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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家族信托被冻结,新加坡房产深陷其中——追赃进行时


离岸家族信托下面新加坡的房产,面对政府的追赃,会受到牵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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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西法院冻结家族信托


最近,泽西皇家法院公布一项最新判决,皇家法院已经确认,它有权冻结通过泽西岛信托结构持有的外国资产。

印度尼西亚的前银行家罗伯特,早年间在泽西岛设立了一份家族信托,然后由于从事犯罪活动,被印尼政府请求泽西法院冻结他所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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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先生的信托


这位罗伯特先生,在泽西岛并没有什么资产。

不过,他以委托人的身份,在泽西设立了一个“茉莉花信托”,并且他自己就是受益人之一。这是一个全权信托,受托人有充分的自由裁量权。

信托的受托人是H1信托公司,信托中唯一值钱的资产是一家BVI公司的股份,而这家BVI公司在新加坡拥有一所住宅。



这位罗伯特先生,曾经是“世纪银行”的总裁。

2008年,受次贷危机影响,印尼的银行业遭受严重打击。为此,印尼政府为了拯救世纪银行,给了该银行67亿印尼盾。

然而,这位行长却并没有把这些钱用在合适的地方,而是通过种种手段来洗钱,把其中很大一部分都变成自己的财产。

后来,罗伯特由于贪污罪被印尼政府送进了监狱,接下来他还面临欺诈和洗钱指控。



由于洗钱之后的资产,基本上都放在国外,比如说泽西岛的家族信托里,因此印尼政府为了保护相关财产,请求泽西法院冻结罗伯特先生所有的可变现的资产。

2013年和2014年,泽西法院先后下达了两个冻结令。

而根据报道,罗伯特先生还被毛里塔尼亚银行起诉,控告他涉嫌一笔价值6亿美元的公司债务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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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问题:是否可以冻结?


那么,这种层层结构持有的外国资产,可以被冻结吗?

在人们对家族信托通常的印象中,似乎在海外的资产都并不能被冻结。毕竟,虽然信托的受托人是在泽西岛,但是具体的财产,都在新加坡而不是泽西岛。

罗伯特的家人就因此提起诉讼,他们的理由是,泽西法院只能冻结泽西本地区的资产,而罗伯特的信托资产并不在泽西,所以不应该被冻结。

不仅如此,他们还提出,罗伯特只是家族信托的受益人之一,并不是唯一受益人,未来受托人行使信托的收益权分配后,未必就一定会分配给他。

而且这种全权信托,本来就是在设立之后委托人自己不保留权力,全都交给受托人来处理,理论上来说,受托人可以一直拖延着,不给罗伯特这个受益人分配任何资产。

因此,这种情况下,法院不应该冻结罗伯特的信托。


对于外行人来说,这一套说辞合情合理,不仅符合人们脑海中的日常情理,而且还加入了一些有关家族信托的专业名字,听不出什么毛病来。

然而一旦涉及到刑事犯罪问题,就不是那么简单了。

这个时候,泽西岛的法院并不仅仅会按照信托法来行事,而是会依据泽西犯罪所得法的规定来进行裁决。

那么我们就来看一下,根据这一法律,都有哪些财产是可以被法院冻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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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西法院的看法


所谓的财产,是指所有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也不管是已经被授予的还是未来才会拥有的,更不论资产具体是在泽西岛还是其他的什么地区。

对于罗伯特的家人提出的问题,法院表示认可,也就是说仅凭罗伯特是信托财产受益人的身份,并不必然导致他一定会取得该财产。

但是法院同时也指出,罗伯特身为信托的委托人这一身份是无论如何抹不去的。他在信托成立之初,以赠与的方式放入了很多资金。

只不过这些资金的形式发生了变化,转变成了股权和公司的房产。

而印尼政府想要追究的,也正是这部分资产。



法院的意思很明确,只要是涉及到犯罪问题,那么再怎么复杂的信托架构,也是可以被看穿的,并且,无论是哪个国家,都不会阻止法院配合相关国家追赃的行为。

无论信托结构下面的最终有价值的资产放在哪儿,相对应的国家都会配合追赃。

泽西岛的信托结构固然是以复杂精巧而闻名于世,但是这种复杂并非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的依靠,一旦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那么泽西岛也会配合打击犯罪。

在国际间反洗钱和打击犯罪的协作中,泽西岛表现出极大的诚意与合作,顺应了公共政策的意愿,给外国的政府在追讨赃款的过程提供不小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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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士的看法


此次泽西岛法院的判决,在信托等行业引起极大关注。

瑞银律师事务所的王昊律师预计,由于这一判决的影响非同小可,该案件会进入上诉法院的审理范围。

“一旦上诉法院确认了这个判决,就意味着受托人可以依法处置信托财产,那么最终变现的资金在回到信托结构后,就可以转交印尼政府。而目前谁也不能动新加坡的这个房产。”王昊律师评论道。

王昊律师还估计,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外国政府去泽西岛洽谈共同追赃事宜。


作者:王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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