并与White & Case LLP瑞士办公室、刚果(金)Emery MUKENDI WAFWANA律师事务所共同代理了该案。

此外,在该项目的投资阶段,程军律师团队就已经参与其中,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修改协议条款,将争议解决方式由当地法院变更为国际商会仲裁,这一修改也为这次国际仲裁案的胜诉起到了很大作用。

程军律师表示,该仲裁案件对于中国企业境外矿业投资风险把控有很强的警示意义,尤其是中国投资者如何妥善处理与当地合作伙伴尤其是当地小股东的关系、如何及时更新法律文件、如何签署和执行境外矿业项目中的工程承包(EPC合同)、矿业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矿权特许使用费(Royalty)的支付等很多问题都应当引起中国企业的重视。

今年8月31日,司法部向社会公示了近千名涉外律师组成的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名单,其中北京、上海、广东分别有170名、99名、98名律师入选,入选律师数量位居全国前三甲。

分别执业于北京、上海、广东的程军、钱钧、曹丹、钟瑜等涉外律师,同其他地区的中国涉外律师一起,在为中国企业投资非洲的过程中,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为客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文章来源 | 刘耀堂 律之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