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通讯员王梦曦记者姜涛)扬州人嫁“洋女婿”、娶“洋媳妇”将更方便,从2月20日起,再也不用到南京办理涉外婚姻登记了,只要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前往广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就可办理,原江苏省涉外婚姻和涉外收养登记服务中心不再办理此项业务。
广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韦玮介绍,去年扬州共有90对涉外婚姻,以新加坡、越南、韩国居多,“越南新娘”颇受欢迎。
目前,广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我市唯一办理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婚姻登记的登记机关。
新闻延伸
涉外婚姻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内地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出国人员、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