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海上花园” “莲花福地” 澳门特别区

澳门(Macau),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北邻广东省珠海市,西与珠海市的湾仔和横琴对望,东与香港隔海相望,相距60公里,南临南中国海。

1553年,葡萄牙人取得澳门居住权,1887年12月1日,葡萄牙与清朝政府签订《中葡会议草约》和《中葡和好通商条约》,正式通过外交文书的手续占领澳门并将此辟为殖民地。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经过400多年欧洲文明的洗礼,东西方文化的融合共存使澳门成为一个风貌独特的城市,留下了大量的历史文化遗迹。澳门历史城区于2005年7月15日正式成为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澳门回归中国之后,经济迅速增长,比往日更繁荣,是一国两制的成功典范。

澳门是一个国际自由港,是世界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区之一,也是世界四大赌城之一。其著名的轻工业、旅游业、酒店业和娱乐场使澳门长盛不衰,成为全球最发达、富裕的地区之一。

历史沿革

先民足迹

澳门地区的考古发掘,特别是1995年在路环岛黑沙的沙丘中发掘出土的彩陶以及玉器,经鉴定,证实是四、五千年前的珍贵古文物,与其同时出土的石斧等石器,同近几年来在距离澳门不远的珠海地区出土的同类文物,属于同一文化系统,说明早在新石器时代,中华民族的祖先,已在澳门一带的地区劳动、生息。澳门、路环、黑沙等地,早已是中国大陆的原始居民足迹所到之处。在商周时期,古代居民已在这些地区居住活动,所以,澳门、珠海出土文物中,有春秋时期的簋、罐以及战国时期的陶器等。

封建时期

澳门从秦帝国起就成为中国领土,属南海郡和百越地。澳门古称濠镜澳,与广州香山县的历史关系极其密切。早在春秋战国时期,香山已属百粤海屿之地。约前3世纪(即秦始皇一统中国之时),澳门被正式纳入中国版图,属南海郡番禺县地。420年(晋朝元熙二年),澳门属新会郡封乐县地。590年(隋朝开皇十年),废新会郡改属宝安县地,757年(唐朝至德二年),废宝安县,改为广州东莞县辖。自南宋开始,澳门属广东省广州香山县。据史料记载,宋末名将张世杰与军队曾在此一带驻扎;早期在澳门定居的人在此形成小村落,倚靠捕鱼与务农种植为生。元代属广东道宣慰司广州路,路治广州,明代属于广州府,清朝后期前属广肇罗道广州府,道治肇庆,府治广州。

殖民历史

澳门半岛之有大量华人定居,是在南宋皇朝倾覆之际。当几十万南宋军民从福建败退乘船长驱到达澳门一带,有的可能踏上这片半岛汲取淡水、寻找食物,有的更可能将这片荒僻地辟成藏身之所。召集澳门半岛上名为“永福古社”的沙梨头土地庙,便相传邕建于南宋末年。大约在南宋末年至元初,澳门半岛上的望厦、濠镜等地,已是定居的居民点了。

自此以后,澳门始稍有人烟,但由于地方细,耕地缺,物产少,立足生活繁衍后代并不容易。直至16世纪中叶,即明世宗嘉靖年间。

1553年,开始有葡萄牙人在澳门居住。1887年12月1日,葡萄牙与清朝政府签订《中葡会议草约》和《中葡和好通商条约》,正式通过外交文书的手续占领澳门。

虽然从1557年开始被葡萄牙人在明朝求得澳门的居住权,但明朝政府仍在此设有官府,由广东省直接管辖。直至1887年葡萄牙政府与清朝政府签订了有效期为40年的《中葡和好通商条约》(至1928年期满失效)后,澳门成为葡萄牙殖民地。然而,澳门并不是欧洲国家在东亚的第一块殖民地,日本长崎才是第一块。

葡萄牙人最初限定只能居住在澳门南方,1623年,葡萄牙政府委任马士加路也为首任澳门总督。澳门历史上以中西文化交流驰名于世,明末清初的西学东渐在地区上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曾在世界经济的运转中发挥重大作用。

自古就是中国神圣的领土的澳门自被葡萄牙侵占以来,葡萄牙人在澳门一直拥有特权或特殊地位,这使普遍居民大小程度的不满;从1849年8月29日沈志亮刺杀总督亚马留伊始,直至1966年12月3日因文化大革命和氹仔学校事件而触发的“一二·三”事件,均显示了民间对于葡萄牙人在澳门的特权一直深感不满。1974年4月25日,葡萄牙革命成功,实行非殖民地化政策,承认澳门是被葡萄牙非法侵占的,并首次提出把澳门交还中国。由于当时不具备适当的交接条件,时任总理的周恩来提出暂时维持澳门当时的状况。

澳门回归

澳门老照片1984年10月3日,邓小平首次公开提出用“一国两制”的方针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澳门问题。1986年,中葡两国政府开始为澳门问题展开了四轮谈判。

1986年,中葡两国政府开始为澳门问题展开了四轮谈判。1987年,两国总理在北京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及两个附件。联合声明说,澳门地区是中国的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中国承诺向澳门实行一国两制,保障澳门人可享有“高度自治、澳人治澳”的权利。

1993年3月31日,全国人大于北京通过《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1999年前葡国管治下的一个中国领土,澳门的主权属于中国。

1999年12月20日零时,在中葡两国元首见证下,第127任澳门总督韦奇立和第1任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于澳门新口岸交接仪式会场场内交接澳门政权。翌日(12月21日)早上,澳门群众欢迎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部队进驻澳门;至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

中国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中国承诺向澳门实行一国两制,保障澳门人享有“高度自治、澳人治澳”的权利。在这四百余年间,中欧文化的融和共存使澳门成为一个独特的城市:既有古色古香的传统庙宇,又有庄严肃穆的天主圣堂,还有众多的历史文化遗产,以及沿岸优美的海滨胜景。

行政区划

由秦帝国起成为中国领土,属南海郡(广东地)和百越地,大汉帝国、东汉属于交州(管辖广东、广西、越南1.大部)南海郡。后历属广州、广东道广州路、广肇罗道广州府等,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堂区”作为行政区划单位,澳门现有七个堂区和一个无堂区划分区域。

堂区

其他称谓

包含地区

 位置



花地玛堂区

北区

青州

台山

黑沙环

筷子基

水塘

澳门西部

圣安多尼堂区

花王堂区

新桥

沙梨头

大堂区

中区

新马路以北

南湾

水坑尾

新口岸填海地段

东至新口岸港澳码头,整条环岛公路至妈阁南端

望德堂区

荷兰园

东望洋山

塔石

风顺堂区

圣老愣佐堂区

妈阁山

西望洋山

新马路以南

80年代未进行南湾湖填海的整个妈阁半岛

离岛

堂区

其他称谓

嘉模堂区

氹仔

圣方济各堂区

路环

无堂区划分区域

地区

曲云

路氹城

位于氹仔和路环之间的填海地段

地理环境

位置

澳门特别行政区(北纬22°11',东经113°33')位于中国大陆东南沿海,地处珠江三角洲的西岸,隔海东望即是香港,北方的澳门半岛连接广东珠海,而南方则是氹仔、路环和路氹城所组成的大岛,属海岛市,暂未有正式的名称。该岛原为氹仔岛和路环岛,但在路氹连贯公路工程展开之后,因为填海和西江水流带来大量泥沙的关系,两岛之间的海床变得越来越浅,公路旁的土地亦越来越多。当局有见及此,便有规划地进行填海工程,而所得出来的土地就是路氹城。

面积

澳门地图澳门的总面积因为沿岸填海造地而一直扩大,已由19世纪的10.28㎞²逐步扩展至今日的32.8平方公里(包含2009年11月29日国务院批准澳门填海造地360公顷合3.6平方公里的澳门新城区),面积约是华盛顿特区的1/6,新加坡的1/22、香港的1/34。澳门包括澳门半岛、氹仔和路环两个离岛。半岛北面与中国大陆相连,南面分别由嘉乐庇大桥、友谊大桥和西湾大桥与氹(dàng)仔连接;至于氹仔与路环,则由全长2.2公里、6线行车的连贯公路相接。

澳门的总面积因为沿岸填海造地而一直扩大。由于未明确划定“海域管理界线”,水域面积占全区面积的0%,海岸线总长44公里。

海拔

全区最低点为南海海平面,海拔0米。最高点为塔石塘山(KoloaneAlto),海拔172.4米。

气候

澳门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同时亦带有热带气候的特性,年平均气温约22.3℃,全年温差变化在11~14℃。2007年全年平均气温为23.2℃。春、夏季潮湿多雨,秋、冬季的相对湿度较低且雨量较少。台风季节为5-10月,以7-9月最为频密。

在2007年共录得115个下雨天,总降水量为1466毫米,比过去30年(1971~2000)的年均降水量少565毫米;全年录得一个热带低气压、一个热带风暴及一个强烈热带风暴。

区域人口 概述

澳 门人口552,500人(2011年04月,澳门人口普查数据),人口密度18,901人/平方公里(2007年,世界国家和地区第1名,2011年澳门普查资料为18,600/平方公里)。全区人口增长率2.0‰,出生率8.69‰,死亡率3.43‰,男女人口比例0.92:1,全区居民平均寿命84.33岁(2008年,世界国家和地区第2名)。[1]

民族

汉族居民占全区总人口的97%,葡萄牙籍及菲律宾籍居民占3%。澳门华人大部分原籍广东珠江三角洲。

信徒

全区人口中佛教信徒占50%,天主教信徒占15%,无宗教信仰者及其他教信徒占35%。。

年龄

根据美国中央情报局资料,2008年澳门居住人口男女比例为0.92:1。在年龄组别方面,16.5%为0~14岁,75.8%介于15~64岁,7.7%为65岁或以上。两性的平均预期寿命为人均84.33岁,其中男性为81.36岁,女性为87.45岁(世界国家和地区第2名)。全区居住人口平均年龄为35岁,其中男性为35.6岁,女性为34.5岁。

劳动力

在2008年第二季,劳动人口估计为33万人,其中就业人口32.1万人,失业率为2.8%;劳动力参与率为70.5%,男性及女性的劳动力参与率分别为77.2%及64.0%(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资料)。

区域政治

澳门半岛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是澳门的行政机关。政府的首长是行政长官。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设司、局、厅、处。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首长,向中央人民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负责。首任行政长官是何厚铧(EdmundHoHauWah,1999年12月20日起连任两届)。2009年12月20日起崔世安任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2]

一国两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中央政府不干预属于澳门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的事务。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它权力。高度自治不等于完全自治,为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中央政府保留了必要的权限。例如,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和防务由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